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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4章希望(别订阅)

  一阵嘹亮的歌声响起,歌词是根据‘团结&力量’修改而成,熟悉的旋律引得王曾纶转头望向窗外,那是群年轻人组成的队伍,其中有一小半是携带唢呐的号手,领头的几个系着牛皮腰带,挂着手枪盒。

  “这些都是什么人?”王曾纶对着李克福问道,那些士兵统一着装军服,只不过服装都不是那么合体,基本都大上一两号,袖子甚至可以垂到膝盖,帽子上象征联盟的简易徽章搭配上帽檐,才有一丝军队的气息。

  “他们都是训导连,年龄都是比较年轻的。”

  “这么年轻能干什么?”王曾纶又问道。

  “他们大多数都是在明朝大营那里整编来的,陕西那地方闹饥荒,穷人家典儿卖女,有做奴婢仆人的被解放了就跟着了,也有是家里太穷主动参军的,现在队伍里做通讯员、勤务员、唢呐手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学习新知识,相当于我们的储备干部,他们比普通成年人更容易教育,是我们未来的种子。”李克福似乎很是羡慕这些孩子,只不过他忘记了他也比这些孩子大不了太多。

  这些士兵以班级为单位轮流的唱着歌曲,比着赛等待着午饭。

  “我可以过去看看他们吗?”王曾纶问道。

  李克福伸出右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几人收拾好吃完的餐具迈步而出,“小何。”

  听到李克福的喊话,士兵中领头的那个挎枪的立马一个小跑而来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道:“师长好。”

  “你小子又长高了,来,这是派来的调查员王教授,他有些问题要问你。”

  “是。”小何脊背挺的笔直,那稚嫩的脸庞配合着坚毅的军人气质,却并没有违和感。

  “王教授,有什么想问我的吗?”小何一点都不怕生,反而主动的很。

  “小何,你多大了?”

  “再过一个月就满十五岁。”

  “你这么小就加入队伍了?”王曾纶对他的行为有些难以理解,这年龄正是上初中的时候。

  “我两年前就参军了,之前在宜君县城外给个地主放羊,正遇上咱们的队伍打了个大胜仗追击残敌,他们说咱们是穷人的队伍,我就带着他们抄了村里地主家,然后就参军了。”筆趣庫

  “你给地主放羊?苦吗?”

  “苦。”小何陷入回忆之中,嘴里半饷蹦出了一个字,然后接着说道:“家里大旱早就断粮了,粮种都吃没了,家里没地,租子七成多,我在地主家放羊还能混些吃食,爹娘没法子,只能上山挖草根扒扒树皮吃,年年挨饿,弟妹都是打小就没吃饱过。”

  王曾纶听着这种真实存在的苦难和看史书的感受完全不同,不深入了解他们的过去,永远无法理解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狂热的追随刘泽,仇恨迫害上层老爷们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都这么苦吗?你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队伍里教我读书识字,我才知道以前为什么受苦,才知道还有这么多人受着苦,才知道世界又有多大,我要跟着去解放他们。”小何说话条理分明,文质彬彬,明显有别于王曾纶之前所遇到的成年人,最显著的一点是,他会用‘我’字,而不是‘俺’字。

  “连里都是穷人家出身,习惯了,以前不知道苦,加入队伍才知道,有讨饭逃荒的,有县里学徒仆人,浑浑噩噩的活着,挨饿挨打挨骂都觉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现在,哼哼。”小何拍了拍他腰间的手枪,瞪大了双眼咬着牙。

  “你家人呢?”

  “都死了,爹战死在三原县,娘和小弟小妹在后营被乡勇突袭,都死了。”小何紧绷着脸颊,红彤彤的脸庞变得棱角分明,仅有那双明亮的眼睛暴露出他的情感。

  “孩子。”王曾纶想要安慰安慰这个触动他心怀的少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你的队伍里有多少人?”

  小何听到问话,立马就收回了他流露出的柔软,朗声回道,充满了自豪感:“我们训导连现有一百四十二人,其中七十六人为老兵。”

  “老兵?”

  “都是参加过宜君县战斗的老兵,我还抓过两个俘虏嘞。”小何分享起他的光辉经历,让王曾纶难以想象的是,在冷兵器时代,这些十几岁的孩子,竟然可以举着三米的长枪追着官军打,完全感受不到他们的恐惧。

  不用问,王曾纶也知道为什么,在大明时代的社会中,突然出现刘泽这股力量,让这些人第一次得到平等的待遇,生而为人的尊重,不会被随意欺辱,甚至不再饥饿,是多大的诱惑,甚至连现代社会的男女老少都被吸引而来,更别说这些古人了。

  当王曾纶陷入沉思的时候,小何倒是充满好奇心的问道:“王教授,你的世界那面所有人都能吃饱吗?”

  “我的世界?你知道我来自哪里?”

  “你是来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类似于我们世界的几百年后。”

  “你怎么知道?”

  “第一世界大明没你这样的人,这里的第二世界春秋这面都是红毛蛮,第三世界就是你那,都是你这样打扮的,跟他一样。”小何指着一旁的老周道,老周扶了扶眼镜,那种来自于现代的个人用品,也让身着大明服饰的他暴露了。

  “很快这里也会有这种东西了。”老周指着自己鼻梁上的半框镜说道,现代文明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将改变这里的世界,就如同那些LED等和电台网络。

  “小何,你的全名叫什么?”王曾纶觉得自己有责任记录下这个少年,这是到达春秋之后最让他感到心疼的孩子。

  “我叫何群,王教授,还有什么想问的吗?不然我可要去吃饭了。”何群指了指已经打饭完毕,围在一起吃饭的队伍说道。

  “没有了,祝你好运,去吃饭吧。”王曾纶摆了摆手,似乎为耽误他吃午饭而愧疚,从怀中掏出一支黑色签字笔,递了过去,“这是写字的水笔,送给你,谢谢你解答了我的问题。”

  何群倒是连忙拒绝坚决不肯收礼物,直到李克福发话,他才接受。

  “真是个好孩子。”王曾纶举起一直挂在胸口的微单对着何群抓了个特写,留下了他第一张照片。

  王曾纶知道他们以后还会见面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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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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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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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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