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子,这个忙,真的你一定要帮,而且非你不可。”冉宇明又是鞠躬又是作揖,求着方志强,“你知道的,我在这方面真的不擅长,要不然也不至于都十几年了,还没有办法打动小霞的心。这事关我的终身幸福,全靠你了。再说你也是马上要娶潇潇的人,咱俩以后还是连襟,不帮也说不过去对不对?潇潇将来的婚礼都是别具一格的,要是小霞就是一个特别俗套的,那也让她面子上没光,肯定咱俩都别想好过,你说是不是?”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个女人,我怀疑要是不合她的心,婚礼上她会放把火烧死咱们所有人。”方志强说着,其实冉宇明最后的话打动了他,自己亏欠王霞的,实在也太多太多了,想要弥补却已经没有丝毫的办法,也许真的只有送她一场完美的婚礼。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其实他也深深觉得,自己还亏欠冉宇明的。如果不是和王霞有那一晚上的错乱,也许两个人的关系不会变的这么复杂,那么王霞对他,即使有感情,也不会到如此纠结的地步,面对冉宇明的时候,也就会更早做出选择,不会拖拉到今天。wwω.xЪiqíΚù.com
他无意间的一个错误,却伤害了那么多的人。
“我尽力吧,看在连襟的份上。”方志强心情复杂地说着。
“那你先说说,你们俩的恋爱经过,或者说白了,你追她的经历吧。”方志强问跟冉宇明说着,“我给朋友做策划,也都是从他们的恋爱经过中找灵感的。你说一下,我来听听,也许能够帮你们策划出来一个。”
其实方志强确实一点头绪都没有,另外,他也是忽然想知道,冉宇明对于王霞的感情,和曾经的付出,也想知道,少女时候的王霞是什么样。
冉宇明喜出望外:“行,强子你够意思,我相信你肯定行的。”他生怕方志强再拒绝,于是就娓娓道来,说起了自己那时候追王霞的情景:“……她一直都是一个特别有主见,也很果断的人。很多男生都会喜欢她,包括像递情书,跟着她上学放学什么的,但是她拒绝的时候,丝毫都不会手软。我那时候挺傻的,也没有自信,生怕她会同样的拒绝我,倒不是觉得没有面子或者心理受伤,就是怕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以后都没有机会……”
冉宇明说起他们的故事,也是很有意思的,从那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他的确适合搞金融投资,因为眼光放的长远。“……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她的窗台下面的墙上,有一大片的蔷薇花,特别好看,尤其是夏天盛开的时候,简直可以用轰轰烈烈来形容。有时候我在她家楼下叫她,她从窗台伸头往下看,那种青春明媚的样子,是多少花朵加在一起都比不了的。其实她不知道的是,有时候我晚上也会骑着车子悄悄到她们家楼下,也不敢打扰她休息,或者是惊动她家里人,就只是局的,能够离她稍微近一点也是好的,那时候看着满墙的蔷薇花藤,脑海里面想的全是她的样子……”
方志强已经听得呆住了,完全地沉浸在冉宇明的故事里头,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可以付出那么多的神情,在冉宇明的心里头,王霞就是他的女神,甚至于就是他对爱情的全部信仰。那一下子方志强也明白了,为什么冉宇明可以坚持十几年,即使远在国外,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也还是不改初心。那种坚定,真的是没有人可以比得了。
也许在异国的那些岁月里,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情况,每次想到月光下的蔷薇花,以及花朵之上盛开的那张笑颜,都足以让他重新振作起精神,去面对一切,也更加明确,自己无怨无悔的爱。
“我已经想到了。”方志强喃喃地说道,“这个婚礼的主题,就叫做蔷薇的嫁衣。”
的确,没有什么花比蔷薇更适合王霞了,那样看似热烈而娇艳,却又带着刺和防备的姿态的花朵,也许就是王霞的象征。
“蔷薇花的嫁衣?”冉宇明也念了一遍,眼睛亮了:“你这样一说,让我想到她在蔷薇花的海洋里,身披洁白的嫁衣幸福的样子。别的内容先不说,这个主题我敢说,就是小霞自己,也一定会喜欢的。”
“整个的婚礼,其实是很平时的,不需要太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里面,因为十几年的等待和守候,就足以感动很多人了。”方志强也抛开了一切纷乱的想法,认真地位冉宇明想象着他和王霞的婚礼,“一开始是这样的……然后是王霞在月光下面,看着你骑单车离去的身影……”&;;r=&;039;//16151/4873889b&;039;=&;039;900&;039;&;;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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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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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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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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