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子顿时就明白了,有点恼火:这是半路上找到了别的女人,自然跟他就没有半毛钱关系了。但是他又不能对郑明杰发火,只得憋着火还笑着说道:“那杰哥你悠着点,等明儿再来。”
郑明杰搂着那女人,简直忘了形。这女人的身材各方面,简直闭上眼睛就能当成李潇潇。李潇潇,这个他怎么也得不了手的女人,居然还跟自己作对,一想到这里他的火气也就越重。直接是把怀里的女人当成了李潇潇,而女人喝的也有点多,贴在他身上,乖巧的样子,也的确很像是李潇潇以前。
郑明杰还算清醒,知道自己这样子不能开车,索性就把车子先扔在停车场,反正谁也不敢动他的。搂着那个女人,两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到路边,郑明杰招手叫了辆出租车:“去宾馆。“
结果女人直接嘟起嘴来不干了:“不去宾馆,好脏。”连嘟嘴的神态都像潇潇,郑明杰赶紧说道:“好,那不去宾馆。”随即跟司机报了他现在住的公寓。毕竟这里是最安全最隐秘的地方,也是他最后的藏身地点。
等到了地方,进门以后,郑明杰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女人就是狠狠一通发泄。酒精和药物的刺激,让他产生了强烈的征服感:李潇潇,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
等到一番**过后,郑明杰已经累得快要瘫软,爬不起来了。身边的女人推了他一把,娇声说着:“有没有水?我要喝水?”郑明杰实在半点力气都没有,指指外面:“客厅桌上就有。”
女人拿着水回来,还问了他一句:“你要不要喝?”郑明杰点点头,女人于是把水递给了他。
郑明杰也是渴极了,接过水一口气喝了半瓶下去,随即搂过女人,本来还想再缠绵一会,但是实在太累了,终于渐渐睡着。
而就在他的鼾声响起之后,身边的女人却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完全是清醒的样子,哪有半分醉意。女人试着动了几下,而郑明杰毫无反应,女人松了口气,随即推开郑明杰,然后悄悄地起身下了床,走出了卧室。一进门的时候她就已经把这里四下打量了一遍,其他房门都是随意地半敞着,唯独有一间看起来似乎要小一点的,明显是书房,而且门紧闭着,自然就成了她的目标。
她试着推了一下,果然门是锁着的,这反而更加印证了她的猜想。于是她又蹑手蹑脚地回到卧室,从郑明杰扔在地上的裤子口袋里翻出一串钥匙——早在郑明杰揩油对她上下其手的时候,她也趁机把郑明杰摸了个遍,钥匙放在哪里自然是门儿清。一把把试过去之后,终于把房门打开了。她伸头看了看屋里的电脑还有书柜书桌,皱起了眉头,随即掩上门,悄悄地给光头打了个电话:“哥,人放倒了,但是东西恐怕还是得你们过来找找。”
“成啊。”光头兴奋地说着,“这么利索,确定啊?”
“确定。”女人肯定地说着,“我放了两粒药,他全给喝下去了,那药性你又不是不知道,明天晚上未必醒的过来。”
“我靠你下手也是够狠的。”光头笑嘻嘻地说着:“不过对这样的人,一瓶药毒死就嫌便宜了他。等着我,穿好衣服,回头我带人一起过去。”wwω.xЪiqíΚù.com
方志强刚刚把李潇潇送回家,还在路上,就接到了光头的电话,光头的声音神秘而又兴奋:“强子,你不是说准备放长线钓大鱼吗?那现在人直接放倒了门都给你开着,别说找东西了,家给搬空都没有问题,你来还是不来?”
方志强做梦也没想到会这么迅速,本来他们的计划,恐怕是要一点点靠近郑明杰,多花点时间,估计要过段日子才能近乎一点,套出郑明杰的下落,没想到的是居然这么快:“去啊,现在不去还等着过年啊。等着我,马上就到。”随即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几乎是像飞一样,赶往郑明杰藏身的大本营。
私家侦探在这方面毕竟有经验,而且也一直在盯着郑明杰包括这整件事情。方志强就安排他进了书房进行搜查,这对于私家侦探来说,算是家常便饭了。没多大一会就找到了很多东西,就连郑明杰的电脑,上了密码的,私家侦探捣鼓了一会,也给打开了,然后直接地进去把里面所有的资料和往来邮件都拷了下来交给了方志强。
郑明杰昏昏沉沉一觉睡到第二天快傍晚才醒来,昨晚上的疯狂还在头脑里若隐若现,他伸手往旁边摸去,却摸了一个空,昨晚那女人早已经走了。他也没有多想,头重脚轻地走出卧室,立刻觉得不对劲:书房的门敞开着,钥匙还明晃晃地挂在上面。而他记得非常清楚,自己绝对是把门给锁着的,毕竟自己要紧的东西都在里面。包括他当时去为了亚美的事情,去贿赂几个负责工程方面的要员,以及他和项目负责人的电话录音——本来是他为了稳妥,也是为了拿住这些人的把柄,当然,也是他自己的把柄,再加上还有就是他伪造诚楷的公章去借贷的合同,还有他跟券商之间交易的一些隐秘的东西,统统都是在这里的。&;;r=&;039;//16151/4873782b&;039;=&;039;900&;039;&;;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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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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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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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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