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我的极品老婆>第704章:儿媳妇(十三)
  “我还睡不着。”

  “睡不着的话就自个数羊去,我是真的困了,今天好累。”方志强道。

  “那……那好吧,你早点睡吧,晚安。”李潇潇看着方志强疲惫的样子只能作罢,她是真的睡不着,但是却也不想影响了方志强休息,便自己闷闷地回去房间睡觉去了。

  方志强一个人躺在沙发上面,其实也睡不着,默默地想着心事,很晚才睡着。

  第二天一大早,方志强就起床了,然后开看车带着自己老爸和李潇潇开车去市里面,去医院看病。

  方志强带着自己父亲去的是市里最大的一个医院,就因为医院最大,所以人多,方志强一个人在那边挂号排队等了好久,这边一直都是李潇潇搀扶着方志强的父亲站在一旁等着,他爸这个脚是真的疼,站

  不了太久。

  方志强和李潇潇带着方志强父亲在那忙活了一整天,又是做各种检查最后是到医院开药治疗。最后按照医生的话来说,这个东西没办法根治,只能是多吃药、进行理疗等,其实这个请客方志强也是知道

  的,他过来只是想确认一下。

  当天晚上回家,方志强叫上李潇潇,两个人一起给他爸做思想工作,整整做了一个晚上,最后也没有把他爸的思想工作给做通。他爸态度非常的坚决,他哪都不去,就在家,这次即使是李潇潇劝也没用

  了。

  他爸的意思就是,他在这里土生土长,他不想出去,他也没办法适应外面的生活,更多的是,他一个乡下人,一辈子没去过大城市,不想出去给方志强丢人,不想给方志强添加麻烦。而且,他在这里生活

  了一辈子,乡里乡亲关系都非常的好,要是跟着方志强去了那,方志强要工作,他又不认识任何人,又是完全陌生的环境,他呆在那干嘛?不就是坐在那等死吗7

  听到最后一个理由,方志强和李潇潇两个人都沉默了。方志强从未想过这个问题,现在一想,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他要真把他爸给接过去了,他自己要上班,而且应酬工作都忙,不可能有时间在家陪着

  他爸,把他爸接过去,他爸也就是整天一个人坐在家里罢了,对于他爸来说,那里没有任何一个认识的人,又是一个对于他来说完全陌生的环境,那不可就算是在那等死吗?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方志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说起来,这对于他爸来说,是真的不公平,方志强这是强行要改变他爸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他爸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生活习惯全是乡下的生活习惯,

  而且,乡下,乡里乡亲那都是朋友,农闲的时候,也会去邻居家打打牌,一群人坐在一起聊聊天,彼此之间的关系都是非常的好,可要是去了市里,可能他爸是真的就只能一个人整天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连

  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对于一个老人,一个在乡下“野”惯了的老人来说,那样的生活,可能是真的比死都还难受。

  方志强陷入了两难,一方面是他爸现在病了,生活没有办法自理,另外一方面是他也没办法带着他爸去上海生活。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方志强在跟他爸吵了一架之后,自己一个人搬了张椅子坐在了槐树下,静静地抽着烟。似乎,生活对他总是不那么友好。

  “怎么了?还在生叔叔的气啊?”李潇潇也搬了一张椅子,坐在了方志强身边问道。

  “没有。”方志强摇头,随后说道:“生什么气,不生气。他说的有道理,其实错的人是我。是我在强迫他去改变他自己的生活方式,这就像是你爸妈管着你一样,我一样是用爱的名义,用孝顺的名义,去强

  迫着改变他的生活方式。可能对于你们城里的老人来说,很难会有这种感觉,但是对于乡下的人来说,到了一定的年纪,都会有一种故土难离亦或者是落叶归根的思想,因为是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一辈子,对

  于这里的土地这里的人们都有感情,不会舍得走而且,我爸都快六十了,这个年纪却还要让他完全重新地去学习接受另外一种对于他来说完全陌生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这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我

  现在在想,即使我现在强迫带他过去,他跟我去了上海,他在那能过的开心吗?他在那又能坚持住多久呢?我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个想法还是算了吧,是我之前做决定的时候,完全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在思考

  这个问题,都没有为他想过。”&;;r=&;039;//16151/4872151b&;039;=&;039;900&;039;&;;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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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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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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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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