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玄幻小说>全民御灵,我的灵宠是女僵尸>第12章 霍仙儿与地苍龙
  此刻,在葬骨丘的外围靠里面某个位置。

  一个英姿飒爽的身影,正指挥着一头地苍龙进攻着一个骷髅军士。

  地苍龙,亚龙种属,灵宠当中,起步比较高的灵宠。

  通体褐色,宛如大地上的岩石一般,不仅是看着很硬,防御力特别突出。

  头顶的一对硕大的龙角,四肢粗壮有力,还有一条硕长的龙尾。

  虽然是亚龙,但其天赋依然很强。

  地苍龙!速战速决,不要再玩儿了!

  只听见那英姿飒爽的身影一声娇喝。

  原本还和骷髅军士打的有来有回的地苍龙,玩闹的眼神瞬间一变,充满了杀气。

  地苍龙摆动身后硕壮的尾巴,一个横扫,在骷髅军士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情况,扫在了它的腿上。

  强大的力量,顿时砸断了骷髅军士的双腿。

  手持白骨盾和白骨长刀的骷髅军士,双腿一断,瞬间失去了重心,白骨森森的身躯直愣愣的砸在地上。

  吼!!

  而地苍龙则是张开满是尖牙的血盆大口,兴奋的咆哮了一声。

  之后,没有丝毫犹豫,抬起自己粗壮的前爪,对准骷髅军士的头颅,猛的一脚直接踏了下去。

  轰!!

  巨大的前爪,瞬间将骷髅军士的头颅踏的粉碎。

  如此轻而易举地解决掉了骷髅军士,可想而知,这只地苍龙的实力绝对不低。

  而骷髅军士那已经碎裂的头颅里面,比骷髅兵还要浓郁许多的幽蓝色魂火,飘散在空中。

  只见英姿飒爽的身影,拿出一个瓶子,直接将这一枚幽蓝色的魂火收进了瓶内。

  魂火,是每一个骷髅骷髅类魔物的核心,在骷髅类魔物被消灭掉之后,如果不加以影响,会逐渐消散掉。HTtρs://Μ.xЪīqiκυ.com

  当然也可以将其收集起来,可以卖给有需要的人。

  当然,魂火,并不能用普通的器皿盛放,而是需要特殊的器皿,这个器皿就是魂瓶。

  这是联邦研制出来的,可以用来收集魂火的特殊器皿。

  当然这东西也不是免费的,需要花费联邦点去购买才行。

  之前叶凌消灭掉的那些骷髅兵的魂火,同样也能够用魂瓶装起来,拿回城里面售卖。

  但是叶凌现在暂时可没有那么多钱,去购买魂瓶。

  至少现在将他的全部身家加起来,都不够买一个魂瓶的。

  因此叶凌根本就没有考虑过,现在要购买魂瓶。

  地苍龙,干的不错。

  那英姿飒爽的身影来到地苍龙旁边,伸手摸了摸地苍龙的脑袋。

  刚才还威风凛凛的地苍龙,此时就像是一个孩子一般,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而那英姿飒爽的身影,也终于露出了她的真面目。

  一身黑色的劲装,脚下是一双黑色长筒靴,身材婀娜多姿,身后有着一束长长的马尾。

  那张冷峻的脸,却掩饰不住那天生丽质的脸蛋,肤如凝脂,白里透红。

  而在她左侧的嘴角下面,还有着一颗美人痣。

  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此女有些妖媚。

  但真正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长得漂亮,并不是她的过错,是上天赐予的。

  此女乃是天辉城三大家族之一的霍家,同时也是当代霍家家主的大女儿,名叫霍仙儿。

  听名字感觉很有仙气,给人的第一感觉,可能就是一个大家闺秀。

  霍仙儿是现在霍家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且还是一个女性。

  可以想象,她的身上的压力和重担究竟有多大。

  要知道在这年轻一辈子之中,可是有不少的霍家人,觊觎着霍仙儿这个少主的位置。

  家里面的三亲六戚,一个个对霍仙儿都是非常不看好的。

  他们始终都认为,霍仙儿无法担当起家族的重任。

  认为霍仙儿总有一天,会嫁给别人,如果那个时候的霍仙儿是霍家的家主,这岂不就是拿整个家族当陪嫁吗?

  这对于众多霍家人来说,是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

  要知道现在的霍家,可是天辉城的三大一流家族之一。

  在天辉城内,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他们怎么可能会愿意,自己的家族当做陪嫁。

  不过,虽然家族里面的人都很不喜欢霍仙儿,但是她那身为家主的父亲,却是力挺自己的女儿。

  霍仙儿这个少主的位置,就是他的父亲力排万难给她的。

  也正因为如此,霍仙儿时常将自己当成家族未来的族长,为此而努力的变强。

  虽然有着一张妖媚的脸蛋,但是霍仙儿却是依靠自己的实力做事。

  在天辉城高校之中,霍仙儿的成绩以及实力,在学校都是名列前茅的。

  今天还是如往日一般,霍仙儿来野外进行辛苦的训练。

  她的灵宠地苍龙,也是她的父亲,手中的地苍龙所诞生下来的蛋。

  仅仅只是孵化出来,就已经拥有稀有的成长力。

  这种级别的灵宠,对于普通人来说简直是遥不可及。

  虽然起点很高,但是地苍龙却并不好进化。

  就连霍仙儿的父亲,霍青山,虽然现在已经是六阶九级的御灵使,但是他手中的灵宠,依然是地苍龙,没有进化到下一阶段。

  如果仅仅只是材料,那也没有多大影响,作为天辉城三大一流家族之一,怎么说也不差信用点。

  但是没有办法,这么久以来,霍青山都没有找到能够让地苍龙进化的方法。

  主要是联邦之中,并没有地苍龙进化过的先例。

  所以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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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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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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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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