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讨论这个话题了,头疼。”
“说的也是,其实刚才的结论我也是灵光一闪得出的,就像你说的,有可能只是胡思乱想,毕竟从结果来看,上位者对咱们还是挺好的,袭击咱们的人可能不是上位者。”
“我在想接下来应该何去何从,如果不再监视上位者的话,我要不要以受伤者的身份回来请罪了,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兰达,我还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怎么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
“你说瑞修和凯会不会和你一样,任务失败甚至遭到不明人物的攻击之后,认为城堡不再安全,所以躲起来了呢。”
“我想想……以那两个家伙的实力,遭到不明人物的攻击多半能够逃生吧。”
“你觉得他们两个如果顺利逃生了,能够躲在哪呢。”
“他们俩有的是钱,还喜欢玩游戏,躲个犄角旮旯买很多很多游戏机放着,一辈子都用不着出屋。”
“我觉得应该找到他们,因为咱们四个是一条战线的,少了谁力量都会减弱。”
“可是找不到啊,约克城看起来不大,但是想要找两个人真的太难了。”
“我说他们两个就藏在帝国大厦你信不信!”
“帝国大厦?”
“只有藏在帝国大厦,日后被发现的时候才能谎称在继续执行任务,监视敌人的一举一动,才能回避严酷的惩罚。”
“有道理。”
“兰达,你不是有着在影子中行动的能力吗,在帝国大厦内部找找看吧。”
“那么高的楼,你让我一间房子一间房子的找啊!”
“你只需要在一百九十层到两百层这个区间内寻找就可以了。”
“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个楼层区间的房主,他们才拥有去往其他楼层的权力。”
“哇塞韩风,我又要夸你了,原来你失踪的时候并没有闲着,而是做足了功课。”
“当然。”xbiqiku.com
……
三天后,帝国大厦第一百九十二层正对着广场花园的房间里,两个高大的男孩正在卖力的摁着键盘,他们的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鸟窝,眼圈黑的像碳一样,眼皮耷拉着好像随时都能闭上,眼睛里充斥着血丝。
他们生活在垃圾堆里,身边充斥着膨化食品的袋子,养了一条狗,长得肥肥胖胖的,时不时叹息一声,好像对自己摊上这样的主人非常无奈。
明明外面景色美好,可是窗帘一直拉着,导致天上的阳光照射不进来。
仔细看,垃圾堆里放着一把黄金打造的手枪,和一条刷了红漆的铁鞭。
“咚咚咚!”有人敲门。
两个人谁都没有动,是游戏玩的太专注了。
“咚咚咚。”又一次敲门,穿着皮夹克的男孩说道:“你去开门啊,傻瓜!”
“你怎么不去。”
“输了的人不应该为赢了的人做事吗!”
“我还没输。”
“你输定了。”
两人咔嚓咔嚓又玩起来,到第三次敲门声传来的时候,他们终于分出了胜负,穿着雅马哈篮球队队服的男孩猛砸键盘,气冲冲地冲到门前将门打开,“谁啊!”
却又马上安静下来,安静的一根针掉落都能够听得到。
“是不是打扫卫生的阿姨!”穿着皮夹克的男孩说道。
“不,不是!”穿着雅马哈篮球队队服的男孩声音颤抖,双手举高了慢慢的退到房间里,穿着皮夹克的男孩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起身想要摸枪,可惜黄金枪的枪身早就被小山般的垃圾袋遮挡住了,他摸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而就在此时,一把红色的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男孩不再动了,同样举起双手。
“瑞修!上位者派你们执行任务,你居然在这打游戏。”手持血红长剑的女人自然就是韩风了,她的话语中透着一股子冷意,“还有凯,你们两个真是狼狈为奸啊,其他人呢!”
瑞修是被韩风用血离剑顶住脖子的男人,他有着金黄色的短发,瘦弱的身形和颓废的外表,不知道多少天没有洗过澡了,一身恶臭,在屋里还非要穿皮夹克,带着耳钉,打着嘴环,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
凯则被兰达用枪口顶住了脑袋,他穿着雅马哈篮球队队服,个子很高,但是体型偏瘦不强壮,银灰色的头发贴着头皮,眼睛肿的快要睁不开了。从外形来看,凯比瑞修好很多,起码身上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装饰物。
瑞修和凯就是进入城堡的四个人中的另外两个了,他们的年纪比兰达小,比韩风大,但是上下不超过一岁。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的,因为两人有着共同的爱好,就是打游戏,为此经常大打出手,遭到了上位者好几次处罚。
两人执行任务执行到了帝国大厦的房间里,看房间的样子估计被鬼獒打跑以后他们就一直躲在这里,如果被上位者知道了,一顿鞭子肯定是免不了的,就算他们以监视敌人为理由。
“兰达,韩风!你们怎么找到这的,是上位者派你们来的吗。”
“其他人呢。”
“全都死了,被鬼族的人杀死的。”
“你们两个怎么没事。”
“执行组的人拼尽全力掩护我们逃走。”
“你们是去执行任务的还是去逃命的。”
“当然是执行任务,只不过打不过啊。”
“你们两个酒囊饭袋。”
“更夸张的是,好不容易躲开了鬼族的追杀,在回到城堡的半路上,我们遭到了不明人物的袭击,差点就折在那个人的手里,幸好我和凯配合默契才没有死,只能先回到帝国大厦躲起来,毕竟这里安保不错。”
“攻击你们的人是不是一个全身隐藏在黑暗里的家伙。”
“你怎么知道!”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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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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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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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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