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一家人的生活,很多时候,就是在平凡中一天天度过,悠然自得。
小宝记得自己小时候,老爸在鱼塘里捕到鱼虾,回家路上,走在前面,提着水桶,背着捕渔工具。
老妈金花抱着自己,跟在后面,一路上兴高采烈的,边说边往家里走,笑声不曾断过,回荡在这条小路上。
如今,自己也是如此,自己领着路,沫儿抱着甜甜,也是兴高采烈地往家走去。
这一幕是如此相似,却又极度温馨,回家的路还是那条小路,不曾变过,人却换了一代。
看来,这种美好的山村生活,应该要一代一代传下去,这才是山村里朴实的村民所向往的生活。
等回到家中,小宝将水桶放在院子里,自己将网具渔具收到储物间里。
刚刚出了储物间,看见老妈金花走了过来,连忙说道:
“老妈,今天捕的鱼虾刚刚好,你看有大一点的鲫鱼,有小一点的鱼虾。
大一点的鲫鱼有八九条,小一点的鱼虾有十来斤,刚刚够你做一大顿大杂烩的。”
金华看到这次捕捞的还算可以,没有将水桶搞满,就满意地说道:
“准备的鱼虾刚刚好,晚上我露一手,做一顿大杂烩。”
旁边的沫儿听见了,赶快说道:“婆婆,我和你一起做,我也要学一学。
这个大杂烩我吃了几次,一直感觉好吃,自己一定要学会。”
金花笑着说道:“好好,只要你不嫌脏,不怕累,就跟着我学一下。
这个大杂烩吃起来绝对香,每次做了,从来没有剩下的时候。第一步,一定要先收拾好这些鱼虾才行。”
小宝见了马上说道:“老妈,这鱼虾让我来收拾,你去准备一下其他的。”
沫儿本来也想学着收拾一下鱼虾,看到小宝揽了过去,想着鱼虾自己从来没有收拾过,害怕划破手,干脆就让小宝去做好了。
自己跟在婆婆后边,看一下到底准备哪些材料,这才是自己该做的。
至于收拾鱼虾,以后有小宝收拾一下好了,他在家就他收拾,自己反正也不会收拾。
到时候,自己在家也不可能单独的做这个大杂烩。
每次做大杂烩,总是做一大盆子,一个人也根本吃不完,总是一大家子在一起吃饭,才会做这个大杂烩。
沫儿将甜甜放在了婴儿车上推着,跟着婆婆来到了厨房间,将甜甜放在厨房间的一角,让她自己玩。
金花指导着沫儿,开始选用做大杂烩的调味品:葱、姜、蒜自然少不了,花椒来一把,就是小辣椒也拿了几个过来。
并且告诉沫儿,做鱼虾的时候不要放大料,是要放花椒。只有做肉的时候,才放大料,而不放花椒。
沫儿在一旁默默地记着,她知道能守住男人,就得把住男人的胃。
现在每次做饭,自己在婆婆旁边,也看了许久,只不过,婆婆当时并没有进行指导。
现在经过指导,这才知道有些调味品并不是乱放的,而是要根据食材来选用。
怪不得婆婆一直做菜这么好吃,原来就是放调味品也有规律。
在金花的细细指导下,沫儿明白了,放调料的多少和顺序,一一记了下来,知道了大杂烩的所有调料。
一顿忙碌后,调味料总算是齐全了,就等鱼虾了。
等到金花出了厨房,看到小宝正在奋力的杀鱼。
金花笑着说道:“做大杂烩的调味品都准备好了,你的鱼儿什么时候杀好?”
话刚说完,就见小宝将最后一条鱼已经杀完,取出内脏开始清洗一下,笑着说道:
“老妈,我的动作也很快,这边的鱼已经杀好,正在控水,至于小鱼小虾就不要杀了,这些杀的太麻烦,一起炖了算了。”
金花走过去,将几个大一点儿的鱼儿还是挑了出来,说道:
“这几个比较大,你还是要杀一下。至于其他的太小,就不用杀了,只要过几遍水就好了。”
小宝按照老妈金花的指示,将几个大一点儿的鱼儿杀了,刨出内脏,其余的小鱼小虾,也重新洗了几遍。放在一边等着控水。
金花看了一下,说道:“还行,杀鱼的速度不慢,以后家里杀鱼全部包给你了。”
就将盛着鱼虾的竹筐提了起来,搬到了厨房里。
小宝收拾一下现场杀鱼的痕迹,将内脏什么的,随手丢入了空间的天坑中。现在都不用乱丢这些东西,天坑中以后将是一个多余食物的接收站。
只不过丢入空间的时候,要选择没人的时候,才能做这个动作。
等金花再走了出来,发现小宝已经将杀鱼的现场清理干净,看到小宝做事情现在越来越麻利,心里很高兴,夸奖了几句,就转身进了厨房。
吃晚饭的时候,一大盆大杂烩搬到桌子中间,一家人围在桌子边。
大杂烩真的是味道香,老妈金花做的大杂烩,里面的小鱼小虾更是美味极了。
于是各人端着一个碗,每人盛一大碗,放在自己面前,闻到碗里香气满溢,让人食欲大振。
沫儿不由得张口夸道:“婆婆,你这道菜真是做的绝了,越做越香,今后我能不能也做到这个地步?”wwω.xЪiqíΚù.com
听到别人的夸赞,老妈立马高兴起来,说道:“你肯定可以的,跟着我好好学这门绝技,一定要传给你,等着以后再传给甜甜。”
一家人一边吃着大杂烩,一边说笑着。院子里充满了欢笑的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
这就是山村农家生活,仅仅一大盆大杂烩,就吃得心满意足。
这样的生活比那些大都市的要强百倍,那些人在桌上勾心斗角,就是吃着那丰盛的菜肴也感觉不到满足。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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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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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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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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