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修真小说>逃荒后三岁福宝被团宠了>第88章 岂不是半点儿便宜都占不到了?
  听到晴天这话,刚才还说自己肚子疼不能洗菜的郭氏第一个从屋里跑了出去。

  看到叶老大肩头扛着的鹿,郭氏的口水差点儿直接流出来。

  上次叶大嫂做的鹿肉,那香味儿,让她至今记忆犹新。

  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就从馋肉转移到梅花鹿溜光水滑的皮毛上。

  之前逃荒路上,叶老大抓到的小梅花鹿是腿受伤被母亲抛弃的。

  所以被抓到的时候已经十分憔悴,皮毛都十分干瘪枯黄了,所以当时根本没有留下。

  可今天叶老大扛回来的这只鹿却不一样。

  这只鹿正值壮年,整个儿秋天应该的都在为越冬而努力储存脂肪。

  所以不但看起来膘肥体壮壮,而且皮毛看起来格外柔顺,在阳光下闪着缎子般的光泽。

  郭氏狠狠咽了咽口水,熟练的左手托住后腰,右手抚上自己的小腹,努力挺着根本还没显怀的肚子走上前。

  “儿啊,你快看,大伯打了梅花鹿回来,这鹿皮啊,正好能给你做个小褥子,到时候你冬天就不用怕冷了。”

  郭氏说罢抬头笑着看向叶老大。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她早就看出来了。

  叶老大两口子没有孩子,所以将弟弟的孩子都当做自己的,经常给孩子们好吃的不说,平时穿得用得也毫不含糊,有时候甚至比亲爹娘还更宠上几分。

  郭氏对此倒也理解,毕竟他俩没孩子,以后肯定要指望侄子养老,所以早点开始跟孩子们培养感情也很正常。

  郭氏倒是没觉得嫉妒,他们既然对老二老三家的孩子好,以后也自然也会对自家孩子好。

  所以看到叶老大背着梅花鹿回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抢在老二和老三前面,为自己尚未出生的儿子争取点儿好处。

  谁知叶老大却摇头道:“这鹿皮是要收拾出来送给秦夫人做回礼的。”

  郭氏闻言愣住了,她之前觉得只要自己开口,叶老大是肯定会答应的,万万没想到会被拒绝。

  她下意识道:“秦家家大业大,还缺你这一张鹿皮了?你送去人家也不会当什么好玩意儿的,说不定就直接当踩脚垫儿了,倒不如给你快出生的侄儿……”

  叶老大闻言皱眉道:“弟妹,秦家帮了咱们这么多,咱们虽然没钱没本事,却也不能不承这份情。

  “我知道秦家什么都不缺,但这是我的心意。

  “只要尽我所能,送出我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我也就问心无愧了。”

  听得叶老大这么说,郭氏抿唇不语。

  她心里清楚,如果没有秦家,叶家连入关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一路顺利地来到榕溪村了。

  就连如今能讨回老房子,也都是跟秦家有关,否则一家人现在说不定还继续天为盖,地为席呢!

  所以就算她平日再喜欢胡搅蛮缠,也没法在这件事上指摘叶老大做得不对。

  但是她心里却总觉得有那么点儿不得劲儿。

  “大哥,那你回头再上山的话,可多留意点儿,最好能再猎一头梅花鹿回来,刚好给你侄儿添个鹿皮褥子。

  “我听说鹿皮做靴子也是极好的,到时候若是有富裕的,还能……”

  郭氏话没说完,就被从屋里出来的叶三嫂打断。

  “你以为梅花鹿是老鼠呢,满山都是?

  “再说了,就算大哥真的再猎到梅花鹿,为啥要给你儿子?大哥自己没孩子么?

  “我们晴天还没有鹿皮褥子,鹿皮靴子呢,你想啥呢?”

  晴天闻言赶紧摇头道:“晴天不要鹿皮褥子,也不要鹿皮靴子,爹要拿去送给秦夫人的!”

  叶三嫂听了这话,一脸疼爱地弯腰抱起晴天,扭头丢给郭氏一个白眼。

  “都是要做娘的人了,还不如我们晴天懂事儿。”

  郭氏听了这话却如五雷轰顶。

  对啊,如今叶老大跟当初不一样了,他有孩子了。

  哪怕是个用粮食换回来的赔钱货,可叶老大两口子却都把她当成宝贝。

  但是这样的话,以后等自己儿子出生,岂不是半点儿便宜都占不到了?

  郭氏越想越觉得心里不平衡,看向晴天的眼神中都透着不善。

  若是没有这个赔钱货,叶老大肯定会像疼其他几个孩子一样疼自己儿子的。

  不过晴天此时却并没有察觉到郭氏眼神中的危险信号。

  她正趁着被叶三嫂抱起来,再次伸手去摸叶老大背上的梅花鹿。

  滑溜溜摸着真的好舒服呀!

  叶老大见女儿这么喜欢,暗暗记下,想着最近也没什么事,自己干脆天天都上山转一圈。

  万一运气好再碰上,一定再猎一头回来给晴天做个皮褥子,冬天正好能用得上。

  鹿皮靴子也不错,冬天穿起来又轻便又保暖,而且还能防止雪水打湿鞋子。

  叶老大越想越多,恨不得立刻转身就回山上去再打一头梅花鹿回来。

  叶老太太在屋里听到他们说话,可听了半天也不见人进来,纳闷儿地起身出门查看。

  这一看,叶老太太就无语了。

  “哎呦,你们有什么话倒是进来说啊!

  “老大背着那么重的东西,也不知道让他放下来,还堵着门口说起来没完了?”

  正说着话,叶大嫂从灶间出来。

  她刚才正在炒菜,一时间走不开。

  这会儿出来,赶紧上前接过叶老大手里提着的野鸡,顺手把人拉进来。

  “快把鹿先放下,不累啊?”叶大嫂随手把野鸡丢在一边,想帮叶老大把梅花鹿卸下来。

  叶老大却侧身躲了一下道:“你先找个东西铺地上,别把鹿皮给弄坏了。”

  “哦,对对。”叶大嫂这才想起这茬儿,赶紧找出之前路上盖行李用的油布铺在地上。

  叶老大这才把背了一路的梅花鹿小心翼翼从肩头放下来,生怕多蹭掉一根毛。

  他揉揉自己被压得有些酸痛的肩膀,又把背筐放下来道:“还套了几只兔子,你看看,吃不完可以编个笼子养着给晴天玩儿。”

  叶大嫂看着在背筐里挤做一团的几只兔子,喜不自胜道:“这么多只,回头我编个筐子把它们养起来。

  “兔子这玩意儿生得快,养着养着就越来越多了。

  “刚好趁着如今外面还有草,多割点回来晒干,冬天里兔子就有吃的了。

  “到时候若是干草不够吃了,咱再吃兔子也一样。”

  听了叶大嫂这番话,晴天总觉得筐底的兔子挤得更紧,更加瑟瑟发抖了。

  看着灰扑扑的野兔,晴天吸了吸差点儿流出来的口水。

  叶大嫂这才想起之前晴天说想吃兔肉,立刻改口道:“我先看看这些兔子的公母,公兔子留一只就行,剩下的就做着吃了。”

  晴天虽然不懂为什么公兔子只需要留一只,母兔子要都留着,但听到能吃兔子,立刻连连点头,看样是真馋兔子肉了。

  叶大嫂笑着在女儿的小脸蛋上轻轻捏了一把道:“晚上娘给你做兔子吃。”

  “好!”晴天道,“娘,下午我帮你编筐子养兔子。”

  “咋地?你会编啊?”叶大嫂嘴上应着,其实压根儿没指望她。

  北方跟南方不一样,没有竹子,大家编东西基本都是用柳条。

  那玩意儿可不是晴天这年纪孩子能摆弄明白的。

  谁知晴天却认真地点头道:“娘,我会,我以前编过篓子。”

  “啥?”叶大嫂一听这话。情急之下压根儿忘了晴天以前身上的伤早都被养好了,立刻抓起晴天的手正反地看

  其实小孩子恢复得快,除了个别地方皮肤的颜色还有些深,基本没留下什么疤。

  剩下的再过两年估计也就看不出什么来了。

  可叶大嫂心里还是难受得。

  “善家两口子可真不是东西,晴天才多大就让她用柳条编篓子。

  “小孩子手这么软,骨头都还没长好呢,万一把手给累坏了可怎么好。”

  最后还是叶老太太发话道:“行了,东西先放这儿吧,有啥事儿吃完饭再说。”

  “哎呀,我锅里还炖着菜呢!”叶大嫂赶紧转身跑回灶间。

  叶老太太又吩咐道:“昌瑞,去地里叫你爹和四叔回来吃饭。”

  “奶,我这就去。”

  “昌雪,你去江边,叫你爹回来吃饭。”

  “好!”

  两个孩子答应着,转身往外跑,跟刚要迈步进门的叶娟儿撞了个满怀。

  “哎呦,跑什么,慢着点儿!”叶娟儿扶着门框才勉强稳住身形。

  “他姑,你咋有空过来?”叶老太太挥手把孩子打发走,上前拉住叶娟儿的胳膊往里走,“有啥事儿进屋上炕慢慢说。

  “吃饭了么,晌午在这儿吃啊?”

  叶娟儿急忙打断叶老太太的话道:“嫂子,你别急,我可不是来蹭饭吃的。

  “我过来是想帮村里人问问,你家这鹿肉打不打算卖?”

  叶老太太闻言道:“老大猎回来的鹿,你问他就是了。”

  叶娟儿扭头看向叶老大。

  叶老大原本想的,除了自家吃的,剩下就晒成肉干。

  虽然没有新鲜的好吃,但是肉干耐放。

  冬天的时候丢进锅里使劲儿煮一煮,炖点菜吃或是下点儿面条,总比天天吃萝卜白菜强。

  但一听说有人想买,他立刻就动心了。

  鹿肉干到底不如新鲜的好吃,若是把鹿肉买了,钱留着入冬之后买肉吃岂不更好?

  要知道,鹿肉可比猪肉卖得贵。

  这一里一外的,说不定能多赚出十几斤猪肉来。

  想到这些,叶老大毫不犹疑地点头道:“卖!”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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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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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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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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