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老规矩,那就是新娘在结婚的第三天,要回娘家
当然了,任何老规矩的背后,都蕴含着古人的智慧和经验。
‘三天回门’也是如此。
在古代,男女的婚姻之事是经过“媒妁之余,父母之命”。
小两口在结婚之前压根没见过面。
男方更不知道女方的家庭状况。
所以才有女方带自己的丈夫回娘家认门。
“回门”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古代女子一般十几岁就结婚了。
很多事都不太懂,思想保守的大人们也不会明示。
女子回到娘家后,也可以趁机与娘家人亲近亲近。
娘家的嫂子也会在这时候,询问一下新媳妇的情况。筆趣庫
有不懂的事情,娘家嫂子也会教授。
...
‘回门’是婚礼的重要仪式,李东来和丁秋楠小两口自然很重视。
一大早就带着骑着自行车向丁家奔去。
李东来自行车的车把上一边挂着一只大公鸡,另一边挂着一只鸭,后座上还捆着一个纸箱子。
丁秋楠的自行车上把上挂着两尾大鲤鱼,后座上坐着李小妹。
本来今天不是李小妹出席的场合,可丁母丁父几天没见小妹,实在想得慌,让丁秋楠一定要带上小妹。
李东来自然点头答应。
反正是新派婚礼,规矩怎么来,还不是我说了算?
一路上,李小妹那张小嘴就没闲着。
“嫂子,你听过那首歌没有?”
“什么歌?”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吃人,专吃杜鲁门。”
“...这是儿歌,你嫂子是大人了。”
“那你还不赶紧生个胖娃娃,教他唱儿歌。”
“....”
敢情在这等着呢!
丁秋楠骑着自行车,抿着嘴差点笑出声来。
结婚前她没少听邻居的大娘说,结婚后小姑子最难伺候。
她本来还有些忐忑。
婚后却发现李小妹其实就是个心底纯真的人。
人也很勤快,每次做饭的时候,总会来帮忙。
丁秋楠看她年纪小,怕她碰着火炉了,不让她近前,她还嘟着嘴不愿意。
有这么好的小姑子,丁秋楠觉得自己很幸运。
唯一觉得有点不适应的,就是这小姑子总是变着法子催他们生孩子。
婚后第一天,就不知道从哪里拿了一个大红包,里面装了不少钱,说是要给未来侄子侄女的。
这么小的孩子,就跟丁母一样,实在是让丁秋楠忍俊不禁。
想起这些,她目光不由的看向前面的两条大长腿猛蹬自行车的李东来。
淡淡的阳光下,那糙汉子全身镀上了一层金光。
也许生几个娃子,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孩子的相貌不会差了。
...
李东来丁秋楠和李小妹来到丁家胡同时,胡同口已经围满了。
这些人都是丁家的邻居,丁家在京城没有多少亲戚,他们这些邻居自然要来捧场。
见到自行车,有人喊道:“姑爷姑娘回来了,快放炮。”
一个半大小伙子拿着香烟屁股,引燃挂在核桃树上的鞭炮。
“噼里啪啦”
一阵电闪雷鸣后,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硝烟味。
小孩子们顾不得捡炮,一哄而上把李东来围了起来。
“新姑爷,新媳妇,糖,糖!”
丁秋楠笑吟吟的从后面的纸箱子里拿出一大袋奶糖,拆开后,大把洒给孩子们。
看到奶糖,旁边的大妈和小媳妇也都站不住了,挤进了人群中。
这些人都是看着自己长大的,丁秋楠也顾不得心疼了,大把抓糖果分给她们。
前天买奶糖的时候,丁秋楠还在埋怨李东来为何要买这么多。
现在想想,是她格局小了。
李东来则取出几包大前门,挨个给邻居的大叔大哥散烟,遇到年纪大的,还在丁伯仁的介绍下,给对方点上烟。
“这是前院的王大爷,老车把式了,当年解放四九城的时候,赶着毛驴车,冒着枪林弹雨为大军送过粮食。”
对于这种老前辈,李东来肃然起敬。
弓着身子,划着火柴,帮那个满头白发,脸上镌刻满岁月的老人点上烟。
“老大爷,有了你们当年的努力,才有我们今天幸福的日子。”
“小丁啊,我看这娃子行,比你嘴口甜多了,是个干大事的人,你小子的眼光不错。”老人满意的看着李东来,声音沙哑。
“这是秋楠自己相中的,我们这些当父母的,总不能挡着。”五十多岁的丁伯仁乐得合不拢嘴,像个孩子一般。
一圈下来,两斤大白兔奶糖和一条大前门香烟全部散完。
不过李东来一点都不心疼,结婚是人生大事,邻居们能来是给你面子。
你小家子气,以后谁还敢跟你来往。
他的大方也获得了邻居们的交口称赞。
“丁家这姑爷蛮不错的嘛。”
“那是当然,上次迎亲的时候,也发了这么多糖。”
“关键是为人还和气,看不出一点大主任的架子。”
“丁家大姑娘算是有福了。”
...
在众人的祝福声中,两人推着自行车,进了丁家院子。
院子里已经摆了一张四方桌。
四方桌前坐着一个中年女人和两个年轻人,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
中年女人齐耳短发,身穿灰色褂子,黑色裤子,脚穿小皮鞋,看上去应该是个单位领导。
两个年轻人大概也就二十来岁,长相有点相似,应该是兄弟两个。
女孩子身穿海魂衫,裤子是深绿色的,扎着两个马尾辫子,皮肤粉白,这打扮跟这年代的高中生很相似。
李东来知道丁家的亲戚少,可是没想到会只有这么几个。
那些人见到一行人进来,慌忙站起身迎了过来。
丁伯仁指着那位短发头,身穿灰色褂子的女人介绍道:“这位是丁秋楠的表姨。”
“表姨好。”李东来很是乖巧的问好。
丁家表姨满意的点点头:“是个好孩子,秋楠以后有福气了。”
说话间,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大红包,塞到李东来手里。
“秋楠这孩子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喜欢耍点小脾气,以后她要是做得不对,你尽管找表姨,表姨给你做主。”
“哪,哪能呢?”李东来脸上挂上了新姑爷独有的谦逊。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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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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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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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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