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秋楠确定李东来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伤口后,才把目光投到那头大野猪身上。
她虽不清楚野猪有多么厉害,可是野猪的个头在那里摆着。
足有五个成年人那么大。
太吓人了。
二婶子端来了一盆子清水。
丁秋楠满眼崇拜,拿起毛巾拧了拧,给李东来擦拭脸庞上的血迹。
...
秦家沟的乡亲们得知要分肉,都在大槐树下排起了长队。
很快,秦三民也把肉分好了。
野猪虽大秦家村人口也不少,每家只分到了半斤。
李东来的那一半,他让人装到了麻布袋子里,放在了自行车上。
最后剩下的大肠,小肠,猪肺等零碎没有办法分配,秦三民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
眼中闪过一丝不舍,扯着嗓子喊道:“生火!”
“日他先人板板的,今天不过了,来几个老婆娘把这些肠碎子料理了,咱们炖一锅杂碎汤。”
听到村长的话,大家伙都努力的吞咽口水。筆趣庫
杂碎汤啊,那该有多好吃。
“不过了,吃杂碎汤!”
“猪杂碎,猪杂碎!“
“今天当过年了,二小哇,快把你娘跟弟弟们喊来。”
瞬间,人群就炸裂开来。
秦奋找来一面破铜锣,一面敲一面喊:“注意了,注意了!大家伙中午不要做饭了,各家各户到大槐树下,咱村的李东来同志打死了一头大野猪,今天中午咱们吃杂碎汤!”
开玩笑,这可是秦家沟公社成立以来,大锅饭里唯一一顿猪杂碎汤,绝对不能少下任何一个人。
在秦三民的指挥下,年轻小伙子扛来公社那口大锅支在大槐树下。大妈大娘们从树林里抱来木柴。
“猪杂碎汤”是一道简单的吃食,需要的调料种类也不算太多。酱油、料酒、葱蒜,有桂皮、八角,基本就够了。
可惜的是公社厨房里除了干辣椒和盐外,没有任何调料。
不过,这也无所谓了。
有肉吃还要啥调料啊!
在大厨秦二狗的招呼下,猪杂碎很快被放进了锅内,鲜红的辣椒洒上,然后盖上盖子焖。
烧锅的二婶牟足了劲头往里面添柴火,很快大槐树下就烟雾缭绕,弥漫着好闻的炊烟气息。
大家伙都蹲在不远处,瞪着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大锅。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捧着搪瓷碗,就连小孩子也不例外。
而大厨秦二狗就像戏台上的旦角一样,在艳羡的目光中,偶尔掀开锅盖,用勺子搅拌一下。
盖子掀开时,白色雾气溢出,其中夹杂的浓郁香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锅灶里的火苗轻轻起舞,舔舐着黝黑的锅底的同时,也舔舐着人们的心头,让人有些迫不及待。
生生熬了一个钟点,秦二狗算算时间应该可以了,起身小心地捏着盖柄。
在开盖的一瞬间,深厚沉重的香味骤然之间在大槐树下弥漫开来。
那香味,香得缠绵入骨,软腻如丝。
其中还透着股泼辣的辛味,勾得人骨头酸软了。
众人愣愣地站起身,怔怔的走过去。
“好香啊,二狗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屁!没有肉,我二狗手艺再好,还能给你们作出花样来?”
...
见人越围越多,秦二狗把大勺子摔得‘当当’直响,打声招呼:“都给我排队去,一个一个来!”
当然,秦二狗先给李东来盛了两大碗,让秦奋端了过去。
李东来也没有推辞,就和丁秋楠一起,蹲在大槐树下,大口吃了起来。
嗨,你还别说,大锅饭吃起来就是有滋味。
喝一口杂碎汤,一股异样的热气顺着喉咙和肠胃,荡漾在四肢百骸,彷佛顿生力道。
丁秋楠这个从来没有吃过大锅饭的城市女娃也吃得津津有味。
平日里她饭量并不大,一个小窝头,半碗小米粥就吃饱了。
可是今天一大块高粱面窝头,一大碗猪杂碎汤,一口气吃完了。
吃完后,脸色红扑扑的,刘海黏湿在额头上,李东来把早就准备好的毛巾递给她。
丁秋楠也意识吃得有点多了,脸色羞红有点不好意思。
这时候,大家伙也都吃完了饭,一大锅猪杂碎汤被分得一干二净。
搪瓷碗放在脚下,直接蹲在地上聊起了天。
夕阳西下。
李东来和丁秋楠骑着自行车回到了京城。
两人没有直接回四合院,而是来到了小酒馆。
自从范金有被免职,小酒馆的生意又恢复到以前了,还没饭点就人声鼎沸。
正在忙着招呼客人的徐慧真看到两人,忙让旁边的小同志顶替自己,快步跑了出来。
“东来哥,秋楠妹子,你们赶紧坐,昨天我新酿了一坛酒,准备给你们在婚宴上用。你们来得正好,帮忙尝尝。”
李东来一直闹不懂京城人关于哥哥和妹子的称呼。
他比丁秋楠大三岁,比徐慧真小十岁。
按理说徐慧真应该管他叫弟弟,管丁秋楠叫妹妹。
可是。
每次见面,徐慧真总是一口一个哥的喊他,而喊丁秋楠则依然是妹子。
这不是乱了年纪嘛!
就在李东来准备纠正徐慧真的时候,丁秋楠迫不及待的拉着徐慧真走到了自行车旁。
“慧珍姐,你看我们这次给你带什么了。”
“什么呀?好像还滴着血。”
徐慧真解开麻布袋子,看到里面血肉模湖的野猪肉,非但没有惊吓,眼神中还迸发出了喜悦的火花。
“真野猪肉!
”
她不可置信的看向丁秋楠:“妹子,姐姐正为后天的肉菜发愁了,有了这么多野猪肉,姐姐肯定你能给你们办一个漂漂亮亮的婚礼。”
说话间,她旁顾左右,小声问道:“不过,这么多野猪肉,你们是从哪里弄来的?”
也难怪徐慧真会如此问,这年头上山打猎也是不允许的,如果被人举报的话,说不定她也要跟着吃瓜落。
丁秋楠把回秦家沟的事情讲了一遍,并且掏出了盖有秦家沟公社红戳戳的说明信。
在信件上,秦三民表扬了李东来为保护集体财产不惧危险,勇敢地同野猪作斗争。
至于这半片野猪,是秦家沟奖励给李东来的。
看完介绍信,徐慧真这才放下心,同时那双大眼睛不住地偷瞄李东来。
这小伙子看上去虽然强壮,不过能打死这么大一头野猪?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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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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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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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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