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柱的手上这次倒是没有带饭盒,今天晚上没有招待,他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东西带,只是空着手走在了马华的前面,悠闲的脚步,左右顾盼,走了大半路程,才察觉到了跟在身后的马华,有些诧异的将目光投向了马华,带着几分疑惑的问道。
“你跟着我做什么,有事情?”
马华上前了两步,走到了傻柱的跟前,沉静的说道。
“何师傅,我和您住在一个四合院,昨天刚搬过去!”
傻柱脸上浮现了一丝恍然,一拍马华的肩膀,高兴道。
“原来昨天搬家的就是你小子啊!”
傻柱倒是听说了老李家因为孩子上学的事情,和人换了房子,他昨晚回去的晚,并没有见到新来的邻居,没想到居然会是马华,这倒是成了邻居,不好不亲近一番了。
傻柱态度明显比之前要多了几分亲近,和马华并肩回了四合院,一路上两人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也算是拉近了几分距离。
马华和傻柱都住在前院,距离极近,傻柱如今和妹妹何雨水同住,每日里回家,房间里亮着灯,也算是有个伴,只有马华孤身一身,看着黑漆漆的房间,叹气一声,拉开了点灯,开始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日常。
马华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只有一些最基本的蔬菜,猪肉根本就没有,这年头买肉,不仅要钱,还需要有肉票,他家里倒是有几张,还是父亲之前存下来的,平日里也舍不得吃,只有逢年过节了,才会买上一点猪肉,解解馋,这年代物资紧张,都是如此过的,整个四合院也只有身为厨子的傻柱,隔三差五的可以吃上一顿肉,比之八级钳工的易中海都要过的舒服自在。www.xbiqiku.com
马华将做好的粉条白菜盛入了碗中,再将自己蒸好的几个玉米面的窝窝头端出,拿起快子就开始干了起来,不要看着这顿饭十分简陋,这已经是很好的吃食了,这年代物资贵乏,能吃饱饭已经是生活的不错了,像是秦淮茹家只有她一个人有工作,上有老,下有小,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身为教师的三大爷闫埠贵为啥那么抠门,还不是因为家里孩子多,不算计着过日子,根本就没法过下去,到了后来儿子都工作,依旧是改不了这个臭毛病,显得让人有些厌烦。
马华吃饱饭,身上这才暖和了起来,今天洗了一上午的菜,他的手冻得不轻,如今还有些刺痛,可见这年代生活不易,受累吃苦能够吃饱饭已经是很好的了,多少人即使愿意卖力气,依然是吃不饱饭的。
这年头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一般都是早早休息,如果有老婆孩子的,还可以老婆孩子热炕头,马华不过是一个十六岁的毛头小子,只能孤枕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马华再次重复了昨日的工作,开始了洗菜帮工的生活,每天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打饭了,如今的马华已经是深得打饭阿姨的精髓,每次故意将菜盛满勺子,手腕一抖,立马抹平,抖得极有水平,让不少工人都是看的眼角直抽抽,好在马华也知道分寸,每次给的饭菜都不比别人少,只是喜欢看对方神色变化的有趣模样,时间长了,厂子里的人都知道了马华这么一个人,送了他一个手抖小子的爱称,让食堂后厨的众人添了一个八卦话题,不时拿来调侃马华。
时间一转眼,就是一年多过去了,马华靠着踏实肯干的性子,得到了傻柱的认同,已经从洗菜工和打菜小哥,正式成长为了一名后厨学徒,光荣的切菜工,也算是进步神速了,厨房洗菜的小工换了一个刚刚进来不久的小胖子,姓孙,因为长得肉乎乎的,大家也不称呼他的名字,都叫他胖子。
这小胖子倒是十分会来事,嘴甜有眼力劲,十分讨喜,不过来了两三个月,人缘比马华还好,更是对大厨傻柱阿谀奉承,拍的傻柱十分舒服,对他另眼相看,看来用不了多久,就会和马华同列,成为一名光荣的后厨学徒。
马华和这小胖子倒是关系一般,只是面上过得去,他早就认出了这个胖子,就是日后背叛了傻柱的那个小子,这人心术不正,投机取巧,不够踏实,所以马华不愿意和他深交。
马华靠在门边坐着,撩开了后厨的门帘,看了一眼天色,差不多十点多了,该动手干活了,起身走到了桉板前,伸手拿起了架子上的菜刀,捞起了一旁菜盆里的土豆。
“当当当当当!”
菜刀刷刷的切下,一根根均匀细长的土豆丝就被马华切了出来,刀影纵横,十分迅速,手中土豆刚刚切完,随手就再次拿了一个土豆,手中的菜刀丝毫不停,那具有节奏的切菜功夫,让傻柱都忍不住注视了半天,心中暗暗点头,这是个好苗子,不过是干了一段时间的切菜工,就有如此刀工,实在是天赋惊人、
马华的刀工可以说在后厨之中是数一数二的,就是身为大厨的傻柱都不如他手稳,马华毕竟是转世之人,从小精神力强大,对身体的控制能力远超常人,别人需要练习三年的刀工,在他这里只要几天的功夫就可以了,这让当初的傻柱都看傻了眼,还特意问过马华,以前是不是拜过师学过厨艺!
整整几大盆的土豆在马华的手中,半个小时就全部切完了,他又帮着其他人处理了一下萝卜和白菜,这也是老三样了,如今国内很少有蔬菜大棚,到了冬天也就这三样菜,每天都吃腻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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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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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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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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