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警察陆令>第十一章 村中命案
  陆令有些不解。

  缟素是丧服,一般是家里有人过世,子女穿戴去送行的,哪有挂在家门口的?

  因为下了雪,到处都是白色的,陆令来的时候还真没注意到,这一个人往回走,就看得很清楚。

  东北地区的冬天,大街上人很少,不过因为快过年的缘故,偶尔也有几个路人。陆令穿着警用多功能服,所以路过的人也都看他。

  正好有个大爷和他要擦身而过,陆令就顺口问了一句:“这家咋回事?为啥把这个挂在外面?”

  “你说老张家啊?他们家男人失踪了,派出所说这个事归县里管,但是现在人也没找回来。”大爷道:“唉,村里今年不平静啊。”

  “失踪了?那挂这个岂不是在咒...”陆令眉头紧锁。

  “谁知道他婆娘怎么想的,咱别在这里聊了,晦气。”大爷说完就走。

  晦气?

  陆令是真的有些纳闷,不就失踪吗?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人死定了?晦气啥啊?

  大爷头也不回地走了,陆令看到前面走过来一个小孩,看样子十多岁。小男孩倒是对警察特别好奇,过来跑到陆令面前:“叔叔,我跟你说哦,我们村...”

  话还没说完,男孩后面有个中年妇女就赶了过来,上来就给了男孩一巴掌:“说个屁,快回家去。”

  妇女完全不给陆令一点面子,拉着孩子就走了。这几个人一走,路上也没什么人,陆令想了想,就还是先回警务室,外面待久了真的有点冷,肚子也是饿坏了。

  回到警务室这边,曲增敏还没回来。陆令开门进了院子,然后打开房间门,就闻到塑料糊了的味道,这才发现水壶里的水早就烤干,水壶被烤的也很烫,甚至水壶把上面的塑料都烤化了一点。

  幸亏柴火已经烧得差不多了,不然这个壶底可能都烤漏了,陆令连忙把水壶拿下来,然后填上了点木头。木头填完之后,水壶的温度不那么热了,他现在面临两个选择。

  又渴又饿,喝的水就剩下一瓶,是煮面还是直接喝?

  如果加上调料,泡面的水根本就不解渴。

  不管了,先喝,泡面用雪水吧,这边污染很小,雪非常干净,烧开了泡个面应该没问题吧?

  一口气喝了大半瓶矿泉水,陆令感觉舒服多了,想了想,还是没有选择用雪水泡面,直接打开泡面就开始啃。

  正啃着面,陆令听到了车子的声音,连忙起身,看到是曲师傅回来了,便主动出去开门。

  曲增敏进了屋,看了看周围,有些惊喜:“你打扫的?”

  “嗯”,陆令点了点头。

  “这么干净啊,真不错,小伙子就是能干,你等会儿,我拍张照片。”说着,曲增敏拿出手机,给屋子里拍了两张最干净的照片,发到了工作群里,很快就有人发“大拇指”的表情。m.xbīQikμ.com

  陆令听到手机响,打开一看是群里的信息,看了眼曲增敏:“曲师傅...”

  “好事得宣传一下”,曲增敏笑道:“今天一天怎么样?嗯?你咋在这里吃干面?”

  “刚刚有人报警,我去解决了一下”,陆令没有提泡面的事情。

  “报警?什么事?你给我打个电话一起去啊。”

  “家庭纠纷,没事。”陆令随口道。

  “家庭纠纷咱们不管,也就是你热心肠。”曲增敏没有多说什么:“你这不能吃这个啊,这怎么吃啊,你是不是不会用这个炉子烧水?我教你,这个很简单。”

  “我吃啥都行,对了,曲师傅,这旁边的村子,感觉有点怪怪的。”陆令道。

  “这村里确实乱”,曲增敏看着陆令的面:“你等着,我车上有暖壶,还是得吃泡面。”

  “好。”陆令只能点头。

  他想知道的是村子里的事情,而曲增敏明显懒得谈,只想关心他吃饭的问题。

  曲增敏上车拿了水壶,给陆令泡上面,二人这才开始聊起了这个村子。

  村子叫东坡村,在这附近算是大村,在前些年可是有些乱。大概在20年前,由于这里靠近长白山,偷猎、偷挖人参的事情频有发生,治安状况非常不好。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县局直接在这里安设了警务室,那会儿这里晚上都有警察执勤,直到犯罪率显著下降才取消了晚上值班。

  犯罪率显著下降的根本原因是修了路,之前没有公路的时候,警察根本就追不上偷猎的,自从公路网和监控都铺设好了,年轻的村民大多出去打工了,搞歪门邪道的也就少了一点。

  因为历史的原因,这个村子风气不好,今年更是发生了命案,这也就是曲增敏说的那起县局忙了很久一直没有破的案子。

  今年9月初,村民赵荣凯在上山的时候,发现了一只雄鹿,具体品种他不知道,但这只雄鹿只有一只角。

  这里的村民都知道鹿的习性,雄鹿每年春天,头顶就会有一对凸起,而且每天都会长。刚开始的时候,里面是软骨,外面是皮肤和绒毛,这个时间的鹿角被称为鹿茸,只有这个时候的鹿角是有药用价值的。

  鹿茸长了几个月之后,软骨成为硬骨,里面的血管和神经退化,就会失去痛觉。这个时候的鹿角又大又好看,主要可以吸引异性,还有战斗力。

  而到了繁殖季节结束,到了秋天,鹿角就开始脱落,等待明年再长。

  赵荣凯发现鹿只有一只角,就明白第一只角已经脱落了,这情况也意味着第二只也快掉了。这些年野鹿越来越少,如果能捡到脱落的鹿角,也是能卖点钱的。

  于是,他就想去追逐这一只鹿,鹿跳跃、落地的过程中很容易就把这个独角震落,他就可以拾取。

  但是,赵荣凯没想到的是,他没有拾到鹿角,反而是被带到了一个沟这里,结果在这里闻到了臭味,最终发现了本村村民王守发的尸体,已经残缺不全、高度腐烂。

  村民们都说,这只鹿是王守发的魂叫来的,就是为了让他自己的尸体被发现。而在此之前,王守发已经失踪了三个月左右。

  村子里现在依然有人去山里采山货,而且有时候走远了直接就去别的县城出货,所以一般离家一周不回都正常,但王守发长时间没回来,7月份家人就报警了,只是一直没有找到,直到被赵荣凯发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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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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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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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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