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方志强王亚欣>第1314章 (番外)我爱你,再见
  (这是小霞在结婚之前给强子的一封信)

  强子,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来临之前,我想给你写一封信。

  写下这封信的时候,其实是我最紧张也是最忙碌的时刻。因为我即将面临人生的重大转折,因为,明天我将披上花冠,穿上他亲手为我设计的嫁衣,在众人的注视与祝福中,走到他的面前,等待他牵起我的手,成为他最爱的新娘。

  甚至于我还有机会,重新经历一下曾经最纯美的年少时光,以及后来各自跌宕起伏、分离过后重新相聚的爱情,是的,你给了我一场婚礼,远远超过我一生期许的婚礼,甚至于美好到让我觉得,哪怕只是为了这个婚礼,结婚都是一件值得的事情。

  可是,嘲讽的是,这样的一场婚礼,却与你无关。你只能作为旁观者、见证人出现。我不知道,当我穿着嫁衣走过你的身旁,你心里头会有什么样的感想,会不会有那么一点点的遗憾,遗憾我跟你最终只能擦肩,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我们却以擦肩的形式,成为彼此的过客,甚至于我路过你的时间,不会比路过其他宾客的时间长哪怕一秒。

  在所有人眼里,我都应当是被羡慕的,因为我有一个最爱我的人,一段近乎于传奇的爱情,终于开花结果,还有一个让全世界都羡慕嫉妒恨的最浪漫,也最能够体现我们爱情的婚礼,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样就已经足够了,就应该知足了。

  我想我其实也应该是满足的,我也会为我此刻的幸福而感动落泪,只是即使是这样的时刻,想到我所失去的,还是会觉得,人生大概就从来不会有圆满两个字,尤其是对于我。

  此时夜已经深了,但我还是睡不着。我知道我应该早早休息,明天成为最美的新娘,可是我却茫然地,没有办法入睡。她们笑话我说是大婚在即被幸福和激动冲击得,只有自己才知道,其实此刻的心情十分的复杂。

  所以,给你写信,就成了我此刻必须做的事情。因为,新的幸福即将展开,旧的感情,就必须了断掉。

  当我写下这封信给你,其实并没有想过把它给你。此生你不会看到这封信,不知道这世界上,曾经有一个爱过你的人,留下这样的文字给你。因此这封信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好像很多的事情,尤其感情,其实都说不上来意义何在。但是我还是这样做了。我是个生意人,做出的每一件事,付出的每一点努力,都是要有成果,要让我看到收益的。唯独在爱你这件事情上,是明知道不会有结果,但是依然在坚持的事情。

  只是有些话,我不可能再去对你说,不可能去破坏你和潇潇的,以及我和宇明的幸福。宇明和你,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我很清楚我对他和对你,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情,你让我心动,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一颗心随时随地蠢蠢欲动,要跳出胸膛;但是他让我心安,每次他拥抱我的时候,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伤心失望还是生气激动,我都能够在他的怀抱里安静下来。

  强子,我想我心里头清楚,为什么最后跟你在一起的,是潇潇,不是我。因为我没有她那样的激情,没有她那样的热烈,不会像她,只需要爱情,为了爱情可以付出一切。一直以来,我都告诉自己,爱情从来都不是我所追求的东西,所以即使没有得到,我也不该有怨言。真的,我买过很多的奢侈品,几万块钱的衣服,几十万的包包和项链,可是唯一真正奢侈的,也是我从来没有得到的,是爱情,是我可以堂堂正正爱着我爱的人、他也爱我,同时我们可以光明正大行走在一起、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彼此深爱的权利。

  我拿我生意人的冷静和理智去看待过我对你的感情,最后悲哀的发现,这大概是我一生中最惨重的一次败局,我投入的是我的全部,结果却是血本无归。

  强子,你也是个生意人,你知道的,生意失败了,还可以重头再来,可是付出给你的那片真心,去哪里收得回来呢?

  强子,明天就是我的婚礼,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婚礼应该是一生中最幸福、最神圣,也最具纪念意义的一刻。对于我来说,其实也未必不是这样,我嫁的人,他一定是全世界最爱我的,会用十几年的漫漫时光,去在我看不见的角落守候着我,陪伴着我,也一定会用余生去给我承诺和幸福。这一点,我相信他一定可以做得到。就好像我一直都知道,你从来都做不到,或者说,对我,你做不到。因为从一开始,你注定就不是属于我的幸福。从最初的聂倩,到你最爱的王亚欣,再到最爱你的潇潇,还有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守候着的黄婉婷,每一个人,你都有爱她们、给她们幸福的理由,唯独我,只有一个错误……而错误不应该成为羁绊住我们一生的绳索,尤其是,如果这样的幸福,是以背叛和伤害潇潇为代价,那我永远都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去享受稍微的幸福,永远永远,只能活在更深的痛苦中。强子,你是热烈的,往往会爱的很深很真挚,可是你不懂得如何爱一个人,最后就是,所有爱上你的人都会受伤。m.xbiqiku.com

  因为你看不到这封信,所以我可以把一切想说的话,在这里统统对你说一遍。我爱你,虽然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感情的起因是为何。明明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在一起,永远都是针锋相对,几乎就没有过和谐相处的时候,可是那些时刻,确实我一生中最痛快最放肆,也最开心的时刻。在你面前,我可以张牙舞爪,像个会把你欺压到地底的女魔头,也可以放肆的无赖的丝毫不讲道理,赖着你为我做任何事,可是最重要的,却是我可以在你面前,真正地袒露自己,在你面前我是安全的,可以放纵自己的软弱与无助,在你面前毫无顾忌地崩溃,在你面前的那个我,才是真实而完整的我。所以,我爱上你……

  天快要亮了,强子,这封信,以及我对你是有付出又收不回的感情,就到这里,划上一个永恒的句点。今后的岁月,没有彼此的陪伴,我们也要各自幸福。我会的,你也一定会,因为陪着我们的,都是最爱我们的人,所以,我们都应该是幸福的,对吗?我只希望,在婚礼上,当我路过你的时候,我们都不要回头,就这样,各自远走……

  我爱你,再见。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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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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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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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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