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杰差不多是天亮以后就睁开眼,然后等到整个城市逐渐活动起来,郑明杰也起身,背着包出了宾馆。来到小区的门口附近,盯着一辆辆出来的车子,直到看着方志强开着车子出了小区,他的眼里闪出仇恨的光:方志强,你的一切都结束在今天。
目送方志强的车子远去,他才有若无其事地手插在兜里晃悠着离开,然后他先到附近的一家超市转悠了一圈,在厨具那里选了好久,挑了一把最锋利的刀子。
挑刀子的时候,他不由得又暗自恨起来方志强:要不是时间紧急,明天就要跟着蛇头离开,这才是最重要的事,他大可以去搞一些更厉害的家伙,甚至于枪都不是什么大问题问题,反正他手里有钱。问题是他没有时间,只能用最原始的武器。
一想到这里,郑明杰满腔的仇恨和怒火也更加的旺盛。他发誓要让方志强深刻地体会到刀子刺进肉里的感觉,要把自己所遭受的十倍百倍的还回来,这些仇恨,也许真的只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快感才能够抵消。
然后,等到下午的时候。郑明杰找到附近一家纯净水的站点,看着一辆送水的车子出来,他连忙拦住送水工:“大叔你好,你是要进这个小区送水吗?”
送水工看着他,疑惑地点点头:“你要干什么?”
“是这样的大叔,我能不能跟着你车子进去一下。”郑明杰假装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道,“我跟我女朋友闹了点别扭,她现在要跟我分手,不愿意见我,电话也不接,我又进不去小区里头,只能这样想办法。”一边说着,一边把几张红色钞票卷成卷递到了送水工的口袋里,很诚恳地说着:“大叔,拜托你了,帮帮忙让我见一下女朋友,我跟她解释清楚。”wwω.xЪiqíΚù.com
送水工本来还有点不情不愿,一看见那几张钞票,顿时心动了,犹豫了一下说道:“看你斯斯文文的不像坏人,女朋友吵架闹分手也的确是大事。那行,你一会跟在我后面,要是保安问,你就说新来的认认门。”
“行,谢谢大叔。”郑明杰高兴地说着,又压了压鸭舌帽,嘴角却是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随即送水工蹬着车子一直来到了小区,郑明杰对这里其实是很熟悉了,因为曾经李潇潇住在这里,他也来过许多次,但是现在,不光是住在这里的人不同了,他的目的和身份也都不同了,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进来。
到了小区门口,送水工同保安打着招呼,明显他们都是很熟的了,保安看着郑明杰,疑惑地问着:“这是谁啊?”
送水工连忙说道:“这是我们店新来的,往后这个小区他负责,所以我带他来认一下。”
保安听了以后也没有多问,点点头放行了。随即打量着郑明杰的身影,跟另一个保安说道:“现在小年轻挺会烧包啊,送水的还穿这么好。”
“去菜市场转一圈,六十岁的大妈买根葱都得砍掉零头的,拎的包还都是国际大牌,不都是假货么?有钱穿真名牌还来送水?”那个保安头也没抬地说道。
而此时郑明杰已经跟在送水工后面尽到了小区里面,郑明杰连忙伸手一指:“大叔,我女朋友就住在前面,我马上过去。谢谢你啊。”
“不客气。”送水工还真以为自己做了件好事,再加上还有几百块的意外之财,高兴得很,乐呵呵地说道。
“对了,大叔,等下你送完水能不能从西门出去啊。”郑明杰笑着说道,“你知道女孩子发脾气不好哄,我在里面恐怕得多耽误一会,没法跟你一块出来。等下你从这边出去,保安要是见我没跟你一起,问起来的话你也不好说。”
多亏了他对这个小区算是比较熟悉,再加上心思也细密,毕竟是要紧的事情,差错一点,不但报不了仇,一不小心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送水工楞了一下,笑着连连点头:“有道理,这是肯定能和好是吧?行,我等会就从西门那边出去。你加加油,女孩子生气多哄几下也就好了,只要不是天大的事情,你这么用心,能哄好的。”
“谢谢大叔,我跟我女朋友要是能和好,真的要感谢你。”郑明杰笑着说道。
送水工骑着车子离开,到楼里送水,搬水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刚才这小伙子,顿时有些疑惑:跟女朋友吵架,要是能和好在里头不出来,那有什么怕保安问的?但是眼睛很快瞅到了兜里的钱,瞬间那一点疑惑又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而郑明杰绕到另一栋楼,假装要进去的样子,等送水工走了以后,才出来又拐去进到原本李潇潇住的这一栋。刚要进去顿时看到几个人在附近的楼道底下阴凉处晃悠着,看似漫不经心,但是实际上都在打量着入口。郑明杰顿时心一紧,随即冷静下来,这不可能是警察,看着明显都不像,倒像是街头混混,估计是方志强也知道了自己逃走的事情,生怕自己对他不利,所以特地找人来防备着。
这的确是不在郑明杰的意料之中,他没有考虑到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一刻郑明杰犹豫了一下,当时就觉得这个计划恐怕是要破产了,甚至产生了调投就走的念头,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这样子,就算是方志强也未必认得出来,而放弃的话,这辈子未必还能报得了仇。未免太便宜方志强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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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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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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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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