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天都已经忘了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主动联系过许晓晴了,想到这里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挺该死的。
想了很久,叶凌天才把小林叫了过来,
“叶总,您有什么吩咐”xъΙQǐkU.com
“坐,小林,我就是想问你一个事,我有个朋友,一个女孩子,今天过生,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出来给她送个什么礼物,你是女孩子,你帮我想想看,我该送个什么礼物”叶凌天问着小林。
“叶总,这··这个不同的关系送的礼物肯定不一样,冒昧地问一句,你··跟这个女孩子是什么关系?是一般朋友还是··”小林问着。
虽然小林没有明说,但是叶凌天知道她的意思,仔细想了想自己与许晓晴之间的关系,半响后才说道:“一般朋友,但是,确实关系非常好的那种一般朋友,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那她喜欢什么?”小林再次问着。
“喜欢什么?”叶凌天暗自嘀咕着,想了很久,他才发现,他其实对于许晓晴的爱好好像真的是一无所知,他真的不知道许晓晴到底喜欢一些什么。
“他喜欢养一些花花草草”很久之后叶凌天才说道,他记得许晓晴家里的阳台上养了很多花草,许晓晴去美国的那段日子他还帮她照看过一段时间,他能记起的许晓晴的爱好似乎也就只有这个了。
“花花草草?这个要怎么送呀?好像送个花草也不怎么合适吧。她单身吗?”
“单身”叶凌天点头。
“要不,你给她送个宠物吧”
“宠物?”
“对,你看啊,她一个年轻人,喜欢养一些花草那么一般来说都是心理挺孤单的。老年人养花草可能是为了修生养息,年轻人如果不孤单的话谁会喜欢养些这个?即使有养也很难变成爱好的,她很喜欢这个就足以说明她内心其实是孤单的。而且女孩子天性对于这些小动物是又亲近感的。我觉得,要不你给她去宠物市场买个宠物吧。反正上次我过生的时候我一个朋友给我送了一只泰迪,我很喜欢”小林说着说着红起了脸。
“你的意思是让我给她送条宠物狗是吗?这···这真的合适吗?”叶凌天不敢置信,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过给人送生日礼物是要送只狗的。
“我也只是随便一说哈,你别当真,其实吧,要送什么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你觉得以你跟她的关系和友谊应该送些什么,你觉得她会喜欢一些什么。”小林最后说着。
“恩,好的,你先去吧,我自己再想想看”叶凌天也点点头。
到最后,他还是觉得给许晓晴送条狗这个意见有些不靠谱,给人送生日礼物最后送条狗总感觉乖乖的,但是叶凌天却怎么也想不出来该给许晓晴送些什么。
想了想,最后也没想出个名堂出来,接着开始工作。工作到下午,叶凌天提前翘班,然后开着车去了商场,就在商场里转着,看着有什么合适的就给许晓晴买点什么。他还记得,他上次给许晓晴是送了一支笔,也是在那一天许晓晴跟自己表白,自己也把许晓晴给拒绝了,结果许晓晴最后哭得撕心裂肺的,不管怎么样,这段经历叶凌天是永远也不会忘的。
最后,叶凌天给许晓晴买了一个包,至于说包好不好看他也不懂,让导购员帮他选的,反正不便宜,花了一万多块,据说是个什么牌子,反正叶凌天是完全搞不懂。
想给许晓晴打个电话,但是想着给人家送东西这事打电话让人家自己来拿似乎也不太合适,于是乎就自己开着车去了许晓晴学校。
再次走进这个学校,叶凌天也有些感触。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进过这个学校了。在他最为困难的额那段日子里,几乎每天都要在这个学校里路过,对于这个学校的一草一木他都摸的很清楚了,可以说,在这个学校里,也留下了很多他与叶霜,他与许晓晴的美好记忆。只是,从那之后,自己开始干事业,慢慢的慢慢的,似乎也就再也没有这个心境和时间来这个学校里走一走看一看了。
叶凌天永远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这个学校的时候,好像还是骑着三轮车路过这边去学校的后街卖烧烤,而今天,自己却是开着这么一辆高档轿车来的。想到这叶凌天自己也不由得感叹,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是却不得不承认,人随着社会地位和财富的累积,心态多多少少都是会发生变化的。
叶凌天把车开到了许晓晴学院教学楼前的停车场里面,看了看,找到了许晓晴的车,刚好旁边有个空位,叶凌天就把车停在了许晓晴车的旁边。他没准备进许晓晴的办公室,只想着在这里等着许晓晴下班就好。对于许晓晴办公室里面的那一堆男男女女,他实在是有些消受不了,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特别是其中有两个女孩子,那嘴实在是太过于毒辣。而且,他与许晓晴之间又传出过那么多版本的绯闻,有些东西真要是闹在一起了,会比较的尴尬,所以叶凌天选择了坐在车里等着许晓晴下班。
“你在哪?”叶凌天最后还是拿起手机给李雨欣打了个电话。
“我还在公司,你下班了吗?”李雨欣问着。
“嗯,我在许晓晴学校里,我在等着她下班,你呢?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给她庆祝一下生日吧”叶凌天安排着。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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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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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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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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