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等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也已经成为了另一个帮派的人,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他因为一直以来被人欺负和瞧不起,连老婆都嫌他没有用,觉得跟他在一起没有好日子过,所以离开他。而他带着孩子,工作也很难去做。最后他实在是忍无可忍,所以加入了帮派,就是希望能够和那些社长或者是头目一样,赚大钱、不再被人所看不起。”
“说实话,我们很多人其实都是和他一样的想法,都是想要出人头地,所以才会加入帮派。之前我还劝说过他,想让他来新义社,只不过他那时候已经在别的帮派,如果说背叛离开,以前的头目恐怕不会放过他,来到以后也很容易被人怀疑是其他帮派安插过来打探消息的。他本来就是个懦弱的性子,到时候可能会更惨,所以还是留在了原先的帮派,我也不好过多的说什么。本来那时候还觉得混帮派挺风光的,起码没有人敢随随便便再去笑话他,应该比以前好多了。”
“再然后就是新义社出事,那时候大家自身都难保,我也没有心思去想他现在怎么样。谁知道再见面最后就是这个样子……”
岗本木鸭说着,抬起自己的手看着,当时他的手上都是血,虽然已经洗干净了,但是似乎总是散发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
“他平凡了一辈子,也委屈了一辈子,从来也不会去跟别人争,哪怕是进到帮派里头,也都是唯唯诺诺的。他其实并不适合帮派,但是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结果,估计他也没有想到,最后自己会是落得这么个下场。”
“他在车上临死前一直念着自己儿子的名字,唯一担心的就是他的儿子,还那么的小,结果要面临这样的情况,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担心他死后孩子没有人照顾……”岗本木鸭说着,眼圈都已经红了。
叶凌天明白他这是想到了自己的身世,这个孩子跟成精的岗本木鸭身世那么的像,只不过岗本木鸭那时候算是运气好,碰到井田马鹿收留了他,而这个孩子未来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
“现在想想,如果出头去选择,我想他大概是情愿就这么窝囊地过一生,至少能够守护好他的儿子,也不要是现在这个样子吧。”
叶凌天沉默地听他说着,然后说着:“已经发生的事情,再去想回头是不可能的。其实只要是在帮派里头,发生这种事情可以说是在所难免的,即使不是死,至少也是各种受伤。只不过有的人运气好,有的人运气像你这个朋友。说到底,还是远离这条路吧。”
“这也是为什么我带着你们,把以前的那些生意都抛弃了,我知道那些很赚钱,但是赚的钱很多都是拿命去换,拿更多无辜的人的性命。你的朋友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你们每个人都想活下去,而要想活下去,只能说是尽可能的远离危险。”
岗本木鸭点点头,有些哽咽地说着:“社长,你当初的想法,其实我们也都知道很好。我们也很想能够按照你所说的,过上好一点的受人尊重的生活,而不是说走到哪里都被人怕或者是被人看不起。只不过我们并不是怀疑你,而是怀疑这件事情,像你所说的办厂,正规的去开店,说实话是很难的,也就是这段时间以来,大家都看到你确实做到了,带着我们创造了一个奇迹。”
“其实确实是年少无知的时候会羡慕帮派的生活,以为是很威风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然后还有花不完的钱,看谁不顺眼都能够摆平。但是现在真正接触了才知道完全不是那样,可能意味着更多的是风险,只不过大家都没有办法,特别是在我们这种地方,因为环境太差,好的工作机会竞争太过激烈,有时候努力做下来,也就是够自己日常的开销,面对高昂的房价还有不断上涨的物价,想任何别的都是奢侈。社长你还没有恢复记忆,可能不太记得这样事情,知道为什么大家明明都没有什么前,可是像酒吧夜总会这样的地方反而生意火爆吗?因为大家都看不到未来有任何的希望可言,压力非常的大,所以只能是过一天算一天,需要用这样的方式去释放压力。”
叶凌天递给他一根烟,自己也点上一根:“为什么不试试走出去?不是说一辈子非要呆在这样一个地方?”
他想起他看到过的米城,高楼林立,节奏非常快,到处都充满了机会,努力一点未必不能活下去。
岗本木鸭苦笑着抽了口烟:“谁不想出去?尤其是想到大城市,像米城那样,甚至于是到其他的国家看一看。但是大城市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实在是非常不友好。社长你是个不平凡的人,走到哪里都能够发挥出你的能力,可是等多的对于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根本没有所谓的能力可言,越是那样的大城市,看起来机会多实际上人口更多竞争更加的激烈,很多人被淘汰,也无颜回来,逐渐地变成流浪汉……各种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所以社长,其实现在大家都挺感谢你的,毕竟你给我们带来另一条路。不然的话也许我就会跟他一样,哪天在混战中被人杀死在街头。”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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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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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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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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