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洞中练了一整天,期间自然少不了给自己肉食药材进补。
等到深夜,秦子凌在猿大的陪同下,就像幽灵一样在西嵊山穿行,然后来到了一处他早就踩好点的一个隐身之处,按往常一样由猿大看守躯壳,神魂则卷了三棱军刺和雁翎刀,一路在森林高空飞行。
不管是三棱军刺还是雁翎刀,秦子凌都用一种无毒的植物枝叶给涂抹成了黑色,在夜色的掩护下,肉眼很难发现。
居高临下,视线范围很广。
没过多久,秦子凌便发现了一只山鸡。
这些都是山里比较容易寻到的野物,也是秦子凌以往附体最多的野物。
秦子凌先放下三棱军刺,然后卷了雁翎刀悄无声息地朝山鸡的脑袋袭杀而去。
“咯咯!”山鸡觉察到了危险,发出了不安的声音,甚至直觉地朝着雁翎刀袭杀而来的相反方向逃跑。
不过山鸡逃跑的速度远比不上雁翎刀,锋利的刀锋一劈,鸡头落地,鲜血喷涌而出。
秦子凌见状神魂将雁翎刀和山鸡一起卷起,又顺路把三棱军刺给卷走,回到了隐身之处,将山鸡收入养尸环中,然后再重新出发。
这一次没过多久,秦子凌发现了一只羚羊,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野物。
秦子凌这次采用三棱军刺刺杀,但羚羊比起山鸡还要警觉,而且躲闪跑动的速度更快,秦子凌接连几下刺杀都没能刺中,最后竟然让羚羊给跑了。
看着羚羊消失在茂密的森林中,神魂有些疲倦的秦子凌没有丝毫失望沮丧。
羚羊的逃脱,说明了神魂驾驭兵器不够悄然隐蔽,不够利落迅猛,还需要大大加强训练,从另外一个方面也正说明了他改变捕猎方式的决定是对的。
只有通过这种捕猎方式,不断加强神魂驾驭兵器的训练,将来他才能更好袭杀强敌。
神魂稍作休整,秦子凌卷着三菱军刺和雁翎刀继续在空中飘飞搜索。
期间又陆续发现了一只山鸡,一条蟒蛇,一只野兔。
用雁翎刀很容易就能将山鸡和蟒蛇斩杀,但野兔很警觉,速度也快,纵然用更轻便,变化更多的雁翎刀,最终还是让它走脱。
“这还只是面对只有躲闪能力没有反攻能力,几乎没多少智商只会本能反应的野物,尚且难以击杀,真要面对修为高深的武者,肯定要难上许多倍,看来宁愿少收入一些,也要尽量驾驭兵器捕杀,否则纵然神魂不断强大,却没多少驾驭兵器杀敌的实战本事,到头来也是空有一身力气使唤不出来啊!”目送野兔“嗖”地一下,蹿入灌木丛中急速离去,秦子凌心念转动,越发坚定了先前的想法。
心念转动中,秦子凌再次飘飞到上空。
“那是……踏云麝!”刚飘飞到上空没一会儿,秦子凌便看到了一头现状像鹿,但四蹄有云朵状斑纹的动物,不禁心头一跳,一下子把刚才的想法抛之脑后。
说起来秦子凌狩猎也有四五个月,又经常去“山野素居”,对各种猎物自然也进行过一些了解。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他在“山野素居”的野物目录图中看到的踏云麝。
据传,踏云麝不仅极为警觉,而且奔跑起来如同踏云一般,连飞箭都追不上,秦子凌虽然要决意多多操练驱物之术,但还不至于傻到拿踏云麝来练手。
最关键的是雄性踏云麝会产麝香。
麝香值多少钱,秦子凌不知道,但他知道踏云麝的麝香很少很珍贵。
今日虽然因为萧箐的缘故,他省下了五百两银子,不再囊中羞涩,但相对于他的巨大支出,五百两也支撑不了多久,所以难得遇到值钱的野物,他是自然要改变策略。
秦子凌很干脆放下了三棱军刺和雁翎刀,然后神魂随着山风悄然朝踏云麝飘飞而去。
踏云麝果然极为警觉,秦子凌已经极为小心,甚至是在刮风时随风飘去,那踏云麝竟然还是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耳朵一下子竖立起来,双目在黑夜下警惕地张望,四蹄微微发力,显然准备一有不对就逃跑。
不过踏云麝终究看不到神魂,还没等它真正意识到危险时,神魂已经猛然发力,一肉眼看不到的阴影一下子就笼罩住了踏云麝,很快踏云麝便浑身一抖,然后两眼透射出一抹诡异的目光,在黑夜中朝着秦子凌放置三棱军刺和雁翅刀的地方走去,用嘴巴咬着把手,朝秦子凌藏身之处走去。筆趣庫
……
第二日,山野素居,朱掌柜看到秦子凌背着一个大麻袋走进商铺,连忙迎了上去。
“秦先生您来啦,这次又收获了什么野物?”
秦子凌将麻袋往柜台上一放,笑而不语。
朱掌柜见状不禁大为好奇,连忙解开袋口。
“这,这是踏云麝!”朱掌柜见状脸色大变,脱口惊呼,紧跟着手迫不及待地伸入袋子中,在踏云麝的腹部摸了摸,发现皮肤下有一鸡蛋般大的东西,手不禁一抖,一脸激动地连连道:“秦先生,您真是好本事,这踏云雄麝据说奔跑起来如同踏云一般,连飞箭都追不上,没想到您竟然给捕杀到一头。这踏云麝的麝香制作成的香料可是名贵得很,有时候有钱都不见得能买得到,好东西,好东西啊!”
见朱掌柜那激动的样子,秦子凌心里也有些小激动,不过表面上却表现得很平静,淡淡道:“运气而已,朱掌柜给个价吧!”
“这价钱,让我好好想想,好好想想。”朱掌柜扯着下巴的胡须,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对秦子凌说道:“秦先生,您看七百两怎么样?您要是嫌价格不够,我可以帮您请示东家,请她把这踏云麝放到内城兴宝拍卖行拍卖,到时您支付一些佣金便可以。”
“这踏云麝的骨肉滋补效果其实也就跟普通麂鹿差不多,值不了大钱,但它的麝香制作而成的香料素来是贵夫人小姐趋之若鹜的珍品。最关键是踏云麝数量稀少,速度极快,极难遇见和捕获,所以在市场很稀缺,很值钱,已经够资格被放在拍卖行拍卖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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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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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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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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