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帮派都是在底层混迹的一群人聚拢起来,便成了一个个的小帮派。
他们聚拢成立小帮派,有些是为了自保,免受外来力量的侵犯,有些是游走在灰色地带,有些是霸占一些地盘,坐收保护费等等。
但这些帮派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没有劲力境界的武师坐镇,一般最厉害的也就铁皮层次,大部分人都只是普通人,连武徒都算不上。
所以这些小帮派就需要花钱请几位皮膜层次的“高手”当客卿,不需要坐镇帮派,但有需要时,需要出面撑场面。
一些商家也是差不多情况,他们没办法常年养着一位皮膜层次的“高手”,但有了些产业生意,总难免会有些麻烦,同样也需要花钱聘请一两位皮膜层次的“高手”挂名,作为威慑的存在,一旦有事情也可以及时请他们出马。
秦子凌暗中有自己的财路,实际上并不需要赚这些外快,但为了掩人耳目,还是决意挑一两家向他发出邀请的商家看看情况。至于帮派势力,成分太复杂,而且大多数都是游走在灰色地带,比如开小赌馆,青楼,放高利贷,又或者做些霸占地盘,强行征收保护费的事情,秦子凌自然不屑去挂名,便都一一直接拒绝了。
这一天中午,西城坊市“花韵”水粉胭脂店二楼。
一对姐弟临窗而立,目送一男子背影渐渐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
这对姐弟便是“花韵”水粉胭脂店的东家,姐姐名字叫云岚,弟弟名字叫云泰。
云岚鹅蛋脸,身材姣好,气质温柔,一看就像是个贤妻良母型的女子,但她眼眸深处不经意闪过的目光却透着跟她外表气质截然相反的坚毅刚强。
云泰还是个少年,相貌倒是不错,只可惜有一条腿是瘸的。
“姐,这秦子凌练武近三年才突破到皮膜境界,潜力显然已经耗尽,比起游龙掌院的庄高驰要差一大截,你为什么非要选他。莫非是因为他面貌俊朗,谈吐气质不错之故吗?”云泰问道,说到后面表情明显有些微妙,既有不安又似乎还有一丝嫉妒。
他们父母因为一次外出,双双死于寇贼手中,是他姐姐撑起了这个家,并把他拉扯大。在云泰的心目中,云岚地位很特殊,亦姐亦母,他很依赖她。
所以虽然明知道不应该阻止姐姐嫁人,但一想到她要嫁人,心里就莫名不安甚至嫉妒。
“你瞎想什么呢?你没有成家立业,姐姐是绝对不会嫁人的!”云岚说道,目光从窗外收回,爱怜地看着云泰。
“可是等我成家立业,姐姐早就过了婚嫁年龄了,到时……”云泰闻言松了一口气,紧跟着心里又涌起一种说不出内疚和矛盾的心情。
“呵呵,嫁不出去刚好,姐到时帮你带孩子。”云岚揉了揉云泰的头发,道:“行了,你不要多想。姐之所以选中秦子凌,是因为看重他重情义的品行。这几年我们的商店生意兴隆,不知道有多少眼睛盯着,有些想夺取我们的配置秘方,有些甚至想人财两得。”
“你说的庄高驰本事确实不错,但他人品不行,请他帮忙,只拿钱不干事还是小,毕竟我们花钱主要目的还是借他的名号,最怕的是一个不好就是引狼入室。那秦子凌不一样,我已经打听过了,前些日子,一位跟他交情较好的武馆学徒重伤,就算伤好也要成为一个废人,别人都避恐不及,但他却不顾家境清贫,毅然收留照顾他。”
“这样的人,只要肯接受我们的聘请,一旦我们这里有事情,他肯定会出手相助的。当然他实力相对较弱,潜力耗尽是个问题,但我们仅仅只是一家水粉胭脂店,真正大势力大家族不会看上眼,真要是他们看上,别说庄高驰了,就算请了铁皮层次的高手来也是白搭。所以秦子凌纵然实力相对较弱,实际上也足够了,关键是要人可靠。”
当云岚姐弟目送秦子凌离开时,在“花韵”水粉胭脂店的对面,醉花楼酒楼二楼雅间,一位虎背熊腰,肌肉一块块凸起紧绷,脸颊上长着一颗黑痣的年轻男子,也正目送秦子凌离去。
他的双目微眯,透出一抹凶光。
雅间的餐桌上,一位蓝衣劲装,满脸横肉,脸颊上有一道狰狞刀疤的男子正在饮酒吃肉。
很快,有敲门声响起。
一位穿着“花韵”水粉胭脂店店服的伙计躬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走进来。
黑痣男子见伙计走进来,从钱袋子里掏出一小块估摸着有两钱左右的碎银,随手扔给了伙计,道:“说吧。”
“谢谢庄爷,谢谢庄爷!”伙计接了碎银,满脸欢喜地连连躬身,然后才道:“刚才来的男子是寒铁掌院的弟子,名字叫秦子凌,东家已经跟他签了合同了。”
“嘿嘿,庄兄,看来云岚喜欢的是俊朗小生啊。”刀疤男子闻言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被称为庄兄的正是游龙掌院的庄高驰,闻言冷哼一声,然后冲伙计挥挥手,道:“你可以下去了。”
“是,是。”伙计连连鞠躬,然后快速离开了雅间。
“秦子凌?没听过寒铁掌院有这么一位皮膜境界的弟子啊?”伙计走后,庄高驰微皱眉头道。
“嘿嘿,我刚好听说过。”刀疤男子说道。
“哦,说来听听。”庄高驰道。
“你是知道的,我的根底是在显河坊,刚好寒铁掌院有一位学徒就是显河坊的,前些日子在武斗场被人打断了手脚筋骨,成了废人。这年头谁肯救治一个废人,他又没什么至亲家人,所以基本上也就是个等死的下场。结果呢,你猜怎么着?竟然有个跟他一起在武馆里学武,家境一般的学徒把他抬回家去救治照顾了。”刀疤男子说道。
“这人就是秦子凌?”庄高驰脱口道。
“没错,就是这个名字。我还听说他练武近三年都没能突破,没想到最近倒是突破到了皮膜境界,更没想到,他竟然还被云岚看重,坏了庄兄的好事。”刀疤男子说道。
“原来是这么一位蠢货!凭他又哪能坏我的好事,反倒更能衬托我的雄伟英姿,不过这事还得麻烦阎兄帮忙出点力。”庄高驰目中闪烁着阴险的目光。
刀疤男子姓阎,名阎魁,是西外城区专门做些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小帮派阎罗帮的帮主。
“花韵”水粉胭脂店所在的这条街,便是他的地盘。
“嘿嘿,好说,好说。要是在显元坊又或者换一个寒铁掌院弟子,我还得顾虑一二,在这里,又是这么一位新人,那自然没什么好顾虑的。不过庄兄到时人财两得时,可别忘了兄弟的好处。”阎魁闻言马上就领会了庄高驰的话中之意,嘿嘿笑道。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不过这事情不能做得太着急,先拖上一拖,否则就太凿与形迹了。”庄高驰说道。
“嘿嘿,还是庄兄考虑得周到,否则让美女掌柜怀疑到庄兄头上来,那可就弄巧成拙了。”阎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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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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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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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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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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