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越,我知道你针对我是因为我以前喜欢过罗玉珂,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大家都是跟着馆主学艺的,又何必闹得这么不愉快呢?”秦子凌说道。
“哈哈!凭你也配跟我说什么闹得不愉快?说吧,磕头不磕头?”南宫越一脸居高临下说道。
“南宫越,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还是挺怕麻烦的,况且你怎么说也算是馆主的弟子,所以我不想跟你结仇,但你要是一再相逼,那也就只能走着瞧了!”秦子凌一脸平静地说道,眼眸深处有一抹阴冷狠毒之色一闪而过。
南宫越见秦子凌至始至终一脸平静的样子,心里突然有点发毛,不过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反倒有一种恼羞成怒的感觉。
“哼,那就走着瞧!”南宫越猛地放下了帘子。
目送马车远去,秦子凌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自言自语道:“年轻人就是气盛啊!不懂得咬人的毒蛇永远是藏在阴暗处的吗?”
说完之后,秦子凌脚步一顿,表情变得很是错愕。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老成阴险了?
“还是受那个老魔头影响了啊!”很快秦子凌苦笑着摇摇头,他虽然不想成为一个阴险狠毒的人,但不得不否认,因为融合了老魔头的残魂意识,他的性格还是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出了城门,秦子凌眺望远处几乎将整个郡城半环抱,也不知道连绵多少里的乌阳山脉,目中流露出思索之色。
据传乌阳山脉一直从郡城延伸到西云州的州城,是大齐国十八大山脉之一。
山高林深,里面不仅生活着许多飞禽走兽,而且深山处还生活着异兽。
据传异兽是早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远古时代的神兽神禽跟飞禽走兽杂交而诞生下来的后代。
这些后代不仅不像传说中远古时代神兽神禽那般通灵,甚至开启灵智比起普通飞禽走兽都要难上许多倍。
普通飞禽走兽若机缘巧合,还有机会开启灵智,甚至能修炼成妖,但神兽神禽的杂交后代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无法开启灵智。
这些后代一代代繁衍,期间又不知道历经了多少次跨越种族的杂交,衍生出了各种各样带有一丝远古时代神兽神禽血脉的异兽。
因为异兽身上带有一丝神兽神禽的血脉,它们的血肉乃是练武之人的大补之物,甚至有些异兽的身躯是炼制丹药或者炼制武器的上好材料。
但同样因为异兽带有一丝神兽神禽的血脉,它们天生强大,甚至绝大部分都非常凶猛,就算劲力境界的武师也绝不敢孤身一人进入乌阳山脉深处猎捕异兽。
甚至就算三五个组队的武师,一般而言也只敢在有异兽活动的外围寻找机会,而不敢深入有强大异兽活动的真正凶险之地。
所以异兽自古以来,便是珍贵之物,除了大户人家,豪门望族,普通人家根本是不可能买得起。
就算大户人家,豪门望族,也只有重点栽培的嫡系子女才有资格享用异兽血肉。
“据说除了极少如家禽一样已经被驯化豢养的异兽,哪怕最弱的异兽都堪比劲力境界的武师。我如今也就收服了一头铜尸,而且最大操控的范围也就十米距离,暂时还是不要做捕猎异兽之想。不过我如今勉强能神魂驱物,又能近距离操控铜尸,去乌阳山脉的一些支脉或者外围捕杀一些飞禽走兽应该不算危险。”秦子凌眺望巍峨连绵的乌阳山一阵思索之后,收回目光,大步朝安河村的方向走去。
安河村四面环水,河水不仅可浇灌田地,在不太平的世道里还可以当做“护城河”使用。
安河村并不是单一姓氏的村庄,而是杂姓聚居的村庄。
这跟方槊郡在前朝是边陲之郡有很大关系,因为需要长期的军队驻扎,所以随之而来的有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随军家属子女。
后来改朝换代,大齐国扩大了版图,方槊郡虽然不再是边陲,无需按边陲标准来驻扎军队,但有些军人和家属子女却已经在当地落地生根,成了土生土长的方槊郡人。
安河村便汇聚了当年一些驻军士兵的后代,所以姓氏较杂,村里并没有一支独大的宗族力量,倒是有三五家土财主仗着家中田粮多,养了一些家丁,在村里头颇有些势力。
秦家孤儿寡母的,在安河村自然属于弱小家庭。
好在崔氏懂礼节,行事端庄,跟邻里乡亲素来交好,秦家过世的祖父在安河村曾经也颇有威望,秦子凌又在城里武馆学武,随着年龄增长,身子日渐魁梧壮大,村里倒也不会有人敢无缘无故欺负秦家。
只是今日却出了意外。
秦子凌进了村庄,还没到家门口,便看到印染月一脸慌张苍白,跌跌撞撞地迎面跑来,头发和衣服都有些凌乱。
隔她不远处,有两个身穿锦衣的公子哥在六个家丁的簇拥下,摇着纸扇有说有笑,不急不缓地跟在后面走着。
那两个身穿锦衣的公子哥,其中一个长得甚是肥胖,走起路来都能感觉到浑身的肉在抖动。
另外一个倒是身材颀长健硕,但却长了一脸的麻子,鹰钩鼻,歪着嘴巴,给人一种阴狠狂傲的感觉。
秦子凌认得那肥胖的公子哥,是安河村的土财主,村东头曹家曹正斌的儿子曹高昂。
他的姐姐前年被徐家堡少堡主徐元武看中,纳为小妾,去年为徐元武生了个大胖儿子,母凭子贵,连带着曹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在安河村走路都是横着走的,谁也不放在眼里。
另外一位公子哥,秦子凌却不认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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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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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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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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