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想,云夕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她看上去非但没有艰难的样子,反而如履平地,格外的轻松,这令丁夜一阵惊讶。
“累吗?”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太阳已经出来了,照射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容易让人不想走路。
丁夜扭头,看向云夕轻声问。
“不累。”
云夕也扭头看向他,对他轻轻一笑。
她说的是实话,但丁夜却不信,他不觉得一个城里来的女孩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会不累。
“我背你。”
他在她面前蹲下,声音很坚定。
云夕抬头看了眼山路,山路狭窄又陡峭,空着走都会累,更别提再背着一个人了,那将会非常非常辛苦。
“不用,我可以走的,我真的不累,你快些起来。”
不等丁夜说话,她就很强势的拉住他的双臂,将他拉了起来,然后自然的牵住他的手。
“你牵着我就好了。”
丁夜看她态度坚决,只好无奈的牵住她,“那好吧,不过,你累了就说,我背你。”
顿了顿,他缓缓补充了一句,“不用担心我背不动,我可以的。”
“嗯,我知道了。”云夕轻笑着回。
就这样,二人一路牵着手去了镇上,而云夕全程都没让丁夜背过她,丁夜很是为她的体力惊讶。
就算村里的姑娘,走路都没她这么厉害的,她的体力怎么会这么好?
疑惑归疑惑,他忍着没问,牵着云夕的手,带着她朝着镇里唯一的一家供销社走去。
云夕一边走,一边打量着这个镇子,镇子看上去,跟村里也没有太大的区别,除了比村子要大一些之外,再就是村里全部都是土路,而镇子里,则有几条破旧的水泥路。
水泥路上,偶尔能看到行人骑着早期的那种高架自行车路过。
半个小时后,二人终于到了供销社。
此时,供销社内已是人满为患。
这个年代,不允许个人经商,因此,供销社的存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供销社就好像小型商场一样,货品琳琅满目,在这里,只要是你需要的东西,就没有买不到的。xъΙQǐkU.com
除此之外,供销社还会收购农副产品,家里如果有余粮、或者其余的东西,统统可以拿来这里卖钱。
门口,丁夜看向云夕,叮嘱了一句,“里面人太多了,你一定要跟紧我,如果不小心走散了,你就在门口等我,我会找你的。”
“好,我知道了。”
云夕点了点头,抓着丁夜的手紧了紧,他说得不错,里面人的确是挺多的,不过,她是不会走散的。
进去后,云夕就开始挑选她要买的东西。
布匹、白糖、精米、面粉、调料、油、鸡蛋等等,这个年代的钱很值钱,所以,物价很低。
普通米只要0.14元就可以买到一斤,精米也只要0.2元,面粉则是0.2元一斤,白糖贵一些,一斤要0.7元。
肥皂0.4元一块,菜油0.9元一斤,猪肉0.75一斤,棉布0.4元一尺,咔叽布1.5元一斤,而农民则只有购买棉布的资格。
以上这些东西,也不是有钱就可以买了,有钱的同时,还要有票证才行。
粮票、肉票、油票、豆腐票、盐票、菜票等等,每一样物品,都是有斤数或者个数限制的,就算有钱也不可以多买。
云夕倒是并不缺票,原主家境很好,爷爷奶奶、父母哥哥都是有重职工作的人,外祖一家也家境不凡,因此,家里的票多的都快放不下了。
她这次跟周遇安‘私奔’的时候,偷偷带了不少票出来,各种票都有,够她用几年都没问题。
除了票之外,她还把她从小到大的零用钱都带来了,大概有一千块左右,在这个农民工一个月只有十七八块工钱的年代,绝对是一笔巨款。
原主打算把这笔钱拿来应急的,毕竟,她也不清楚她跟周遇安什么时候才能回到省城,她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遇到什么用钱的事情。
所以,她不敢动这笔救急钱,而是悄悄的把钱锁在了箱子内,谁也没有说,就连周遇安,都不知道她有这么一笔巨款。
但是现在,全部被云夕拿出来了。
她不需要应急,所以,锁在箱子里下崽吗?
“云夕姐……”
就在云夕买东西买的无比欢乐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道惊讶的声音,听到这个声音,云夕所有的好心情瞬间没了。
她转头一看,果不其然的唐小玉跟周遇安两个人站在她不远处,周遇安皱着眉,而唐小玉则一脸意外的看着她。
唐小玉看看她,又看向她身侧的丁夜,看到丁夜之时,她眸中明显划过一抹惧色。
“云夕姐,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唐小玉眸光又移到云夕身上,腼腆的笑了笑,小声出声。
“是我啊,怎么,你们也来买东西吗?”
云夕心中嗤了一声,脸上挂起笑,她的笑很明艳,看不出丝毫的阴霾,完全不像是几天前才被抛弃的人。
看到她的笑,唐小玉微微一怔,但是很快,心中就升起一阵自卑。
云夕样貌长得好,是那种十里八村都挑不出一个能跟她相提并论的好看。
又是省城来的,读过书,是个文化人,听说,她家境也很好,所以,云夕不干活的时候,大多都穿的很漂亮。
比如今天,她里面穿着一件粉色的长裙,外面是一件白色的羊绒大衣,脚上穿着一双平底小皮鞋,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出门游玩的有钱人家的大小姐。
这样的打扮,又漂亮,又有气质,唐小玉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
其实比起村里那些,大多都穿的灰不溜秋还补着补丁衣服的姑娘,唐小玉已经穿的很好了。
至少,她家里面,从来没有让她穿过补补丁的衣服。
而今天,是她结婚后第一次来镇上,因此,她穿的是为了结婚而做的新衣服。
脚上是一双圆头皮鞋,腿上是一条黑色的裤子,上面则是一件对襟的红色绣花小袄。
喜欢反派宿主是大佬请大家收藏:()反派宿主是大佬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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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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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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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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