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吃的差、要干好多活,还要遭受很多男人的骚扰、女人的白眼、老人的排挤,原主的心态一点点崩溃。
她后悔下乡来了,这一次下乡,不仅没有维持住她的爱情,更是连她自己,都落到了这样的处境。
她想回去……
只是,这只能想想,真想回去的话,又哪有那么容易。
首先,唐家村连个电报都没有,她想发电报都要去很远的镇子上才可以。
镇子离唐家村至少有二十里山路,途中翻山越岭、弯弯绕绕,没有人带路的话,原主连离开村子的路都找不到,怎么可能去得了镇上?
找人带路?
不,这个村子里,所有人都对她充满了敌意,她还怕离开村子后,被那些人给偷偷卖掉了。
让人帮她发?
这更不现实,在这里,她再也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了。
更何况,就算电报发了又如何?
她是在知青管理处登记过的,就算联系到她的家人,她的家人想把她弄回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要走关系、要等时机、还要耍心眼。
这一系列操作,都是需要时间才行的。
原主越想越绝望,有一次被老光棍骚扰的时候,她一气之下,一头扎进了河里淹死了。
“唉,又是个傻白甜。”
云夕无语的叹息了一声,好好的富家女不做,干什么要为了所谓的爱情,想不开的来这种没有亲人在、还穷乡僻壤的地方吃苦?
她对自己的生存能力就没点数吗?
她也不想想,这种陌生、偏远又贫穷的法外之地,岂是她这样孤身一人的小丫头能生存的下去的?
靠她所谓的心上人?
呵,在这样生存都成问题的年代,爱情能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了。
算了,这个傻白甜不坑死她自己,她又怎么能有机会来见阿夜呢,所以她就不吐槽她了。
【原主就是从小到大日子过的太舒坦了,所以才会有闲情逸致追求爱情这种不靠谱的东西。】
爱情可是奢侈品,只有穿得暖、吃得饱、还闲的蛋疼的人,才会有精力去碰这种东西。
看看唐家村那些整日为温饱问题而操劳的村民,除了唐小玉之外,爱情在他们眼中,也许还没几件新衣服来得重要。
毕竟,很多人可能从出生到死,一辈子都没有拥有过一件新衣服。
云夕:……
这让她怎么接话?
毕竟,她也是个追求爱情的人,当然了,前提是那个人在她眼中是值得的。“你还没告诉我,原主的心愿是什么。”
【呃……原主的心愿有四个,其一,希望以后不要被任何男人骚扰,其二,离开唐家村回家,其三,让那个骚扰她的老光棍得到应有的教训,最后一个,就是如果有可能的话,报答一下丁夜,丁夜是唐家村,唯一一个帮过她的人,并且没有伤害过她。】
这四个心愿,都不算是很难。
不过,云夕最喜欢第四个。
她唇角勾了一下,道,“嗯,我知道了。”
顿了顿,缓缓说道,“对了,阿夜住在哪里?你把他家的地址给我。”
系统:……
宿主,你的骨气呢?
都喂了狗了吗?
……
丁夜干完农活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的快看不到了,不过,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亮度,所以,完全不会影响行动。
他把湿了的草鞋脱在外面,赤着脚进了屋子,随手脱掉上衣,准备去打盆水洗洗。
他从小就爱干净,所以,每天不论干活到多晚,不论有多累,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掉一天的汗水和尘土。
手快要拿到盆子的时候,丁夜突然全身一震,扭头看向房门。
等等,他进来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开锁,而门上也没有锁,他是直接推门进来的。
可他走的时候,分明是锁了门的。
丁夜眸子眯了起来,家里进贼了?
唐家村的确有几个手脚不干净爱偷东西、且名声很臭的小毛贼,不过,他养了条狼狗叫做大灰,大灰很凶很凶,逮着人都能咬下块肉的那种,所以,那些毛贼以前从来都不敢来他这里。
今天是怎么搞定大灰的?
丁夜忽然想起一个戏文的片段,有个小贼去偷东西,主人家也是养了条很凶的狗,然后,小贼就用一个浸了酒的馒头喂给了狗,狗吃了浸了酒的馒头后,就醉倒了。
莫非,大灰也被人动了手脚?
可他回来的时候,大灰明明还冲着他叫了。
丁夜收回去拿盆子的手,打算先去看看大灰,虽然大灰目前看着像没事,但是,谁知道它有没有被人喂下其他的东西。
就在此时,里屋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动静,丁夜立刻看向里屋。
毛贼还没走?
他淡漠的面容瞬间冷了下去,起身朝着里屋走去,然后,就看到他的床上,坐着一个黑乎乎的人影。
屋子里已经很黑了,丁夜认不出人影是谁,但是却能看出,对方体型比较瘦小,不太像男人。
这个念头刚浮现起来,耳边就响起一道女孩的声音,有点好听,也有点淡淡的熟悉。
“丁夜,你回来了啊……”
他刚回来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只是有点不太想动,所以就没有扑出去迎他。
云夕揉了揉眼睛,看着门口处体型高大的男人,眸中极快的划过一抹欣赏。
男人的个子很高,大概是因为长年做体力的原因,练就了一身均匀又漂亮的肌肉,看上去精壮极了,整个人都散发着极其强烈的荷尔蒙气息,充满了爆发力,简直又A又欲。
不错,很完美,不用她再出手调教了。
这样黑暗的光线,旁人是什么都看不清的,但云夕却不同,她不受丝毫影响,依旧视物如同白昼。m.xbiqiku.com
所以,她光明正大的欣赏着丁夜赤裸的上身。
丁夜:……
她出声后,他也就后知后觉的认出她了。
只是,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偷溜进他家的小贼,竟然是个女的。
喜欢反派宿主是大佬请大家收藏:()反派宿主是大佬手打吧更新速度最快。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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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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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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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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