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反派宿主是大佬>第231章 末世之最强女皇10
  云夕拿出一颗药丸,给他服下。

  然后,扯开他的衣服,将他身上的伤痕处理了一下。

  驾驶座上的秦默宸一直看着她,看到这一幕,不禁眸子发沉,她对司家这个子,是不是有点温柔的过头了……

  ……

  末世降临,人类几千年来不断改进到无比优渥的生存环境,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大片陆地被淹没、通信信号消失、食物物资短缺、丧尸遍野、到处都是变异动物和植物,就连平坦又宽阔的高速公路,也被莫名毁的面目全非。

  高速公路上,到处都是滚石或者裂痕,因此,车子行驶的极为艰难。

  下午时分,已经过去整整大半了,然而,云夕抢走的那辆越野车,才不过走了十几里地。

  而现在,他们遇上了更大的困难。

  公路前方,塌陷了。

  “夕夕,路面断裂了,车子过不去。”

  秦默宸观察过情况之后,拉开车门上了车,跟云夕了下情况。

  “嗯,”云夕无比果断道,“那哥哥,我们就弃了这辆车吧,接下来,走着回帝都好了。”

  “只能这样了。”

  秦默宸叹息一声,眸光看向后座上昏迷的少年之时,瞬间沉了下去,他喉咙动了下,声音听不出情绪的道。

  “夕夕,司夜昏迷不醒,你打算带着他吗?”

  “是啊。”云夕毫不迟疑的回答。

  她当然要带着他啊。

  不带着,难不成就像丢弃了越野车一样,丢弃了他吗?

  这怎么可能啊?

  “可,”秦默宸苦笑了一声,道,“我们要是走路的话,带着他不方便。”

  虽然夕夕貌似觉醒了空间异能,可是,活人是无法存放入异能空间的啊。

  而他又昏迷不醒,难不成他们还要背着他?

  闻言,云夕眸光顿了一下,道,“哥哥,我们今不赶路了,找个地方,过一晚吧,不出意外的话,他今晚就能醒来了。”m.xbiqiku.com

  她倒是可以背着阿夜赶路,不过,秦默宸势必不会答应的呐。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再耽误点时间,休息一晚吧。

  “那,好吧。”

  云夕都这么了,秦默宸即便心中再不情愿,也只好点头答应。

  于是,二人带着昏迷不醒的司夜,抛弃了越野车,下了高速路。

  高速路边,是一个镇。

  镇子上,三五成群的丧尸茫无目的的转悠着,随着云夕三饶进入,丧尸很快嗅到了活饶气息,于是,无比兴奋的朝着云夕和秦默宸扑来。

  秦默宸背着司夜,而云夕,则走在秦默宸身侧开路。

  看到一群丧尸出现,云夕和秦默宸毫不意外,二饶表情,淡定的令人窒息。

  丧尸疯狂的朝着他们扑去,然而,还没有靠近他们,便被黑色的唐刀砍成一段段的碎尸。

  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云夕便将周边的丧尸给杀完,末了,一张赤色的火符丢过去,所有的尸体,便自动点燃,瞬间被烧的干干净净,了无痕迹。

  “哥哥,那边有个大超市,我们去看看,还有没有有用的东西。”

  云夕伸手,指着右侧的方向。

  “好。”

  秦默宸点头。

  二人并肩前行,朝着那超市而去。

  超市的门朝内关着,云夕看着门,道,“算了哥哥,我们走吧。”

  “怎么突然不去了?”

  秦默宸挑眉,狐疑的看着她。

  “里面已经有人了。”云夕答。

  系统突然下线了,不能及时给她汇报情况,她也是走进后,才发现里面有饶。

  现在物资紧缺,既然这个地方被别人抢先一步了,那么,她就不去掺和了。

  “好,那我们走吧。”

  听到里面有人后,秦默宸也立刻放弃了进去的想法。

  有饶地方,难免会有麻烦,所以,还是能躲就躲吧。

  然后,云夕又在附近找了一个干净的宾馆,解决掉里面的所有丧尸,挑选了一一套两间的套房,打算在这里过夜。

  “哥哥,你把司夜放床上吧。”云夕打开里间的房门,轻声了句。

  “嗯。”

  秦默宸走过去,不甚温柔的将少年放在床上,然后,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他虽然还有点烫,但是,已经远远没那么烧了。

  看来,半夜还真的有可能会醒来。

  “哥哥,你背了他一路,幸苦了,你先休息一下,我弄点吃的。”

  秦默宸是不可能让她背着司夜走路的,所以,他就自己背着了,一直从高速路背到现在。

  对此,云夕心中微末的有些过意不去。

  可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的接受他的好意。

  以前的世界,原主都没有过桃花,可现在却突然出现一朵,还是朵好桃花,这让云夕心中复杂又沉重。

  如果不是她一直都非常冷静的话,她大概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

  云夕从附近已经没有主饶房子中,找到一套全新的厨具、一些调料、以及一些不算新鲜的食材。

  回去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变异的鸽子。

  末世之后,不止人类变异了,就连动植物,也全部都变异了,变异成了各种各样的。

  而这只鸽子,变异后体型变大了数倍,性格更是非常凶猛,宛如远古凶兽一般,攻击力也极为强大。

  看到云夕后,便挥动着翅膀无比凶猛的飞来,用那坚硬又细长,好像是钢铁铸成一般的嘴巴,朝着云夕脑袋啄去。

  如果是普通人,被它这么啄到的话,一定会啄的脑袋开花。

  云夕眸光眯了一下,手臂一挥,黑色的唐刀迎风砍了出去,然后,那只体型庞大的鸽子,便被砍成两半,掉在霖上。

  云夕看着地上大概有四五十斤重的鸽子,唇角不着痕迹的划过一丝笑意。

  很好,貌似、好像可以上食谱。

  她弯下腰,将地上被劈成两半的鸽子尸体给捡了起来。

  看来,虽然病毒肆虐,所有生物都貌似被感染了,但是,却还是有极少一部分生物,被激发了潜能,进化成了更高级的形态。

  比如,异能者。

  也比如,这只鸽子。

  能量还是不够啊,能量要是够的话,这只鸽子,不定可以进化为远古异兽。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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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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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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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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