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还得想办法把黄金换成金钱,在哥谭市这非常简单,黄金的需求很高,价钱也非常好。
有了钱做后盾,杨曼迅速行动起来,开始到处购买设备准备建厂,他还请了很多员工,现在快餐店的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了。
事情交给杨曼去办,而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猎杀再生侠。
“终于到了喜闻乐见的环节了,杀手对英雄。”我寻思激动地说道,就好像要去和再生侠战斗的是他一样。
“不是我要去对付再生侠,而是德古拉之子。”这一次阿鲁卡多才是主力,他最多就是个辅助。
“小子,不得不说你的运气真好,竟然可以得到帮助。”
“我可是付出了血的代价。”可是让阿鲁卡多戳了好几剑。
阿鲁卡多站在哥谭市最高的韦恩大楼楼顶俯瞰这座腐败的城市,他不喜欢这座城市,会让他想起中世纪。难见天日的天空,还有随处可见的罪恶,全城都是负面情绪。
但这并不是阿鲁卡多第一次来哥谭,上一次来的时候哥谭似乎比现在还要乱,到处都是打劫的,罪犯明目张胆地带着武器在街道上行走,动不动就会发生枪战,那时候哥谭市才叫乱。
看了一夜的风景,阿鲁卡多转身,魔法在转身一瞬发动,他已经来到了魔法小店的门口,今天就是他们约定的时间了。
已经到了,他配置了新的装备。
阿鲁卡多看向了的左手臂,那有一柄袖剑:“你将朗基努斯之枪变成了武器?”阿鲁卡多可并不喜欢这样。
“他本来就是武器,我只是将他本来的功能还给他。”
“你说不过他的。”老板娘说道,一个是优雅矜持的日行者,一个却是在哥谭市打拼生活的杀手,不用想也知道的经历要更加复杂。
“好了,我已经托我的朋友调查过了,再生魔在奈何岛,他失忆了根本想不起来任何的东西。”“你们两个最好小心一些,因为他身边还有一个恶魔,魔王的走狗,三角魔,那个家伙狡猾阴险而且还很强大,不好对付。”
心说没想到不是一个对手,竟然还有个恶魔,不过既然已经决定好了,那就没有更改的理由了。
“走吧!”
阿鲁卡多跟着做上了出租车。
显然阿鲁卡多并不适应这种交通工具,他更喜欢骑马或者乘坐马车。不过入乡随俗,在大城市就只能将就了。
并没有看到阿鲁卡多的魔剑,恐怕是用魔法收藏起来了,魔法真的是方便。不像恨不能把整个装备库都背在身上。
轻装上阵的吸血鬼之子坐在后座的中央,将后座坐出了王座的感觉。果然长得帅,一举一动都有气势。
进入奈何岛之后,命运罗盘指路,罗盘的魔法会带领他们找到再生侠。
再生侠还在忍受失忆的煎熬,但他的记忆已经开始慢慢复苏了,他记得梦中的女人是他的妻子,也想起了自己是如何死的。
那是出卖,再生侠活着的时候是一个雇佣兵,全世界跑,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有一次他们部队去往某个小国进行渗透任务,任务中队长让他们释放化工厂的剧毒物质来进行破坏。
虽然以前再生侠也一直是做这种勾当,可是这一次就太过分了,因为这些剧毒会造成周边大量无辜百姓死亡的。他的良心过意不去,于是他就被队长出卖了,他被打伤然后被火烧死。
死亡的过程缓慢而痛苦,他还记得那种由外到内的被高温灼烧的感觉,先是皮肤,然后是口腔,最后是肺部以及所有内脏。
他死了,最后一次的良心发现并不足以弥补他以前的所作所为,所以他下了地狱,在地狱生活了很久。突然有一天,他被带到了魔王的面前。
于是就有了交易,他是为了与深爱的妻子重逢才回来的,可是时过境迁,他都死了好几年了,妻子已经和他最好的朋友再婚了。
这些事实无时无刻地在折磨着他,更不要说三角魔这个猥琐的胖子还总是告诉他妻子和新丈夫如何恩爱,不停地激怒他。
当然要激怒他,三角魔的目标就是要让再生侠亲手杀死深爱的妻子,这样的话他才能忠心耿耿地位魔王效劳。
可惜他小看了再生侠的爱,他虽然痛苦,可是只要妻子幸福的话,他就愿意祝福他们。
这就让三角魔很不爽了,于是他告诉再生侠:“你看到了么,你的妻子已经有了孩子,她最想要的孩子,你知道这代表什么么?代表你是个无能之辈。”
再生侠当然知道妻子一直想要个孩子,可是不管他们如何努力,就是没有结果。但妻子再婚之后,他们却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这说明了再生侠不孕不育。
“你这个混蛋。”这是人身攻击,再生侠很生气,不过不是对妻子,而是对恶魔:“你们让我回来,难道就是想要让我知道这些事情么?你们这些混球,你们成功了,你们证明我是个没用的丈夫,但你们休想让我屈服于魔王。我追杀那些恶棍,不是为了他。”
三角魔不满地皱起了眉头,魔王真的是给了他一个难办的工作。魔王明明有那么多恶棍的灵魂,为什么偏偏挑中了他?
正是因为他不容易屈服,才更有价值。连魔王都知道优秀的品质伴随而来的是强大的力量。他手上确实有无数卑劣、懦弱、残忍的灵魂,但这些灵魂只能作为士兵却并不能成为大将。
越是光明的人堕落黑暗之后就越黑暗,这才是魔王想要的。
“找到了!”阿鲁卡多和进入了流浪汉的据点,一眼就看到了浑身烧伤的黑人和一个猥琐的胖子。
再生侠确实是混得很惨的英雄了,连个据点都没有,生活和流浪汉也完全一样,身上都有一股发霉发臭的气息。
“卑鄙的吸血鬼之子?”三角魔认出了阿鲁卡多:“你是那个弑父者。”他面庞狰狞,显然知道来者不善。
再生侠也认出了,他那一身黑色的行头想忘记都难。
只见再生侠的体内出现了制服的骨架,然后骨架之间出现了神秘的物质迅速覆盖,制服很快就准备完成了,当鲜红的披风出现的一瞬间,再生侠整个气场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变成了黑夜中最耀眼的旗帜。
那是乞丐与英雄的变化。
“这里不欢迎客人!”胖子的身体突然被撑开,恶心至极,恶魔也展现了本来面目,那是油腻腻灰扑扑的一条大蜈蚣。
周围的流浪汉都懵逼了,他们感觉自己是不是没睡醒,怎么突然会出现这种事情?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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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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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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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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