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超级英雄之恶邻>第七十二章朋友
  菲什是个狠人,对自己狠对其他人也狠。也正是因为她的狠劲,才会被法尔科内看中,最后培养成冰山酒吧的管理者,成为了哥谭市少有的女头目。

  不过菲什却想要谋朝篡位,这就不能被接受了。

  当然了用菲什的话来说自己是给法尔科内一个可以平稳退位的机会,法尔科内虽然威风但在这座城市之中充满了想要取而代之的可怕势力。法尔科内老了,总有一天会被替代,如果被其他人取而代之的话,那他的下场可不会好。

  而如果是菲什成功的话,那她绝对不会伤害法尔科内,反而会给他一个安静的养老之地,所以她有充分的理由执行计划。可惜最后计划因为企鹅人的告密而失败,她也不得不远走他乡。

  她的计划就差一步就能成功了,她的做法是找一个和法尔科内母亲很像的女人,对女人进行人格整容,让她变得更像是法尔科内的母亲。

  菲什知道其他的女人很难让法尔科内产生感情,可以说她的计划将黑暗之王的性格和心理都算计进去了,让他们产生感情然后自愿隐退。

  可是最后真相曝光,法尔科内不能接受一个被人格整容过的女人,亲手掐死了她,并且让菲什不得不离开哥谭。

  船上很安静,没人会打扰菲什,从黑道一姐落魄成偷渡者,菲什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偷渡的钱还是警察出的。

  突然菲什警觉了起来,就算在海上她依旧没有放松警惕,这可能是数十年在哥谭养成的习惯。

  可惜现在她身边什么武器都没有,只有赤手空拳。

  咔嚓,船舱被打开了,一个高大的黑影耸立在了菲什的面前。

  菲什都看傻眼了,这到底是什么奇装异服?这年头哥谭市还没有以后那么混乱,黑帮统治时期的哥谭也没有那么多疯子。

  所以当一身黑的47站到菲什面前的时候,菲什都看傻眼了,不过当她看到对方手中武器的时候还是要奋力反抗。

  然而47是收钱办事,虽然这位菲什确实是个人才,但哥谭市从来不缺少人才。

  砰!

  枪响起来了。

  菲什是蛇蝎美女,她擅长的是在男人因为美色放松警惕的时候猛地出手,而不是正面对战,所以她笔直地倒下。

  在她的额头有一个血洞。

  47将尸体抗起来就走,他需要尸体作证。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斩首,不过47还是决定给菲什留个全尸,就当是他对这位黑道一姐的尊重。

  鲜血滴答滴答地滴了一路,47原路返回。

  不过等到他回到甲板的时候,却发现这艘船上还有其他的不速之客。

  海盗?手持武器的海盗用绳索爬上了甲板。

  47探出头一看,发现游艇上的水手也全被抓了,全部被押到了海盗船上。

  海盗船是一艘渔船,船舱现在用来关人。

  这不正常啊,海盗是求财怎么可能会抓人呢?难道还会绑架勒索?这就太麻烦了。

  但现在来不及多想了,因为海盗已经发现了47。面对奇装异服还扛着一具尸体的神秘黑武士,他们只能说一句,然后开枪射击。

  然而47的枪更快,更猛。

  这将会是杀·戮的一夜,47的武器无情地吞噬着一条条生命。海盗根本不是对手,下面的渔船要跑。

  轰!47猛地发力,信仰之跃再次发动,虽然人在半空之中但枪声不停,砰砰砰地将甲板上慌张的海盗打死。

  在驾驶舱里的海盗头子要跑,47毫无怜悯地转身甩手,子弹竟然出现了一道诡异的弧线绕过窗户的柱子,打中了正逃跑的海盗。

  虽然杀完了人,但47还是不满意,因为这一次的弧度并没有达到他的要求,看来这子弹拐弯的技术还要多练。

  “上来吧!”47还需要水手带他回去呢,把被关押的游艇水手都放出来。

  六个水手没想到他们还能活下来,他们是经常在海上跑的,知道这一带会有一群特殊的海盗,他们不劫财只劫人,他们是把人当成商品的可怕家伙。

  本来他们都以为自己完蛋了,没想到游艇的客人竟然神兵天将,宛如天神,不,是宛如黑武士重生一样大开杀戒,直接把海盗都干掉了。虽然此时47肩膀上还扛着尸体,但在水手看来那就是救世主啊,当然了他们也不敢和47亲近,立刻去开船离开这个地方。m.xbiqiku.com

  回去的路上水手更是噤若寒蝉,见识过47的手段之后,他们根本不敢多说一句话。

  又过了十五个小时后,47将菲什的尸体放在了企鹅人的面前。

  企鹅人似得意又似乎有些失落,以前菲什可是他仰望的存在,可是现在呢也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非常感谢你能把她带回来,也感谢你保护了她的遗容。”企鹅人本来对她是又怕又恨,但现在他反倒是绅士起来了。

  “我什么时候能拿到钱?”47干脆地问道。

  “给我几天时间,我已经凑了一部分了,还有部分在其他人手里。”这十万元显然是要去抢的,企鹅人也是狠人:“这里有五万,你先拿着,剩下的给我三天时间。”

  “好!”47拿钱走人,丝毫没有管企鹅人此时复杂的心理活动。

  走上他们这条道路的人,都没有回头路,只有一路披荆斩棘地走下去,除非隐姓埋名换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不然的话不管心里怎么想的,他们能做的却只有一件事情,就是把手浸染在鲜血之中。

  企鹅人如此,47也是如此。而企鹅人至少还能获得尊敬,而47却只是完成复仇。

  “朋友!”企鹅人看着47的背影,感觉自己终于在这尔虞我诈的世界中有了一个朋友,一个可靠的朋友。企鹅人心说为了维持这个朋友,他必须更有地位更有身份更有钱。他认为他可以维系这份友谊:“如果有一天你被其他人雇佣来杀我的话,那都是我的错。”

  果然哥谭人才的想法也是完全不能理解的,逻辑都不正常。

  但企鹅人认为47已经给他足够的尊敬了,在他最落魄的时候就愿意信任他,所以如果有一天47来杀他,那么就是说他没有达到47的要求,他的开价比不上别人。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企鹅人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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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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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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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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