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超级英雄之恶邻>第六章杀人灭口
  哥谭市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枪击案,不过爆炸倒是难得一见,此时汽车旅馆外的停车场有一辆车正在熊熊燃烧,整个空间都充满了焦味。

  而47躺在房间里,盯着玻璃上的缺口,刚才如果不是他及时倒下来,那么自己的脑袋已经开花了。

  杀人灭口,不用多想,就知道猫头鹰法庭要抹除韦恩谋杀案的一切线索。

  狙击枪,杀手至少在四百米以外,因为这个角度,唯有四百米外的高楼是最合适的狙击点。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杀掉自己了,47还有13发子弹,那就是十三条生命,他对自己的枪法有绝对的自信。m.xbīQikμ.com

  此时他想的是无唇男死了没有?如果死了那就太可惜了,因为他没能来得及亲手杀掉他,他可是47最想杀掉的名单第一名。

  47就这么躺着,等待检查的人过来。

  当,一个东西从窗口飞了进来。

  47汗毛倒立,竟然是手雷,那些家伙还真是非杀自己不可啊。47知道自己不能继续装死了,几乎是瞬间,他滚了起来,双腿发力直接破窗而出,身体在半空扭动,开枪。

  在刚才他已经以敏锐的耳力确定了敌人的位置,玻璃刺入身体的痛苦反而让47获得了惊人的反应能力。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很痛,可是47从来不会晕倒的原因,因为疼痛一起,身体就自动会进入一种防御机制,能让47变得更快更强。

  砰,那丢出手雷的敌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一枪爆头,死不瞑目。

  出来之后,47迅速滚动,朝不远处的掩体跑去,他知道狙击手还在原位,还在自己够不到的地方。

  砰。

  果然47脚跟刚离开,地面就被子弹击穿。

  他躲在掩体中看着停车场,他发现无唇男的车门已经被打开了,说明对方很有可能没有死。对方虽然残暴但也是一个职业杀手,绝对是有警觉的。

  47迅速寻找蛛丝马迹,既然无唇男逃走了,那么他就要去找到对方,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哪?

  发现了,是血迹,看来对方虽然没死可还是受伤了。

  47没有犹豫,迅速计算了逃跑的路线,然后从肩膀上拔出一块手掌大的玻璃朝着逃跑路线丢去。

  砰!

  玻璃瞬间碎裂,而47反向逃走,他知道对手绝对会计算出自己最佳的逃跑路线,提前封锁,所以他找到了第二条不算很好的路线,那条路线会让他冲入川流不息的马路。

  不过现在只能冒险闯过去了,希望这些司机能瞪大眼睛。

  脑子里根本没有恐惧这个概念,面对限速60的马路,47一头扎入其中,引起了一阵的刹车声,然后淹没在对面的巷子里避开了狙击手的视野。

  而之前他也发现血迹也是朝着小巷来的,显然这也是无唇男的逃生路线。墙壁上还有血迹,看来对方伤得不轻,不然不会留下这样明显的痕迹。

  追,虽然自己也在被追杀,可是47却依旧没有放弃复仇,如果不能亲手复仇,宁愿死。

  听到了,剧烈的喘息声。

  无唇男此时很狼狈,脸都被烧伤了,要不是那熟悉的外露的牙龈,47都认不出他了,不过对方的意志果然够坚强,这么严重的烧伤竟然还能走到这里来。

  “47,你也没死么?果然我知道你是所有猪猡中命最硬的一个。”

  “给我一个名字。”47说道,因为他并不知道他们训练场在哪,出来的时候他是被蒙着头的,直到进入市区才摘下头套。

  无唇男似乎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

  “给我一个名字,一个我杀了你之后能继续复仇的名字。”

  无唇男此时才意识到什么:“你想杀了我,杀了那些训练你的人?”“你果然一直想要背叛。”不过现在也无所谓了,现在他也已经成为组织清除的目标,“托米尔·史密斯,去吧,去杀吧,杀下去吧,你杀了他们也相当是为我复仇了。”他笑了起来:“哈哈,现在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笑了,原来痛的时候笑真的能让人变得勇敢。”

  47冷笑,从旁边拿起一根废铁丝缠绕对方的脖子:“死吧。”

  灼烧和窒息的双重痛苦让无唇男浑身都颤抖,他本能地挣扎着,可是47是他亲手训练的,铁丝勒紧了灼伤的伤口,几乎和那焦烂的皮肤融为一体。

  无唇男双眼圆瞪似乎在问为什么不一枪结束他的痛苦,反而要勒死他,延长他的痛苦?

  子弹多宝贵啊,浪费在他身上不值得,再说47真的很享受这种感觉,亲手击杀仇人,慢慢看着仇人失去生命,让整个复仇都变得更甘甜。

  终于无唇男死了,47开始掏他的口袋,找到了还算完好的钱包,里面还剩下两百美金。

  离开,47在小巷里找到了一个侧门,破门而入,发现是一个杂物间,找到了件清理工的工作服换上,然后从正门离开了无人的办公楼,消失在夜幕之中。

  自己在这个世界无依无靠,没有身份,接下来要去哪?本来47想安心做一段时间杀手,可是没想到组织要铲除他,现在只能重新考虑。

  托米尔·史密斯?47心想那自己就提前开始复仇计划吧,先要去偷个手机上网查查,不过47很快发现自己所处的年代是二十世纪末,还没有进入二十一世纪呢,报纸上说是1990年4月21日。

  这年头个人电脑并没有那么普及,网络也没有那么万能。

  看来自己只能找一本电话簿,然后从电话簿上找这个名字了,希望不会有太多的重复。可惜这里是哥谭市,想要找电话簿也不容易,其他城市电话亭里随处可见的东西,可是在哥谭却成为了稀有品。哥谭市的罪犯还真是连一针一线都不放过。

  自己只能等天亮了,想到自己昨天晚上杀了哥谭市的两位希望,时隔一天自己就从杀手变成了目标,还真讽刺。唯一的欣慰就是这年头还没有那么多摄像头,所以47知道只要自己改头换面,对方就不会那么简单找到自己。

  只要等自己再一次隐藏起来,依旧是暗夜之中的杀手,他们教会自己的,47将会原样奉还。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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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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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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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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