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玄幻小说>在霍格沃茨读书的日子>第36章 麻瓜巫师
  九月三号,霍格沃茨正式开学的第一天,原本阴郁的雨天一下子放晴了。

  艾伯特刚睁开眼睛,从沉睡中苏醒过来。他慢吞吞地从床上爬了起来,赤脚走到窗户边,拉开窗户让清晨的凉风吹进房间。

  三名宿友都还在睡觉,他们昨天对着预言家日报聊了一晚上的魁地球比赛,很晚才入睡,所以艾伯特也没打算现在就把他们给叫醒。

  毕竟,九点才开始上课,现在起床对他们这些熬夜的家伙来说实在太残酷了。

  简单洗漱后,艾伯特瞧了眼课程表,检查书包里的书本、羽毛笔、墨水与羊皮纸后,便背起书包来到格兰芬多的休息室,

  休息室里已经有人了,而且还是同一届的学生。

  “早上好,威尔逊。”艾伯特与同年级的姑娘打了声招呼,对方正在翻阅米兰达·戈沙克的《标准咒语,初级》,大概是在为早上的第一节的魔咒课做准备。

  “早上好……”珊娜·威尔逊脸上有点尴尬,因为她不知道面前这位与自己打招呼的男孩叫什么,尽管她知道对方与自己是同一届的新生。

  “艾伯特·安德森。你可以叫我艾伯特。”艾伯特看出珊娜·威尔逊的困窘,随口向对方自我介绍,他又道:“一起去礼堂吃饭吗?”

  “哦,好……好的,艾伯特!”珊娜说话有点吞吐,抱起书籍连忙跟在艾伯特身后离开公共休息室。筆趣庫

  一路上,珊娜没说话,只是紧紧跟在艾伯特的身后,似乎还在东张西望,努力的记忆自己走过的地方。

  艾伯特注意到珊娜的这些动作,不由在心理想道:“该不会不认识路吧?”

  还真有这种可能。

  以前,大学的第一堂课,自己就差点走错地方了。

  霍格沃茨无疑更加复杂,有点路痴属性的人找不到路也算正常。

  如艾伯特所料那般,珊娜还真就不知道该怎么去礼堂,所以便在休息室里,等其他人一起去礼堂。

  老实说,格兰芬多的学生并不那么热衷给人带路,很大一部分的高年纪学生更是喜欢看着新生们着急的模样。这种破习惯来源于最初他们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久而久之便留下这种喜欢看别人倒霉的恶趣味。

  昨天,艾伯特从厨房回来,还看到有几个高年级学生眼睁睁看着新生掉进楼梯陷阱里,最后还哈哈大笑的走开,完全没有上前帮忙的打算。

  当然,这只能算是某些特例吧!

  绝大部分的学生会原意伸手拉对方一把,至少赫奇帕奇的学生会这样做。

  顺利抵达礼堂,珊娜·威尔逊看上去松了一大口气。

  艾伯特坐在格兰芬多的桌子旁,给自己倒了杯牛奶,一口气仰头饮尽。他抬头发现珊娜正盯着自己,嘴巴微张,似乎想说些什么?

  他问:“怎么了?”

  “没什么,艾伯特喜欢喝牛奶?”珊娜正尝试与面前的男孩沟通。

  毕竟,没谁希望自己一个朋友都没有,艾伯特看起来还是很好说话的类型。

  “喜欢?”艾伯特摇头道,“谈不上喜欢,只是习惯了,从七岁开始喝,每天早上一杯,喝着喝着就习惯了。”

  珊娜张了张嘴,忽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其实还是蛮佩服艾伯特的,换成自己肯定办不到。

  艾伯特往面包片上涂满果酱,咬了一大口,对面的珊娜则正在吃一颗煎蛋,就是那种煮过后剥去外壳,裹上面粉放进油里炸至外表金黄的英式……煎蛋。

  好吧!艾伯特觉得叫黄金炸蛋可能更适合。他本人也对英国这种独特煎蛋完全不感兴趣,普通的水煮蛋都比它好吃。

  消灭完手里的面包片,艾伯特又准备了两片面包,用夹了一些蔬菜沙拉,又往上放了一些腊肉与香肠,将它们制作一个三明治。

  当然,还有一小碗玉米粥。所谓的玉米粥其实就是玉米浓汤,往磨碎的玉米里加水和少量牛奶煮沸而成的食物。

  与黛西的玉米浓汤相比,学校里的玉米粥只能算是马马虎虎。其实,这并不奇怪,黛西的玉米浓汤是她最能拿出手的料理之一。

  结束早餐后,珊娜与艾伯特聊起魔咒的话题。

  “我听安吉莉娜说,你已经掌握了很多种魔咒,是真的吗?你是怎么在短时间学会那些魔法的?”珊娜说得很慢,似乎在仔细斟酌自己的话语。

  “这个……主要还是你需要先对它兴趣,然后……”艾伯特想了想说道,“……还需要花时间研究与练习。”

  他觉得兴趣其实很重要,有兴趣了,才会肯花时间、认真去学好一门学科。

  “兴趣吗?”珊娜诺有所思。

  其实,像珊娜这样来自麻瓜家庭的学生,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是男女巫师,现在对很多东西仍然很迷茫,毕竟麻瓜巫师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

  毫无疑问,巫师家庭的学生走在他们的前方。

  “其实,你不用太担心,大家不过五十步与百步之差,多花点时间在课程上,很快就能够赶上他们了。”艾伯特忽然感觉自己这话有点可笑。

  自己居然让格兰芬多的学生热爱学习?

  不是每个学生都是赫敏·格兰杰,而且,那位当初也差点被分到拉文克劳。

  “你也是?”

  “当然,不然你以为呢?”艾伯特理所当然地回答。

  不过,说这话的时候,不知为何总感觉有点心虚。毕竟,艾伯特与其他人不同,他是有面板的,想要学习一种知识,除了通过自身学习掌握外,还能通过面板升级技能掌握。

  如果能把巫师血脉点满的话,艾伯特学习魔法的速度完全甩其他人几条街,但他却没这样做,甚至连巫师之路的任务也一直没领。

  艾伯特还在考虑是否等以后把巫师血脉的等级提高后再领取任务奖励,这无疑是最划算的一种方法。

  但问题是艾伯特还在纠结自己以后的工作问题,他并不太想留在魔法界发展。

  如果以后决定在麻瓜世界发展,他就必须为自己预留大量的经验与技能点,用于以后升级经济学方面的各种技能。

  算了,还是不要考虑这些问题了。

  艾伯特种甩掉这些杂念,拿着《十九世纪魔咒选》慢慢的翻阅,他对现在的情况其实还算满意,至于储存起来的经验与技能点,可以等以后需要的时候再拿来用。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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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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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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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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