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校花的贴身高手>第7101章 金元钱庄
  林逸暗自好笑,既然金元宝已经给他找了理由,自己也就不用伤脑筋了!

  “你们几个,上去自己开个包房吃饭吧,本公子和司马兄还有这三位朋友一起在二楼雅座,不会有事!”

  金元宝本来想让吴语草等人也去包房,不过想到眼前的司马仲达要收买人心,这么做不太合适,所以就把他们三人也算在自己这边。

  这可是很给面子的事情,而且把护卫遣开,也表达了对林逸的信任!

  金元钱庄实力确实雄厚,但始终是生意人,金元宝有机会还是很愿意拓展一下自己的人脉,和神秘的司马家搭上线,绝对不会是坏事。

  四个护卫齐齐答应一声,没有丝毫犹豫,其实在不夜阁中,安全问题根本不需要他们担心,他们的小主子绝对不会有危险。

  几人进入二楼雅座坐定,小二上前询问菜单,金元宝再次表示要做东。

  林逸佯装不悦,拦住金元宝道:“金兄,都说有个先来后到了,而且你看,兄弟我今天收了几个……朋友……”

  金元宝顿时了然,心说自己怎么又糊涂了,刚才还很明白,上来就又忘了,这位司马仲达分明是要收买人心,若是本公子请客,岂不是白费了他一番心思?

  如此一想,金元宝也就不再坚持,同时也生了想要看看司马家的人是否名副其实的心思,虽然花钱大方不能代表什么,可要是收买人心的时候还不舍得下本钱,那此人格局也就有限了!

  “哈哈哈哈,倒是小弟有些考虑不周了,不过鹿岭城始终是小弟的地头,今天就由司马兄做东,明天一定要让小弟来为司马兄好好接风才好!”xъΙQǐkU.com

  金元宝爽朗大笑,略一拱手,然后示意小二去问林逸。

  林逸也不看菜单,随意的说道:“本少爷也是第一次来你们不夜阁,这样吧,把你们的招牌菜都上一份,再挑最贵的八道上来,酒要最好的那种!先一人来一瓶尝尝味道。”

  吴语草心尖儿肉都在颤抖,有这么败家的么?这么点法,今天这顿饭得要多少钱啊?

  陈智胜不好直接讽刺林逸,只能隐晦的说道:“司马公子,不夜阁的菜乃是鹿岭城最精致最昂贵的席面,招待我们不需要如此破费,免得太过消耗司马公子的盘缠。”

  见陈智胜这么一说,旁边的小二也有些犹豫,虽然有金元钱庄的金元宝在,不怕没钱付账,可万一真让这司马仲达出丑,不夜阁也不太好交代!

  “司马公子,刚才点的菜,总价大约需要七千多!”

  小二好心的提醒了一句,虽然他不认为七千多会难住此人,可为了避免麻烦,还是事先声明为好。

  “怎么个意思?看不起本少爷么?”

  林逸眼一瞪,面上勃然色变,手掌往桌面上一拍,拍出一叠金券,总有二三十张左右:“莫非以为本少爷吃顿饭还能赖了你家的账不成?”

  “不敢不敢!小的就是报一下价,好让公子心中有数!”

  小二赶紧赔笑告罪,心中却在怪自己多事,这种二世祖一般的纨绔少爷,自己去瞎操心干啥?活该被削!

  “没眼力劲儿的东西,赶紧滚蛋!下次再这样,本公子弄死你!”

  金元宝也瞪眼咋呼,赶走了小二之后又换了一副笑脸:“司马兄,别和这种小人物一般见识,我们兄弟好好说话!”

  “今天给金兄面子,不和他计较,换了别的时候,敢如此小看我,定要叫他好看!”

  林逸装作气愤难平的样子,狠狠哼了一声,这才拱手道:“让金兄见笑了!”

  “哪里话,你我兄弟说那么生分做什么?”

  金元宝很是自来熟,说话间已经表现的极为亲密:“对了,司马兄是什么时候来的鹿岭城?”

  “就在前天进的城,原本是和人约好在鹿岭城见面,只是对方似乎爽约了,枯等了两天,今天倒是遇到这几位志趣相投的……朋友,所以来不夜阁吃个饭见识一下鹿岭城的繁华。”

  林逸呵呵笑着随口胡扯,说的和真的一样。

  而金元宝也没有怀疑,尤其是林逸说什么朋友的时候,他还投过去一个了然的眼神,这些未来的跟班现在还没有死心塌地,所以要说是朋友。

  “你们几位真是运气啊!能和司马兄成为……朋友,真是有福之人,要珍惜啊!”

  金元宝客气的对吴语草三人点头微笑,自觉是在为他的司马兄助攻:“司马兄若是在鹿岭城需要人办事的话,随时找小弟,人手方面小弟还是不缺的!”

  “一定一定,若真有事,当然是要向金兄请求帮忙!”

  林逸笑的相当真诚,刚好酒菜送上,于是倒上酒举杯道:“先敬金兄一杯,今天能遇到金兄,真是三生有幸啊!”

  “彼此彼此,这第一杯其实是该小弟敬司马兄的,倒是让司马兄抢先了,真是不好意思!”

  金元宝也端起酒杯,两人聊得倒是热火朝天!

  陈智胜暗自撇嘴,心中直骂林逸虚伪,肯定不是好东西!

  而吴语草和凌涵雪却在想林逸手里的金券是哪里来的?

  刚才路上并没有提起,甚至进不夜阁之前,吴语草等人都在怀疑林逸是不是在开玩笑。

  没想到林逸随手拍出来一笔巨款,货真价实!这就有些古怪了!

  正喝酒间,外边走道里走过几个人,雅座只有隔断并非包间,所以外边的人能轻易看到里边,其中一个偶尔看了一眼里面,顿时惊咦一声。

  “吴语草、凌涵雪,你们怎么在这里?”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嘴唇上方留着漂亮的小胡子,整个人看起来极为精神,而且很有魅力。

  不过他说的话却相当有问题,语气极为惊讶轻蔑,显然是觉得吴语草等人根本不够资格来不夜阁,而且还是在二楼雅座。

  “熟人?”

  林逸淡淡的扫了那小胡子一眼,身上隐隐散发出上位者的气息。

  金元宝暗自点头,在陌生人面前能自然散发出如此气势,这司马仲达果然不简单,他再次确信,眼前的司马仲达和自己是一路人!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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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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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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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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