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校花的贴身高手>第10540章
  之前的祭坛角斗,绝大数表面上死在林逸手下的人类奴隶,其实都是被他趁机扔进了虚空通道之中。

  有向雨生在其中接应,这批人的安全有着充分的保障。

  亲自体会了林逸的强大,转眼又经历了一波起死回生,这批人对林逸心存感激也是情理之中。

  毕竟,林逸可是他们实实在在的救命恩人。

  要是没有林逸的这番暗中操作,且不说他们根本没机会从祭坛角斗场中活着走出来,即便他们侥幸活下来了,之后也必然要承受来自挑战者家族的怒火,终究还是难逃一死。

  唯有林逸,可以带给他们生的机会。

  林逸对此倒没怎么在意。

  他本身并不是什么乐于助人的热心肠老好人,只不过是百圣城这个特殊的环境,令他无法对这些身为奴隶的人类同族袖手旁观,所以才会出手罢了。

  至于这些人到底是不是感激自己,他不关心,也不重要。

  林逸眼下比较好奇的,还是向雨生出现在这里的动机。

  “看前辈的样子,好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向雨生闻言一愣,随即苦笑着点了点头:“确实不是第一次,这里……其实是我的出生地。”

  此话一出,石破天惊。

  饶是林逸都不由震惊失神:“前辈是本地人?这怎么可能?”

  有一瞬间,他甚至都以为对方就是百圣城本体了。

  毕竟这地方只有骷髅圣族,怎么会突然冒出一个本地人?

  据他从纵横家白色骷髅那里了解,骷髅圣族对于人类奴隶虽说十分不屑,但也始终保持着提防,根本不允许人类奴隶之间的密切接触,更别说结合之后生出子嗣了。

  向雨生看他一眼,有些唏嘘道:“绝大数时期,人类在这里的地位都十分卑贱,可是在一個特殊时期,人类曾经短暂的占据了统治地位。”

  “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原本的人类奴隶当家做主,将所有的骷髅圣族踩在了脚下。”

  “而我,就是出生在那个时期。”

  林逸恍然。

  那个时期是骷髅圣族历史上的污点,流传下来的几乎就是一片空白,即便像白色骷髅这样的三十六家高层,对此都是知之甚少。

  向雨生继续说道:“在那个短暂的时期,这里可算是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可是好景不长,忽然有一天骷髅族和各种尸兽卷土重来,我们这点人数根本无力对抗。”

  “最重要的是,我们人类的最强者,也就是当时的百圣城主,失踪了。”

  “混乱之下,大多数的人类修炼者重新沦为了奴隶,只有一小部分趁乱逃出了埋骨地,我是其中之一。”

  林逸不由深深看了向雨生一眼:“没想到前辈还有如此离奇的身世。”

  至于人类的失败,他是一点都不意外。

  如果百圣城只是单纯的一座城池,这里也许还真会成为一片世外桃源,可惜并不是。筆趣庫

  对于百圣城来说,人类修炼者就如同是外来的病菌,被人类占据主导,就等于生了一场大病。

  可只要它还活着,只要它还有足够的自我恢复能力,人类被压下去就是迟早的事情。

  人类能够长期占据主导地位,那才是真正的反常。

  “既然前辈是本地人,有没有发现百圣城的某些离奇之处?”

  林逸试探着问道。

  “离奇之处?”

  向雨生愣了一下,看向林逸的目光不由多了几分探究:“你指的是哪方面?”

  林逸想了想道:“比如那些骷髅口中的圣人先祖,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雨生若有所思道:“这个我们还真不太清楚,城主也曾带人仔细研究过百圣城的由来,可以肯定的是,埋骨地确实是上古时期一处十分重要的战场,也确实有多位圣人在此陨落。”

  “但是,无论我们怎么尝试,从来没有真正唤醒过那些圣人残留的意念。”

  “反而是那些骷髅,倒是经常能够得到圣人意念的回应。”

  “换句话说,相比起我们这些人类修炼者,圣人意念反而更加眷顾那些骷髅。”

  “这一点,我们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听到这里,林逸已是了然。

  人家骷髅圣族是百圣城的正经细胞,百圣城以圣人意念的形式回应它们,是为了保持对自身细胞的控制力。

  而人类修炼者身为外来病菌,人家唯一的想法就是灭了你们,怎么可能还特意回应你们?

  说到底,人类修炼者即便短暂的统治过百圣城,可正如一个正常人不会费尽心机跟体内的病菌去对话,人家百圣城也同样不会用正眼看这里的人类哪怕一眼。

  林逸转而问道:“那前辈来这里是为了?”

  向雨生直言不讳:“为了找回城主的骸骨。”

  林逸微微挑眉:“你们的城主死在这里?”

  向雨生摇头:“我们可以确定,当年城主确实是死了,但具体死在了哪里却不得而知,在外面的这些年我一直在复盘当年的情形,最终推导出来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在这化骨池的底部!”

  林逸有些疑惑:“找回城主的骸骨很重要?”

  如果说对方与城主有着某种密切的血缘关系,想方设法找回骸骨,让自家的先人入土为安,这倒是可以理解。

  可是从向雨生的语气来看,他对那位城主虽然颇为推崇,但也并没有到这个份上。

  可见,这具骸骨必然不简单。

  向雨生点点头:“你应该见识过十级圣骨,那你有没有听说过突破规则的十一级圣骨?”

  林逸不由震惊:“难道那位城主身上就有十一级圣骨?”

  “我不知道。”

  向雨生回答得模棱两可:“我当时年纪还轻,无论实力还是层次都差得远,无法触碰到那种级别的核心机密,不过确实流传着这样的民间传说。”

  “据传城主当年之所以能够一举镇压所有骷髅和尸兽,就是因为他体内有一根十一级圣骨,天然就能克制它们。”

  “如果这个传说是真,那么这根十一级圣骨对于我们来说,就至关重要。”

  林逸不无诧异的看着他:“前辈莫非想要效仿那位城主,带领人类修炼者重新掌控百圣城?”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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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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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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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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