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梁婧想到自己学校中的同学想见王德孚,只能依靠对方的签售活动,而她却可以随时见到,甚至被对方主动邀请,她就感觉非常愉悦,这也可以从侧面看出她的虚荣心,所以说她觉得自己那“出名就要趁早”的理论完全没有任何错误。
如果她没有现在的名声,怎么和王德孚谈笑风生呢?那样的话,怕是她自己都会觉得矮对方一头,就很拘束。
而王德孚有如今的名气,她可是出了不少力,这就让梁婧心里很有底气,即使在面对王德孚时,也能强行保持淡定。
王德孚这一次约梁婧出来,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目的,纯粹就是聊聊天、叙叙旧而已,别看他在书信上各种撩拨挑逗,实际上真见了面,他依旧会保持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
王德孚约了梁婧在一家颇为文艺的独立书店见面,倒有些像他在苏州时常去的那家小书店的感觉,环境清幽雅致、饮品齐全,顾客稀少,一点也不会被别人打扰。
王德孚再一次见到梁婧时,便看到对方依旧穿着一身极为修身的华美旗袍,看做工就知道一定是出自大师之手,她的妆容同样无比精致,那如同烈焰一般的红唇,简直让人无法移开双眼。
凭心而论,如果从后世的审美来看,梁婧的这个打扮显得有些用力过猛,让人会觉得有些俗气,可是放在这个时代,可以说没有任何违和感,再加上她的容貌与身材,就是可以完美地驾驭这样的穿着与妆容,她简直将大魔都的性感尤物诠释到了极点……
王德孚面带微笑地上前,自然地握住了对方的手,然后这样说道:“好久不见,你还是这么美,这么地喜欢旗袍。”
这样说着,也不等梁婧回应,便又给了对方一个热情的拥抱,本就是八月下旬,气温尚未完全降下,两人的衣衫都比较薄,所以王德孚的拥抱,让两人的身体紧贴彼此,可以细细地感受到对方的温度。
王德孚今日的穿着,倒也显得比较复古,一袭文人青衫、衣袂飘飘,如果留一头长发的话,或许就真成了古时候的英俊书生了。筆趣庫
不过就算是短发,鼻梁上还戴着眼镜,他穿上这一袭青衫依旧显得非常潇洒,可以迷住那些就爱看颜值气质的女孩。
梁婧并不抗拒王德孚的握手与拥抱,但这样的不抗拒也就持续了几十秒,她便轻轻推开这个脸皮厚得不行的家伙,翻了翻白眼,用嫌恶的语气说道:“好久不见,你怎么还是这么不知廉耻,我若不推开你,你可以抱多久?”
王德孚觉得如果自己说“一辈子”这样的回答,那肯定会让梁婧受不了这样的“土味”,所以他只是淡淡一笑,这样真诚地解释道:“这不是因为太久没见到你了嘛,书信也缓解不了我对你的思念,所以再见你时,才显得这样无法克制自己。”
梁婧听到这话,心里自然还是欢喜的,她也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真诚,她何尝不想念这个唯一可以与她在诸多方面交流的知己呢?不管是文学、人生等等。
他们之间的书信来往,永远也不缺可以聊的话题,虽然很多时候明明聊的话题很正经,但是一封信总不可能都是那些东西,很多废话一样的甜言蜜语,总让梁婧越来越期待王德孚的来信。
如今王德孚再一次来到魔都,这可比他的信,还要令她开心,只不过她骨子里的清高与矜持,让她总是嘴上很硬朗,身体则特别老实。
明明并没有真正近距离相处多少时间,但是她现在都不排斥王德孚对她身体的接触了,可能这也是因为王德孚这家伙明明很色,但是接触梁婧身体时都显得特别光明磊落,并不像是故意、猥琐地吃她豆腐。
王德孚牵着梁婧的手,便将他引向了独立书店楼上的沙发,茶几上早就泡好了清茶,两人相对而坐,被周围的书籍包围着,萦绕在书香之中。
王德孚很轻松惬意地向梁婧介绍这个独立书店,说这家书店的老板,也是一个有钱任性文艺青年,他的书店从来不卖畅销书,只卖他自己瞧得上的作品,所以这书店其实就是对方开在这专门向其他文艺青年宣传自己喜欢的作品的,这个书店也会定期举行所谓的文学沙龙。
梁婧听了后微微点头,难得赞许道:“你这一次倒是有心了,这个地方比之前那个酒吧可是好多了,你是怎么找到的?”
王德孚并没有马上回话,目光却望向了旁边书架上的某个地方,这让梁婧也不由随着他的目光望去,便看到了王德孚如今那部震撼文坛的新作——《乌合之众》。
除此之外,在《乌合之众》的旁边,竟然都是王德孚已经出版的作品,比如《写作之道》,《西厢记》,以及王德孚在不久前已经集结出版的《王德孚散文集》。
等到以后王德孚发表的散文越来越多的话,估计就会有《王德孚散文精选》出现了,反正王德孚自己是只管写,以后要背的人,也不会是他……
梁婧站了起来,走向书架,将王德孚的新作《乌合之众》拿了过来,然后望着他的目光,倒是闪过一丝崇敬,没办法,她自问才情过人,但让她写的话,她真的一辈子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来,这部作品分明就已经不在文学的范畴之中了。
王德孚此时才微笑道:“如你所见,这家独立书店的老板,是我比较忠实的读者,曾多次写信给我,并且告诉了我他这家书店的情况,现在亲眼看到后,才发现这里确实不错。”
梁婧看到王德孚这副得意的嘴脸,她很想讽刺几句,但是她忍住了,她可不想被对方认为这是嫉妒。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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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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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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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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