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用说,凌静苏真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想要得到的东西,都还没有失手过,现在王德孚与她之间的“拉锯战”,已经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越是不甘心,就越要找回场子。
王德孚终于见到了这一天精心打扮后的凌静苏,对方这一次居然走的是非常符合王德孚心意的文艺小清新风格,实际上凌静苏本人比较喜欢的是那种名门贵女范儿,穿衣打扮让人一眼就觉得她肯定出身不凡。xъΙQǐkU.com
后来随着凌静苏当了总编、女总裁之后,穿衣打扮自然就更加贵女风范了,一般的男人见到她,都感觉完全抬不起头来,只觉得这个女人实在太有气场,走到哪都是人群的中心,然后将一切主动权都掌控在自己手中,她就好像是天生的女皇一般,尤其是在感情这方面。
如果凌静苏没有遇到王德孚的话,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大概就会成为那种完全将男人当成玩物的富婆,面首都不知道养多少,然后当然就随意折磨他们了,让那些鸭点的鸭子怕是见到她都会发慌,哪怕她的颜值顶尖、身材也匀称到极点,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却又是黄金比例。
只能说凌静苏终究是女人,而女人这种生物,一旦真的动情了,那就会完全没法用正常的逻辑之类,来推测她的行动,她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似乎都有可能。
凌静苏对王德孚的情,那当然也不是什么一见钟情,这什么一见钟情的事件,可能绝大部分都是发生在学生时代,因为情窦初开,在正好青春期萌动时,遇到一个闯进来的人,明明他/她也没有突出的优点,颜值好像也没有多高,但就是因为刚好遇见,就一见钟情了。
凌静苏是很典型的日久生情,可能她对王德孚的感情也没多深,一开始也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总觉得身边时刻有这样一个校草级的帅哥陪伴,那就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更别说王德孚的性格也挺合她胃口,那就是会哄人还不粘人,不像有些男的,好像她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了,就已经完全属于对方一样,还不准她这不准她那的,这样的男的,她最烦了,彼此给对方最大自由不是更好么?
只可惜凌静苏没有意料到的是,她有一天,也会变成那种想要独占某个人的人,就想要对方完全独属于她,看到对方和别的女人在一起的绯闻,就会心里非常不爽,最后还非常担心对方会离开她,以至于她就像一个赌徒一样,为了挽回对方,要做她曾经从来无法想象的事情。
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深深地陷落了,或许这根本就不是爱情,只不过是她的自尊与偏执,让她不允许在这场感情的战争中失败!
再一次见到王德孚时,凌静苏的内心当然是不平静的,她甚至觉得自己陷得更深了,这就好像一坛美酒,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变得越来越香醇……
然后凌静苏还觉得,王德孚好像比以前更加有魅力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错觉,或许是因为他的名气更大了,然后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也更多了,什么类型都有……
越是这样的男人,让凌静苏越有征服的欲望,身为在感情领域的女皇,当然要拥有最完美的伴侣!
虽然内心并不平静,但凌静苏依旧保持住了作为名门贵女的风范,并没有露出一副深闺怨妇的模样,又是哭又是闹的,还要控诉王德孚渣男行为之类,那真的太有失体面了。
凌静苏的那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高贵优雅,确实不是一般女孩可以具备的,所以要想让她放低姿态,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王德孚能够做到一点,已经可以从侧面看出,他在凌静苏心中的地位了。
虽然凌静苏没有表现出深闺怨妇的模样,但是她当然不可能像之前那样对王德孚亲昵了,她只是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而不得不承认的是,王德孚这个家伙的脸皮足够厚,他看到凌静苏的笑容之后,在确认了对方并不冷漠之后,他就像没有与凌静苏之间有过什么冷战似的,直接走了上去,执住凌静苏的手,热情道:“好久不见,静苏又变美了呐。”
凌静苏强忍着翻白眼的欲望,没办法,谁让这个王德孚脸皮这么厚、可以这么无耻?换做是其他女人,怕早就直接挣脱开他的手,然后给他一巴掌了,冷战了几个月一见面就牵手并奉上甜言蜜语当没有冷战那回事?
虽然知道这人很渣,但没想到可以渣到这种程度啊,可谁让这人其他方面都那样无可挑剔、独一无二呢,尤其是在才华上,这自古以来,有才的文人大都在感情上都是一笔糊涂账……
凌静苏不愧是凌静苏,她这一次又不是来找王德孚继续闹别扭的,这对他这种人来说根本没用!
所以凌静苏也像是恢复到了很久之前与王德孚之间的亲昵关系,她反握住王德孚的手,十指相扣,然后浅笑道:“默存这么久都没有将我忘掉,那还真是妾身的荣幸。”
虽然她已经极力保持亲密的语气,但这话语中依旧流露出几分讽刺,然而王德孚就跟那种情商低到极点的迟钝男一样,完全没有听出这种讽刺来,还惊讶地表示凌静苏已经改了自己的称呼。
实际上“妾身”这种自称确实别有内涵,一是它是身居高位的女子对自己的谦称,二是有一句话叫妾身未名,就是说小女子还没结婚。本意是指女性尚未出嫁,处于待嫁的状态。引申为指没有获得承认或者没有被正名的意思。
通俗点说,“妾身未名”意思就是“我还没嫁”,放在现代来看,如果一个年轻女子和你说这句,潜意思就是“我还没嫁,你有机会”。因为在古代使用“妾身”是一种敬语,不对被使用者有好感是不会用这词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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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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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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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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