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简单一些的,你去走亲戚,你总不能穿着在家里穿的背心就去吧?你下地干活,你总不能穿着长裙就奔地头去吧?”筆趣庫
“小柳,你去城里开会,你是不是就穿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即便穿的衣裳上有补丁,但也绝对是洗的干干净净的,不可能穿个裤衩就出门。”
陈大柳连忙点头,那是的呀,谁出门不得换一身干净的衣裳,现在牛罗村的人出去代表的就是牛罗村的服装厂的形象,哪里能不注意,更不用说还是去城里开会的场合了。
别说现在了,就是以前日子过的穷苦的时候,也没谁家出门穿裤衩的道理。
大家只下意识的觉得不应该,会害臊,丢人,但是都没有往深处想,现在听姑奶奶这么一说,还真是这么一回事。
陈大柳一边在本子上记着,一边在心里不住的点头。
很多道理啊,其实大家都是一代传一代人的习惯,很少会想着为什么不可以这么做,只有自己知道,还能给人解释,这才是姑奶奶常说的彻底明白了。
白曦见陈大柳和李平安捧着本子若有所思的,便道:“这就是场合的区分了,不过真正把场合看的极重的,是在封建王朝以前了,那都是很远了,就不说了。”
这个真要说起来,白曦估计她说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海外呢,因为眼下社会发展的趋势和一些历史性的问题,总想标识自己高人一等,这方面更加的注意一些,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了一定基础的前提,谁也不会饿的快死的时候还想花钱买身好看的衣服吧。”
白曦说到这里,笑眼弯弯:“管他们怎么呢,只要有需求,咱们就要了解这個需求,然后让他们为了他们的需求来买单。以后,我们还可以为他们制造需求,不过这都是后面的事情了。”
陈大柳点点头,认真的记录着,他在心里嘀咕,那些海外的人,再精致还能有以前封建王朝的那些大家族有礼仪要求?
据说,那以前的以前,穿衣裳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一步走多宽,手抬多高,怎么样坐,吃饭怎么吃的,去哪里走什么地方,坐哪个位置,什么朝向等等,都可讲究啦。
真要比,海外那些人可比不过,难怪姑奶奶不愿意多说,那些人啊,也就是叫什么来着,拾人牙慧?
陈大柳再一次得意洋洋,看吧,新学的成语又用上了,晚上他还得再多学习两篇课文正加知识储备量。
“现在,我们还是继续说鞋子吧。”白曦扫了李平安一眼,他当即就明白了,更加聚精会神的听起来。
“伱们看,鞋子的出现,一开始就是为了脚踩在路上不会割伤,到后面鞋子开始要求好穿,好穿可以走很长的路啊。可是好穿不代表耐穿啊,总不能走一段路换几双鞋子吧,于是,就有了另外一个需求出现,好穿还得耐穿。”
“鞋子一直踩脚下,是不是容易脏?”
白曦问罢,李平安立马举手:“姑奶奶,我知道,所以,新的需求就出现了,要好穿耐穿还得耐脏。”
“对。”白曦点头,接着鼓励的问道:“接下来呢?”
李平安怔了一下,想了两秒钟后便欣喜的开口:“接下来的需求,姑奶奶,是不是就开始追求好看美观了?”
“没错!”白曦一脸的欣慰。
李平安则是好像喝了一罐蜂蜜一样,开心的咧嘴挠着脑袋,隐约还有些不好意思。
白曦继续讲:“鞋子呢,一开始就是保护脚的,但是慢慢的,也就带上了一些装饰脚的功能,同时,鞋子也可以有修饰的功能。”
“比如说,脚偏大的人,有些人希望脚看起来小一些,这怎么办呢,总不能把脚板削掉一半吧,这个时候,鞋子的修饰的作用就出来了。”
“再比如,有的人个头不高,那么,高跟鞋是不是就弥补了一点身高上的遗憾了?”
“有的人,没有脚脖子,那么……”
陈大柳连忙举手:“姑奶奶,这个我知道,您当初在服装厂的生产车间有给我们讲过,遇到这种的,就要用裤子给拉长视觉效果,使其看上去有脚脖子。”
一开始,大家哪里会想那么多,衣裳嘛,有的穿就行了,新衣裳,在布料购买那么难的情况下,能买上一身合身能穿的就谢天谢地了。
但是,姑奶奶的普及让服装厂的人知道,原来衣服啊,也可以做的讲究,可以遮掩掉一些身体上的缺点,又能显露人们喜欢突显的优点,让买的人喜欢,这叫增加回购率。
白曦笑:“对,鞋子也有这个功能,而且鞋子和裤子搭配的好的话,这效果更好。”
李平安这下明白了,姑奶奶让他制鞋搭配着服装一块销售,也是有这个原因在内吧?
有了搭配的效果,试穿的人一看,一加一大于二,想不掏钱也难了。
李平安一下子觉得身上的担子变重了,他得努力啊,要不然村里办不了制鞋厂,村里不就没了这部分的收益了么。
见李平安明白,白曦站起身来,鼓励道:“你好好琢磨,以后一周给我交一次作业。”
作业?
见李平安一脸茫然,白曦便解释道:“这作业就是让我知道你这一周的想法和打算,不管是服装也好,鞋子也好,在设计方面,都是讲究的设计的人的灵感和想法。”
“把你的想法抓住,让它成为你笔下的线条,就像你从高跷上得到的启发一样。”
白曦说完,又对陈大柳吩咐道:“小柳,你陪着他再琢磨琢磨。”
“哎,姑奶奶,我知道。”
李平安一看,连忙站起来:“姑奶奶,您慢走啊。”
等李平安瞥到自己手里一直捧着的本子,这才猛的想要追出去。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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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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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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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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