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穿到年代当姑奶奶>第474章 掉钱眼里了
  等那一搪瓷盆一搪瓷盘的冰激凌原料隔水坐在更大的木盆里,然后半个小时冰激凌凝固,便装上牛车,送工地去。

  屋子的角落放着一袋硝石。

  今天的冰激凌冻起来是用硝石制冰,然后把冰激凌原料稍微冻硬了一些。

  当然,白曦也是用了一点神威加速冰激凌冰冻的。

  冰激凌送工地去了,还剩下一些也发给村里的孩子和村里其他的人。m.xbiqiku.com

  工地上。

  陈大柳站在红砖块堆上,双手当大喇叭的对着排队领冰激凌的人喊着。

  “排好队排好队,每个人都有。我们姑奶奶说了,天气热,这段时间大家都辛苦啦,特地弄了冰激凌给大家尝一尝,也凉快凉快……”

  冰激凌?

  有些人第一次听说,只觉得新鲜。

  有些人听说了几次,特别是牛罗村的人,听着自家的孩子说过几次,但是也没见过,这还会总算是尝到了。

  这一吃,可不得了,姑奶奶就是姑奶奶,弄的冰激凌也太好吃了吧,乡社那卖的冰棍,根本就不能比。

  牛罗村的人开心又激动,下新村的人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家来干活都是自愿的,没想到,白曦姑奶奶还记着大家,给他们准备了这么好吃的冰激凌。

  这么甜,得放多少糖啊,也太精贵了不是。

  老周也有四个球,不过这次的冰激凌就两种,红豆和绿豆,一种两个球。

  白曦的麦乳精和奶粉也没剩下多少了,弄这么大量的冰激凌当然只能用红豆和绿豆了。

  老周一边吃着,一边暗暗点头,还真不错,比那雪糕味道要好一些,细腻绵柔,没想到,那位的闺女还会这个呢。

  没错,经过陈大柳的宣传,谁都知道这是白曦研究出来的啦。

  白曦这会正吃着冰激凌和陈蕊研究还有什么能做冰激凌呢,等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她耸了耸肩,转头就把这功劳推小顺子几个身上去了。

  谁都知道她懒,哪里就是她弄的。

  只是,大家不这么认为啊,办法是姑奶奶想的,没有姑奶奶,就算再多人力也捣鼓不出来不是。

  陈大柳吃着冰激凌,比其他人都兴奋,别人就是吃着好吃,可他不一样,他是吃出其他感觉来了。

  这冰激凌是真好吃啊,姑奶奶说明年就可以卖了,到时候卖多少合适?

  这么好吃,怎么也得一毛钱吧?

  就是卖给供销社,那至少也得八分钱才行,要不然就亏啦。

  不过不能弄成球,这样一勺一勺的挖,太费劲啦,也没东西装,到时候想想办法,能不能弄成冰棍那样的……

  陈大柳现在除了啰嗦外,又多了一个掉钱眼里的毛病了。

  老周就在陈大柳边上不远,见陈大柳一边吃,一边乐滋滋的,眼里转呀转,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不由纳闷,不就吃个冰激凌吗,其他人再高兴也没他这样啊。

  听说干活的人回去说今天吃到了从没有吃过的,又香又甜的冰激凌,什么东西都比不上,听的人不禁流口水。

  第二天,来干活的人一下子就多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有些人连自家三五岁的孩子都带来了。

  当然,有这小心思也没错。

  这年月,听到有什么好的,谁都想拖家带口的去,能得一口是一口啊,要不然,天天下地,想吃也没有。

  只是,接下来几天,白曦都没有弄冰激凌的想法。

  这东西还是很耗人力的。

  白曦没时间,其实也是她的葡萄树差不多可以采摘了。

  这两天,她都在想着弄果酒的事情。

  葡萄成熟,更是喜人,路过的人,目光都会往葡萄树上看去,那葡萄的香味都掩不住了,可牛罗村的人就算咽着口水,也不会起碰一下的心思。

  刘兰暗暗期待,毕竟那么多葡萄呢,白曦总不能一个人吃完吧,分给村里的话,那知青点这里也能得一些,她在城里的时候都没几乎尝过几次葡萄,那滋味,酸甜酸甜的,现在想起来都流口水。

  九月八号这天。

  白曦的葡萄树开始采摘了。

  挑这天也没什么意义,就是白曦一早醒过来,突然想起当初一开始修炼的时候偷喝灵果酒的日子。

  只见今天休息过来请安的白安安和李青梅被白曦不客气的用上。

  两人带着小顺子等人,乖乖的帮白曦摘葡萄。

  摘葡萄这事情,也让陈招娣和李佳来一块。

  几人一人拿着一把剪刀,小心翼翼的把葡萄一串串的剪下来,递给陈蕊等人,葡萄被轻轻的放入竹筐里,然后抬到特地盖出来弄葡萄酒的大房子去。

  这会,白曦正拿着一串葡萄吃着。

  “唔,味道还行。”

  虽然比不过灵果,可用了极品灵石的碎末当基肥,这葡萄的味道是比这个世界的其他葡萄吃着都美味的。

  白曦也不小气,等摘了几筐后,就让大家歇一歇,一人也拿一串吃。

  不过陈蕊等人可不敢这样奢侈,大家都知道,这些是要酿酒的,姑奶奶为了给村里添进项,连自己的葡萄都贡献出来酿酒研究了,她们哪里能多吃。

  于是,捡起两串葡萄,一人分了十粒,剩下的,又放回筐子里。

  白曦见状不禁有些无语。

  “吃吧,这么多呢,就是你们一人吃一串,也还剩下不少呢。”

  “不用了姑奶奶,我们尝尝味道就好。”过阵子,山上的野果子就多啦,嘴馋了上山去,这么精贵的东西还是留着姑奶奶有用的好,哪里能敞开了吃。

  尝过葡萄的味道,接下来摘葡萄,大家更是小心了。

  村里的孩子,大多都吃过山上的野果,野葡萄也是吃过的,就算那会大多数为了能吃到,野葡萄一般还没有熟透就摘来吃,也偶尔能吃到熟的。

  那味道和姑奶奶的葡萄比起来,简直没办法比。

  明明是同一颗葡萄树啊,差别也太大了吧。

  于是,不由的就想到了自家大人经常嘴上念叨的这葡萄树是沾了姑奶奶的福气,这才有了这么好的味道。

  这么好的葡萄,姑奶奶酿出来的酒,一定更好喝吧?!

  (话说,好像没两天就二十号啦。我有点手抽怎么办?要摸头鼓励。)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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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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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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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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