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男人真要被开除了,那就回村里来住,村长不是也承诺了会分一间房嘛。
村里现在日子过的也好,没什么不行的。
“当初你娶我的时候答应的什么,你可别忘了。”李秀红提醒。
“我没忘,我也知道该帮,但我这不是没干过,我怕啊。”
“好啦好啦,别怕了,不是到时候会有人帮衬着嘛,你也不用操心,快睡了,一会别把孩子吵醒了。”
说完,李秀红熄灭了灯,也就躺下。
黑暗中,她还在轻声嘟囔,村里弄的这沼气灯挺好的,也不用费钱买煤油点灯,更不用花钱买蜂窝煤……
第二天,李大头赶车把妹妹一家送回城的,陈大柳说到做到,给邓有志拎过来两只鸡。
不过邓有志死活不肯收下,最后弄的没办法,也就收下了一只。
“有志啊,回去别忘了啊。”
面对陈大柳面带笑容的叮嘱,邓有志看了看牛车上特地搬来让他运行的罐子,点了点头。
泡菜罐子都搬上来了,他应下也应下了,当然只能硬着头皮干了。
路上,邓有志看看身边的罐子,忍不住问:“大哥,村里弄这些为啥啊?”
不是说村里的菜和养殖场里的产出都有供销社买吗,怎么还让他在厂里卖什么泡菜啊。
“你问我,我问谁去。”
李大头没好气道:“我不是接你们就是送你们,你们不懂的,我怎么会懂!”还能为什么,换钱换票啊。
你当我们乡下人和你们在城里一样,每个月都有票券可以领啊,我们不得自己想办法弄票券吗。
邓有志想到牛罗村都有九辆自行车了,便不再问了。
李大头把牛车赶到了邓有志家门口,和闻声的邓老太太打了招呼,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也不进屋,接过妹妹急忙端来的碗把水喝完,抹了抹嘴边,调转牛车便离开。
家属区这里,人可不少,不少人都看着邓有志带着媳妇儿子去岳母家,来回都是坐的牛车,不少人在心里暗暗笑话,但是看到牛车上搬下不少东西,又纷纷羡慕。
邓老太太还挺有先见之明的啊,当初结亲,莫不是就打的这个主意?筆趣庫
有乡下亲戚就是好,这菜是不愁吃的,那一罐子也不知道是啥,看着挺沉的,估摸是酸菜?
虽说是酸菜,说起来不值钱,但是这年月,有这么一大罐,谁舍得送人啊,估计也是乡下亲家巴结邓老太太,就怕闺女在婆家受苦……
邓老太太正和儿媳妇说话呢,见儿子盯着菜罐子发呆,不禁不解:“你咋了,魂不守舍的。”
邓有志回神:“没,没什么,娘,我去给组长说一声我回来了,明天就上班了。”
“哎,行,你去吧。”
李秀红没有跟着去,反正她男人会帮她一块销假的。
趁着这个时候,她把事情大概的和邓老太太说了,毕竟这个事情也瞒不住,告诉婆婆也能帮忙打掩护。
邓老太太年轻的时候也是遇到过不少事情的,她比儿子要有主意,听罢,立马道:“这有什么,既然村长他们都教了,也会让人来帮忙,干就干呗。”
说实在的,要不是实在没办法,邓老太太是不愿意在矿上待的,她总觉得,当初她男人病成那样,就是烧锅炉烧的。
那锅炉多热啊,人一年到头就窝那里,日积月累的,那些热气不得把人身体烧坏了啊。
别看她儿子现在还年轻,她也担心邓有志会步他父亲的后尘呀。
现在有村子放话支持,要不是邓老太太知道自己儿子的脾气,她也有些不好意思,早就收拾家什住农村去了。
种地没什么不好,至少一家人整整齐齐的,没病没痛,挺好的。
李秀红还怕婆婆会不同意呢,她都做好了被埋怨的准备了,没想到婆婆居然比她和爱人觉悟都高。
开心的李秀红嘴甜的连连说了一堆好话,然而洗了双筷子,把水擦干,一边打开盖子,一边道:“娘,咱们尝尝这泡菜。”
不尝过,又怎么知道这东西怎么个好呢。
酸爽带着甜丝丝的味道,那一点点辣正好提味提鲜。
李秀红夹了一小碗出来。
这是萝卜泡菜,小手指粗细,她和邓老太太一人一根,随着那‘咯吱咯吱’清脆的声音过后,两人眼睛亮起。
“真好吃呢,甜丝丝的。”邓老太太说道:“这东西,肯定好*******那酸菜好吃多了,酸菜吃多了换个这个,还真是新鲜的紧。
李秀红点头附和,难怪村长一副心有成竹的样子,本来早上走的时候想去给姑奶奶磕头的,可村长非不让,说是姑奶奶还没有醒,又说事情得抓紧时间办,这才赶紧回来的。
邓有志心不在焉的销假回家,路上还被认识的人笑话坐牛车什么感觉,他讪笑应付过去,到了家门口,还没有进屋就闻到了一丝甜辣的味道,再掀开帘子一瞧,立马急了。
“娘,秀红,你们做什么呢!?”
邓有志一把上前把罐子抱起来。
李秀红本来还想再夹几块的,见状,撇撇嘴。
“这是要送人的。村长说了,这一罐泡菜都要分送给保卫科的。”本来购销科和厂办也要送的,但现在还没有开始,没必要,所以先送保卫科,让东西能运进来。
这要是吃没了,那他拿什么打开路,到时候村里该要说他办事不利是不想给村里出力了。
邓老太太闻言,有些尴尬的解释:“有志啊,你也别着急,我和你媳妇就是试试,也没说吃完啊,我们刚才就一人吃了三根。”
这东西泡的确实好吃,她也是馋了,这才儿媳妇说再弄几根的时候没拦下。
“就是,我能没有一点觉悟?我这是试过味道,然后才知道接下来怎么个好,怎么个卖。”李秀红说着,夹了碗里最后一根给抱着罐子不放的男人递过去:“来,你试试,这味道真的不错。”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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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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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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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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