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身蓝色苏宁装,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盘起来别在脑袋后面,拎着一个皮袋,脚上踩着一双中跟黑皮鞋,别说在农村了,就是在城里这一身装扮也显得洋气。
进门的时候,那鞋跟发出没听过的声音,倒也好听。
苏彩凤嘴角弯着浅浅的笑容,她没想到乡下农村里也有这么好的房子住,看起来是新盖的,难不成是知道自己要来,所以李家才会特地盖的?
不过村里其他人家也是大红砖的瓦房,苏彩凤想罢,也就没再高兴,这样也好,省的以后有什么十里八乡的不相干的亲戚老乡上门打秋风。
在苏彩凤打量着屋里的摆设的时候,李老婆子也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她。
瞧见苏彩凤脸上的倨傲时,李老婆子也没当一回事,城里来的嘛,加上又是食品厂主任的女儿,还是个独生女,有些心气也不奇怪。
旁边,作陪的是李老婆子的三个儿媳妇。
她们都没说话,看着这未来的妯娌,在心里思量好不好相处,不过她们先进门,小叔的媳妇是城里姑娘,大约会娇气些,但也没事,她们以后多让让就好,人心换人心,一家人嘛,和和美美的日子才会好。xъΙQǐkU.com
李老婆子的小儿子就坐在一旁,他对着李老婆子讨好的笑了笑,介绍道:“娘,这就是彩凤,这次我带彩凤回来,就是想给您看看,然后准备完婚的。”
“结婚后,你们是要回来住,还是怎么样?”
李老婆子开口,小儿子当初去学手艺,和师傅走南闯北的,一不小心就进工厂工作了,就是工作的地方离的太远,在隔壁省呢。
这些年也不常回来,不过信件倒是还算勤快,一个月也有一封。
这一转眼啊,就要结婚了,还是娶的城里姑娘。
要知道这个时候,城里姑娘可不爱搭理乡下的人,所以,李老婆子还是挺高兴的。
苏彩凤在听李大涛喊娘的时候,眉头就轻轻皱起,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喊娘的,不过她也知道这是乡下,就没吱声。
可听到李老婆子问起住哪里,便想也不想的开口:“自然是要回城里住的,我爸已经给大涛一个分房的指标,回去领证了就能搬进去住。”
李大涛也笑笑点头:“娘,我和彩凤都在城里工作,自然是要在城里住,不过您放心,成家后,每个月该给的钱不会少的。”
李老婆子闻言,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小儿子,心里哼的一声,你当你娘我就那么不懂事?你都有自己的小家了,当娘的还能要你那点钱不成,现在城里日子也不见就比农村好,至少的比不得牛罗村的。
“这个事以后再说吧。”
话落,李老婆子看了看苏彩凤,问道:“姑娘,你一个城里姑娘嫁给我们大涛,是他的福气,我老婆子是乡下人,也不知道你们城里现在婚嫁时兴什么样的,你给我说说,这彩礼和嫁妆可有什么讲究吗?”
照说,谈婚论嫁这事情,该得两家长辈坐下来谈的,可现在不是时兴什么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嘛,小年轻都喜欢自己做主,再听说苏彩凤的爸妈也是同意的,李老婆子就干脆问当事人了。
“没什么讲究。”苏彩凤掩嘴笑了笑,说道:“我们是自由恋爱,不兴那些封建思想,见过家人领证就行。”
“那不行。”
李老婆子想了想,说道:“这样,你前头三个妯娌当初结婚的时候有什么,你也有一份,公平公正,我谁也不偏。”
她话音落下,李大涛笑的开心,而苏彩凤也微微笑了笑,乖巧的道谢,心里则是一点也不在意,乡下能有什么好东西,没有票没有券的,不会是给一床破棉被吧?
聊了一会,眼看快到饭点了,李老婆子吩咐三个媳妇去做饭。
“老大媳妇,用大坛子里的米,多加一点红薯,多煮一杯。”
“老二媳妇,去后头菜地摘些菜。”
“老三媳妇,割一块腊肉一会炒了。”
李老婆子三个媳妇一听这吩咐,愣了一下,然后纷纷应下,出门忙活去。
这一幕被苏彩凤看在眼里,她心中得意,看样子,是她来了家里才舍得吃肉吧?要不然,那三个妇人也不会一听这话就愣怔的。
不过也不奇怪,自己可是城里姑娘,自己爸爸还是工厂的干部呢,嫁给李大涛一个工人,他们家是烧了高香了,可不得好好对她么!
这么一想,苏彩凤心里更加得意了。
苏彩凤哪里知道,出去做饭的三人之所以会愣怔那么一下,是听到前头的话。
大坛子里的米可是糙米,小叔子带着未来媳妇回来,婆婆居然也没用那桂花米,要知道,家里昨天还吃了一顿桂花米来着。
村里把白曦给的这米称呼为桂花米,因为吃起来有一股淡淡的桂花味。
说道做饭,李大涛这才想起来,忙拎起放在脚边的麻袋,从里头掏出一个布袋来,大约有个三十来斤。
“娘,你之前不是说村里遭了蝗虫害吗,我特地从那边攒了一些大米拿回来,这是南方那边来的大米,可好吃呢。”
“还有这,这是水果罐头,娘,可甜了。我带了两罐,一会给姑奶奶送去一罐。另外一罐就留着给娘吃。”
“娘,这是桂花糕,我特地买了两斤,您说姑奶奶喜欢吃,一会给姑奶奶也送一斤,剩下的,您和嫂子哥哥们尝一尝……”
李大涛一件件的从麻袋里掏出东西来,说话间都不忘了那没见过面的姑奶奶,李老婆子见状,脸上这才露出了笑容来:“好好,我们涛子有心了。你回来就好,不用这么破费的,你赚几个钱也不容易……”
外出多年的儿子回来,还这么孝顺有心,李老婆子高兴,自然是要把孝敬白曦的那一份分出来,准备把东西送去树屋,也让小儿子好好给姑奶奶磕几个头,让姑奶奶也看一看她这未来的小儿媳妇。
(我貌似变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了,抱了个二十几斤重的小姑娘不过半个小时,现在又酸又软,太没用了啦)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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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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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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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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