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跟云虚打断骨头连着筋,并不是自己忠于主人就能切断的。
没有人可以独自包揽任何事,随着位高权重,把熟人找来身边。
一开始仅限于那些关系好的好姐妹。
到后来,认识就行,好姐妹的好姐妹都行。
再怎么说也知根知底,比什么都不清楚强。
一层层的关系网就这么无孔不入地铺开了。
从风沙出辰流至今,双方早已经水乳交融。
势力的纠葛,比他和云虚的关系更加亲密。
两人的剑侍,甚至侍女,几乎可以互通。
风沙非常清楚,不管他在辰流以外拥有多大的势力,“根都在辰流”。
除非雷霆万钧,铁血拔除,否则需要漫长时间,才能从下至上大换血。
他早就开始着手换血,可并非一蹴而就的事。
哪怕新血源源不断,也可能源源不断地姓云。
最好的办法不是让“云”断流,而是拉一压一,让“云”无法独大。
风沙经过通盘考虑之后,最终选择了武从灵。HTtρs://Μ.xЪīqiκυ.com
选和不选武从灵都可以说出一番道理,让他下定决心的就一个原因。
武从灵跟云虚是一类人,但是比云虚好控制。
这次秘密去江陵逮云虚,风沙故意没带云本真和绘声,带上了夜娆。
还有张星雨。
张星雨实在能干,文能书画理事,武能打架暖床,他喜欢得不得了。
为了防止云虚提前得到消息,他让永宁帮忙掩饰,虚构闭关的假象。
最近几年他忙着纵横捭阖,的确荒废修炼很久了。
为了避开云虚的耳目,风沙没有直接从君山码头走,潜入岳州出城。
像大部分过路岳州的旅客一样,走城陵矶坐客船。
也因为这里是东鸟总执事的地盘,连他都耳目闭塞的很,云虚亦然。
隐谷那边,只有何子虚知道他的目的和目的地,并不知道他的行程。
张星雨有随主人微服出行的经验,化男妆、换男装,扮得似模似样。
夜娆曾是王崇侍姬,生得妖冶,扮婢女显得太艳,于是扮成了小妾。
她还是头一次要跟主人朝夕相处,从神情到身体,无处不透着拘谨。
这次出门不便带太多人,风沙让白日初现身跟随。
身边有个携带武器的卫士,路上可以少些小麻烦。
做卫士打扮自然女扮男装,那一头惹眼的白发拿黑幞头仔细包裹住。
白眉描黛,似剑入鬓,凸显亮眸深邃,英气勃勃。
打眼一瞅,一位英俊却冷峻的佩剑少年跃入眼帘,容貌隽秀且迷人。
尤其肌肤实在雪白,还是那种充盈着健康光泽的白。
加上唇红唇润,与肌肤相衬,真真明眸皓齿少年郎。
一行四人在城陵矶码头溜达一圈,白日初扮得卫士还不是最引人瞩目的。
毕竟码头上的男人要远远多于女人,夜娆妖娆的体态才真地吸睛。
不仅引来了一道道轻浮且兴奋的目光,还引来了此起彼伏似挑逗的口哨。
夜娆本来就拘谨的很,如今更加紧张,一直低着头不敢抬,夹着腿走路。
当初她能成为王崇的侍妾,纯粹因为长得漂亮。
又因为乖巧听话,识文断字,王崇便让她抛头露面,打理酒馆侧卧当庐。武从灵用她,原因也是如此。
总之,她家世普通,胆子很小,瞧着就像猎物,看着就好拿捏。
得亏白日初佩剑,加之行若轻云,摆明轻功在身,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否则码头上的人大多在帮,不会只拿眼睛随便看看,仅吹吹口哨而已。
码头附近有紧邻的客栈和酒馆,还有成排搭好的凉棚,摆着方桌条凳。
零零散散坐着些等待开船的客人,有喝酒的,有喝茶的,也有吃饭的。
风沙找临水的馆子,挨着窗边坐了,窗外几个歇脚的挑夫,喝酒聊天。
一个个兴高采烈,眉飞色舞,七嘴八舌,说得是火神淀之变。
这已经是半年前的事了。
萌古公主如今和小镜子结成玩伴,太宁王妃都学会伺候人了。
可是听人家在那儿活灵活现地讲来,好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当真绘声绘色,历历在目。
民间的消息通常来自商贾。
商贾押着货从北地来岳州,这一趟跑下来,差不多半年时间。
江湖人消息灵通些,也得两三个月。
现在这个时候,是应该传到民间了。
不过,知道,并不意味着广为流传。
关心柴米油盐的人远比关心契丹的人多得多。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日常行止,不过一坊之地,万里之外,与我何干?
所以,也就是些消息相对灵通的挑夫,喝了点小酒,闲聊之。
聊得还都不是什么正经事,他们显然对香艳野话更加感兴趣。
提到最多居然是萌古公主和太宁王妃二女。
所言之语,大多荒诞不经,全是奇谈怪论。
除了“契丹公主”和“契丹王妃”不算错,几乎没对的地方。
尤其言辞露骨,充斥俚语污言,不乏怪笑连连。
张星雨和夜娆相顾红脸,风沙则听得暗暗摇头。
关于太宁王妃的下场,人家虽是乱说,跟现实倒也差不多。
萧燕给太宁王妃重新起了个名字,译成汉话是母狗的意思。
问才知道,太宁王妃本姓箫,跟萧思一家的。
据萧思速完透露,太宁王妃和萧燕自幼交好,好得跟亲姐妹似的。
结果为了萧思,太宁王妃竟给萧燕下药,时间在火神淀之变之前。
亏得手下营救及时,不然萧燕就跟萧思提前完婚了。
风沙从中品出点别的味道。
他越来越觉得是萧思暗中谋划,居中串联,甚至撺掇五王造反。
太宁王之所以会对萧燕深信不疑,恐怕是源于萧思和太宁王妃。
萧燕这个小蛮妞显然觉得好姐妹背叛了她,所以没留一点情面。
先把人家丈夫骗出来割肉碎杀,然后又把人送到他这里当奴婢。
还要起个下贱的名字糟蹋人家。
不过,风沙觉得音译的名字念起来太拗口,叫母狗又不好听。
加上喜欢狸猫,于是取狸奴谐音叫丽奴,听起来又像鸟儿了。
好歹是王妃,下场的确惨兮兮,没比那些挑夫臆想的强多少。
……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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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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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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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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