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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一直问我,你错哪了,为什么最后的结局会弄成这个样子。

  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也有错。

  那么,我们错在哪里呢?

  我们错在太过高估爱情的长度,以为一辈子真的像说的那样手拉手就一辈子晃过去了,但是,一辈子真的有这么短吗?

  我们错在太过低估时间的力量,以为我们的爱情真的能抵挡淡化一切的时间,可事实呢?

  事实是,一辈子,比沉浸在爱情里没有脑子的我们想象中还要难晃过去,而我们的爱情,一点都不牢固的爱情,终究还是在时间的腐蚀下,土崩瓦解。

  你曾经说过,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幸福,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归属。

  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幸福,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归属?

  现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你成为了我有过的幸福,我却无法成为你的归属。

  -thene-

  我喜欢文静的女孩。

  就是那天坐在窗前看书,风吹过来,就会用带着红绳的纤手把垂落的头发挽到耳后的你的那种女孩。

  远远看过去,经晨曦雕琢的脸,带着朦朦胧胧触手可及却又不可及的美感。

  我不知道我看你看了多久,就是那天回去之后,脖子酸了一晚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其实你早就知道我在看你,而那时,你也在用余光打量着我。

  于是,在我庆幸我脖子还能动的同时,你也在庆幸你的眼珠子还能转回来。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的开始。

  我们最初的向往,就是想找到一个像对方一样的人,加以定义了的梦中情人。

  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去打篮球,看别人打还好,可是每次去看我都会被拉上场,于是以后就不再去篮球场看球。把别人用来打球的时间,为我尖子生的身份继续添加筹码。

  后来,我又多了一个去图书馆的理由。

  那就是你。你也会常常坐在窗边的位置静静地看书,偶尔挽下头发,偶尔嫣然一笑,让我很难移开目光。

  我跟你在图书馆天天“偶遇”,足足“偶遇”了一星期之后,你突然不坐在原来的地方,而是看见我来了之后,就坐在我身边。

  你转过来对我一笑,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连像抖动的蝶翼的扇形睫毛都能看清。wwω.xЪiqíΚù.com

  “你都看我看了好多天了,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对我有意思呢?”声音很清新,听起来很舒服。

  放得开,胆子大,是我在近距离里,对你的第一印象。

  我回你一个笑,说:“可以。”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回答,不过其实,我想它也不知道。

  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爱情,你要怎么去解释呢?用生物学解释,身体产生多巴胺,还是解释,仅建立在物质和情感上?

  -thet-

  是我之前看你太多了吗,你用得着一直盯着我看吗?

  我在心里念叨着,却不敢说出来。

  而你坐在我身边,侧着脑袋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累了就换另一边侧着。

  自个看得不亦乐乎,却让我坐立难安。

  “我觉得我真的很有必要想想怎么去对付小三。”你说。

  我想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语出惊人”,翻了一页书,问:“为什么?”

  为什么,怕我找小三吗?

  你突然笑了,继续你的“语出惊人”:“因为人家说,帅哥很花心。”

  “其实有时候,不能这么说,有些男人不花心,但是很多情。”

  “这个也可以算是一个借口呢。”你满是嘲讽地又笑了起来。

  雌性,雌性,地球上最危险残忍的生物,在面对自己质疑的东西上,同样也担当得起“危险残忍”这四个字。

  不过,经得起质疑的爱情,才会长久不是吗?

  “如果你信,这个就是事实,你不信,这个就是虚构,就是借口。”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

  不少朋友都跟我说过:“跟女人讲理,你脑子进水了吗?”

  于是,我换来了,我们两人长久的沉默。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觉得我踩到你尾巴了。

  但我想我知道,口甜舌滑的男人,为什么能这么受欢迎,因为他们总是能轻易地避开女人的逆鳞。

  在离开图书馆的时候,你终于开口了:“我不是在质疑你。而且,花心的男人,总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是的,花心的男人,总比多情的男人要好。

  花心的男人,可以在爱情的博弈中保自己不会头破血流,在自己将要受到伤害的时候,可以轻易的抽身而不会被爱情锁住,而他,总会有一个中心点,总会有一个真正的目标,而其他不过都只是陪衬品而已。

  可多情的男人呢,因为自己本身缺爱,所以会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奉献给别人,他会被每一个深情锁死,最终辜负了所有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还负了自己,结局就是让大家一起万劫不复。

  后来的后来,你问我,如果在这两者中,你是其中一个,那么你会选择你是哪一个。

  我说,专情也好,花心也好,多情也好,总要比薄情要好。

  总要比薄情,好上一万倍。

  -thethree-

  大多数的女生,都很期望爱自己的男生能亲口且深情地跟自己说“我爱你”。

  可这句话,我是注定说不出口的。

  不是我不爱你,也不是我脸皮薄说不出这种肉麻的话。

  是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爱你爱得够资格说这句话,我更怕的是你听上瘾,总是常常要我说。

  要知道,有些话说多了,它原本代表的东西就会变质。我不希望成为一个开口闭口就是“我爱你”的轻浮人。

  所以,我对说这三个字不太感冒。

  可是你并不能理解。你也属于那大多数的女生,可你却没有得到你所期望的。

  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说“我爱你”,就不爱你了呢?

  我们第一次出现了,你喜欢去肯德基,可我喜欢去麦当劳的情况。

  分歧,是爱情里,常常难以避免的,解决的方法,要么就是绕开这个分歧,要么就是有人妥协。

  我爱你,所以我妥协,我做了你如愿的事情,却没有让你得到如愿的满足。

  你没有感受到别人所说的幸福感,你只是感受到冰冷。

  真的很抱歉,我没办法满怀深情地说令我不想说的话语,让你得出了一个结论:我根本不爱你。

  沉沦在爱情里没有一个人是清醒的。

  清醒的,就是没有沉沦,只是浅尝。

  我没有怪你不理解我,可是我真的没办法搞定一个认定我不爱她的无理取闹的女人。

  我们都需要冷静,你需要,我想我也非常需要。

  -thefur-

  回到最初,我们都是贪恋对方身上,梦中习惯的气息。

  因为一直都很向往,可是得到了,却发现,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样的美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缺点在眼前放大,我们的爱情,看起来就像布满了难以弥补的伤痕。

  我曾想过我们有一千种一万种的方式分开,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一种。

  小三,一个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是我高估了我在你心里的忠诚吗?!你怎么可以用这么可悲的,不信任的理由,否决了我这么久的努力,否决了我们之前的所有。

  你觉得你没有遇到你的王子,那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想我担当的,也许只是一个骑士的角色,是你生命中的配角,是你追寻爱情路上的路人。

  作为配角,就要有随时都会被种种不知道是什么的秒杀的觉悟。

  我只好目送你渐行渐远的背影。

  我们曾经,是相爱的。

  想起来,怎么不心酸?

  究竟是时间否决了不适合你的人,还是你自己放走了你的幸福呢?

  当另外一个,开朗而活泼的女孩,走进我的生活的时候。其实我才发现,原来并不只有文静,才是适合我的。

  我希望我和她能走的更远,我不会再去想一辈子什么的。

  只要走得比上一次要远,就已经够好了。

  -thefive-

  在爱情路上磕磕碰碰的你累了,回来了。

  你红着眼眶跟我说:“以前,我常常听我同桌提起过你,她说她是你最忠实的fans,你冷酷,你淡漠样子,她都跟我详细的说过。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很难靠近的人。但是那天我才发现其实不是,你偷偷地看我的样子,很可爱,明明是偷偷地,却又做的那么光明正大。我慢慢地靠近你,发现你是一个会了解我用什么护肤品,然后常常在包里准备好我所要用防晒之类的。你会抄两份笔记,你会在考试前一个星期不眠不休地陪我帮我恶补,你会再送我回家的时候要我走进家门了才肯离开,然后站在楼下一直盯着我家窗口,弄得邻居都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了。有次我做饭给你吃的时候,不知道你花生过敏,结果害你进了医院,我问你怎么回事,你死活不说是我让你这么痛苦的。还有次下大雨,我让你接我,然后弄得你急急忙忙地赶来了,全身都湿透了,后来发高烧,又不肯让我照顾你,说会传染。”

  [笔趣库.biqiku.]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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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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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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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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