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仙家庄园>第139章 荒野求生
  李煜看到帐篷出口的下面就是山崖,山崖下面是滔滔洪水,裹卷着流沙,断木,碎石,一路势如破竹,摧枯拉朽,那声音犹如万马奔腾,震得帐篷“唰唰”作响。

  洪水经过的地方,就是他们昨天走过的小峡谷,如果他们没有走出峡谷,肯定已被洪水冲到地狱里去了,在山里,最怕遇见的就是滑坡和泥石流,要是不巧遇上了,那就赶紧跪下来祷告,让万能的主看到你的虔诚,下辈子给你找一个好人家,这种事,除了上帝没人能救你。

  前几年,山里突发泥石流,当时正是半夜,山脚下的十来户人家正在熟睡,就这样,几十条人命,在睡梦中就被带走了,无一生还。

  “我们撑帐篷的时候,明明下木桩固定了,怎么还会被水冲走?”李煜焦急的吼了一声,忙钻出帐篷,脚踩在滑溜的岩石上,有些颤抖,只差几十厘米,就到悬崖了,非常危险。

  还好,双脚挨地之后,顺利走到安全区域,然后一把抓住帐篷一角,猛然一拉,李煜“天生神力”,这一拉,就把帐篷拉到安全区域,连同大呼小叫的香奈儿,同时到了安全区。

  “啊……啊……我的上帝啊……李,你真是个大力士,我居然就这样被你拉过来了?”香奈儿大呼小叫,没有了美女的矜持和气质,当然作为一个开放的法兰西洋妞,这两样东西她知不知道还两说呢,不过,她在李煜,这个神秘的东方男人身上看到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了,简直惊喜乐不停。

  李煜没有时间理会她,忙寻到脱落的小木桩,把帐篷重新固定,四个角都加了小木桩之后,李煜总算松了一口气,幸好昨天知道下雨,未雨绸缪,多留了一个心眼,在附近的岩石上多缠了一条绳,也多亏了这一有心举动,不然早被洪水挟裹到阎王爷那去了。

  他越来越怀疑香奈儿的探险资格,都快睡一夜了,天快亮时才值守,却不知道帐篷被水冲到了危险边缘,真不知道她做的是哪门子的值守,这简直是一个探险小白嘛。

  旺财也跳出帐篷,后知后觉的大吼大叫,昨晚一人一兽“相拥而眠”,作为一只猛兽差点就不明不白的葬身流沙了。

  “让你值守,差点被水冲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李煜只穿着一条四角短裤,站在暴雨中,盯着帐篷里的香奈儿,脸色很不好看。

  这时候不要提什么绅士风度,野外探险中,同伴轮守,把性命托付于你,你却辜负同伴的信任,后果非常可怕,就算没有立即分道扬镳,也将彼此失信,增加在野外的危险,李煜觉得有必要给她上一课“丛林探险法则”。

  “对不起,真的很抱歉,可能雨水太大,我没有感觉到帐篷移动,而且我通过帐篷的缝隙观看外面,除了石头和大雨,也看不到其它参照物,总之,这次是我的不对。”香奈儿态度良好,语气诚恳,没有撒娇卖萌,非常郑重以及有诚意的向李煜道歉。

  李煜也就很大方的接受了她的道歉,“好吧,这次就原谅你了!”

  李煜把湿透的头发往后捋了捋,头发太长,湿漉漉的弄个大背头正好,省得擦摩丝了,眯着眼睛看了看天,“这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估计也无法赶路,更无法寻找其他同伴,这说明我们两个将会继续“结伴同行”,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香奈儿仰着脸,半蹲在帐篷里,听着李煜的“训话”,突然发现这个光着身子的中国男人很有气质,很潇洒,乐观,也很有男子味,但还有点她没敢说,李煜现在这样还挺搞笑。

  大清晨一起来就跳到大雨里,一条内裤早就湿透了,而且早晨正是男人生理状态最旺盛的时候,一团巨大的男人象征差点破裤而出,鼓鼓囊囊,非常惹眼。

  香奈儿发现自己的心跳得飞快,耳垂有些发烫,眼角总是不经意的从他下体扫过,觉得这尺寸不比以前看过的爱情动作片的男主角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很快,她那荡漾的心思还没有升华,就被李煜更加严厉的训斥打落。

  “还有你,睡觉的时候怎么趴我身上来了,你不知道你很重吗,弄得我现在腰酸背痛的,看着我干嘛,你还委屈了?”旺财被李煜训得灰头土脸的,确实很委屈,我压着你了吗,明明是你冷,拿我当被子盖在身上的,我还没说你身上那么硬,咯得我浑身疼痛呢。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帐篷昨天被豺狗抓破,你难道没有带针线包吗?这么大的雨,不知道往里渗了多少雨,你就不能动手把它缝补下?什么,不会?身为女人,不会做饭也就罢了,最起码的手工女红也不会,你们西方女人除了前凸后翘,还会啥?要你们何用?”

  “我?我自然有我的责任,在你迷路的时候给你指引方向,在野兽出现的时候保护你,在食物匮乏的时候给你提供一日三餐,这还不够吗?“

  香奈儿和旺财无妄遭受了李煜的一波无差别攻击,旺财还好,反正它要是骂了李煜,李煜也听不懂,香奈儿反正是被李煜一连串的言语训懵了,没有丝毫的反抗意识,有几分惭愧的说道:“我,我现在就把帐篷缝好,其它的我好像不太会做……不过,我学过几手按摩,如果你累了,我可以帮你,再深入的……”后面的话她没有好意思再说下去了。

  “呃……这个……好像……”李煜也懵了,这是什么和什么,好像有点不对劲啊,这话听着怎么那么诱惑?而且越想,意味越明显,自己是不是想多了?还是误会了什么?

  他本意就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气,他现在可是春风得意,日进斗金,名下既有有庄园,又有豪车,别墅也在建设当中,年方二十,英俊潇洒,有车有房,正是大展宏图,找一个美艳贤惠的娇妻的时候,要是不明不白的就在这山里呜呼哀哉了,岂不哀哉冤哉,更重要的是,他还没买保险呢。

  不过他已经说不下去了,因为香奈儿已经很温柔的爬过去,撅着圆润的屁股寻找针线包,她的身材极好,特别是胸部和臀部,总能给中国男人带来极深的震撼。

  李煜看不下去了,因为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穿着内裤出来不像话,像根棍子似的矗在那里,怎么看怎么别扭,怪不得性格豪爽的香奈儿看自己时也有些扭捏,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想明白了原因,李煜就不在这里丢人现眼了,不过也不可能回帐篷穿衣服,就那两身干衣服,淋湿了就没得换了,如果没有猜错,其中一套只能算半干,能省就省吧,反正体质极好,大雨淋着,山风吹着,也没感觉到太冷,凉嗖嗖的,不仅舒服还保鲜呢。

  不过看香奈儿缩在帐篷里,穿着衣服还冷得直打颤的模样,说明这山里的气温绝对不高,敢光着身子在狂风暴雨中游荡的人,不是装逼就是傻叉。

  昨天打死的那条豺狗被水冲到了几块石头当中,卡住了,不然这顿美味就享受不到了。

  下雨天,山里的野物不好打,食物需要节省,这只狗绝不能丢弃,反正山里的气温低,就算放在石头上不处理,放一两天也不会坏,俄罗斯不是从上千米深的冻土层里挖出一头十几万的岩豹吗,保存的极为新鲜,看着简直就是给它灌口气,就能跳起来跑一样。筆趣庫

  不过放在这里不保险,指不定会有什么野兽从山林里蹿出来把野狗叼走,不得不防,所以他找出绳子,绑住豺狗的两个后腿,把它吊在旁边的小树枝上。

  然后进帐篷,穿上鞋子,准备去砍竹竿,搭建个临时棚子,好升火做饭,大雨天就不吃饭了,不可能,吃货的世界一般人理解不了,原来还很向往在山里探险住帐篷的日子,但是真正沦落到了这种不着天地的地步,就会发现这样的生活是如何的枯燥,无趣,就是给你一个天仙一样的美女陪着也没什么意思,说到底,人毕竟是群居动物。

  不多时,李煜在香奈儿疑惑的目光中,拉回来几根竹竿,先把四根粗竹竿固定在地面,虽然石头很难凿,但对于李煜来说,不是问题,不过不能太夸张,随便凿了几个十多厘米的小坑,把竹竿插进去之后,再用石头挤住,不让竹竿倾斜即可。

  四根支撑柱就这么做好了,速度快得惊人,上面在一人多高的地方,绑上稍细些的竹子,一个竹棚的框架做好了,这种简易帐篷,小时候玩过家家就搭过,没有什么技术难度。

  然后李煜像变魔术似的,从他的大背包里拿出一块油布纸,蒙在竹架子上,用钉子钉了一圈,把油布纸固定,为了挡风,还在四根支柱上围了一圈油布,只围了半人高,能挡风就行,再找了些花花草草挂在油布边上,看着就有那么几分结庐而居的味道。

  转眼间,一个六七平方的简易竹棚就做好了,香奈儿忍不住,跑出来摇了摇竹棚,居然很结实,大风吹过,油布纸“哗啦哗啦”乱响,像主体构架却没有丝毫晃悠,说明非常稳健、安全。

  “我办事你放心,绝对不坑人,李煜出品,必属精品。”李煜站在棚子里,脸上挂着笑容,很是自得,欣赏着自己的杰作,不被雨淋,还是很舒服的,他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笑得很灿烂。

  香奈儿赞叹几句之后却问:“李,我一直很好奇,你的背包里到底背了多少东西?你居然准备了这么多油纸?难道早就预料到最近有大雨?”

  “这季节,山里没雨才是怪事呢,准备油纸,当然是怕没地方升火做饭,作为一个本地人,这要是都想不到,我就白活了。”李煜不想和她讨论背包容量的问题,生怕把空间的秘密讨论出来。

  他搬几块石头,再次把锅灶支好,昨天收进空间里的半锅野鸡汤,也被他偷偷的取出来。香奈儿怕衣服被雨淋透,说了几句话,又钻进帐篷,这就方便李煜操作空间取食材。

  先用昨天保存在帐篷里的一点干柴升火,然后把湿柴围在周边,在燃烧的同时,也能把周边的湿柴烤干,其实李煜的空间里存了不少干柴,只是不方便在香奈儿面前使用,只用寻常的野外生存手段。

  点着火之后,李煜洗好手,把汤锅里的鸡肉剔掉骨头,只保留鸡肉,并把鸡肉撕成细丝,然后把淘好的细米倒入锅中,架在火上开始熬粥。

  熬粥需要很长时间,李煜趁水没开,带着旺财去林子里采了几个香菇,摘了一把野香菜,满意而归,可是归途还没走一半,就见旺财突然停下来,盯着前面的的一颗大树,脖子上的毛都竖了起来,极为警惕。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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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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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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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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