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修真小说>嘉佑嬉事>第九十七章 新郎,及,他爹
  君子,一诺千金。

  说好了正月十五白露要嫁人,白家,当然要嫁女儿。

  或许是因为卢仚的勘察司就在街对面的缘故,白家嫁女儿这事情,办得颇为古怪。

  典礼现场,不在白家大宅,居然在国子监旁翠薇峰。

  一轮红日,从东边冉冉升起,翠薇峰下,一株株老梅树枝节遒劲如龙,大朵大朵梅花绽放,幽香荡漾。寒风吹过,花瓣纷飞如雨,在晨曦中闪耀着淡淡光芒。

  山顶翠薇峰,白长空和一众大贤老友身穿古朴的礼服,正襟危坐。

  山下梅林中,地上铺着一张张草席,无数国子监和太学的读书人,正跪坐在草席上,聆听上山的石阶入口处,一名长相俊雅、气质古雅的长须中年男子讲道。

  披散长发,身穿朴素葛衣,声音洪亮的中年男子名曰朱嵩,大丞相朱崇的堂弟,朱钰的亲爹,也是大胤朝太学的大祭酒,身份和国子监的白长空相当。

  如果说朱崇是朱氏在朝堂上的门面,那么朱嵩就是朱氏在民间的招牌。

  镐京城内有‘朱氏学堂’,遍布镐京每一个坊市,甚至最荒僻的九品坊市,都有‘朱氏学堂’的存在。学堂免费向镐京城的平民百姓、草根阶层的子弟传经授道,甚至是向贫寒学子免费提供笔墨纸砚以及早午餐。

  朱嵩就是朱氏学堂的学正,无数朱氏学堂的学生通过他的选拔,加入太学深造,然后在科举中大放异彩,从此平步青云,脱离原本的草根阶层。

  因为‘朱氏学堂’的关系,随着从学堂走出的官员、名士越来越多,朱氏的‘圣人苗裔’这块招牌就越发光彩夺目,朱氏在大胤就越发根深蒂固。

  盘坐在石阶上,看着下方数以万计的书生,朱嵩淡然微笑,娓娓道来。

  “尔等需知。白山长,治‘古礼’。”

  “古礼者,需克己,即约束自身的欲望,淬炼自身的节操,进而‘复礼’,就是恢复君子最原始的美好德行,遵循君子最原始的无瑕操守。”(此处‘克己复礼’的解释,按照白长空等人的诉求,进行了一定的曲解!)

  “白山长治古礼,当身体力行之。”

  “当今之世,民风日益奢靡腐化,今礼日益繁复驳杂,纳采、问名、聘礼、嫁妆,林林种种,无非,物欲横流,人心不古是也。”

  “是以,今日白山长以太古部落之时,我人族先祖最朴素、最纯粹之‘贤聚雅和’之礼,操办白露小姐之婚事,真正是大贤风范,不愧是‘礼学’宗师。”

  朱嵩摇头晃脑,替白长空商业互吹。

  他叽里咕噜一番话,大致就是——白长空认为古礼才是好的,现在的那些,举办一次婚礼,动辄就要好几个月的流程的今礼,无非是当今之人道德败坏、物欲横流的结果。

  而且,白长空两袖清风、清正廉明,也没有这个财力,去按照当今的婚礼仪式操办白露的婚事。

  所以,白长空就借着唯一的孙女出嫁的机会,行太古部落之时的‘贤聚雅和’之礼,以此传播自己对‘古礼’的认知,同时批判现今民间越来越奢靡的不正之风。

  而所谓的‘贤聚雅和’之礼,就是太古部落之时,部落先民中,一对男女只要看对了眼,然后在部落长辈的评定下,两人的确是‘适合婚配的良人’,他们就能公证成亲。

  一整套流程,只要小半天功夫就能完成。

  简单,快捷,省钱,省事……因为镀上了‘克己复礼’这么一层金,这样简单却不简约的婚礼,更显得无比的高大上,显得格外的神圣、庄重。

  尤其是,‘贤聚雅和’之礼,需要一群部落长者聚集在一起,为这一对儿男女进行评定。

  现在翠薇峰顶采薇阁中,白长空、公羊垚,以及镐京的数十位文教大贤齐聚于此,他们将充当‘部落长辈’,评定白露和她未来夫婿的品行,裁定她们是否是一对儿良配。

  一次婚礼,能够得到数十名大贤的认可和祝福,更有国子监和太学数万读书人的见证。

  梅林中,无数年轻热血的读书人纷纷鼓掌欢呼,情不自禁的为白露和她选中的那位幸运的未来夫婿致以最高的祝福。

  更有书生在相互交头接耳,热情的讨论这个话题。筆趣庫

  “学生也觉得,当今婚礼,过于繁复。时间耗费长些,倒是不怕,三五个月,等得起。但是那聘礼之类……啧啧,过于靡耗。”

  “师兄所言极是。白师这‘贤聚雅和’之礼,只要男女一见倾心,且能得到长辈认可,就能结成良缘,如此古礼,大雅,且极庄重,果然是妙不可言。”

  “哎,可惜,我们是没这个福分,请来这么多大贤为我们评定一二。”

  “唔,也不知道,得到白露小姐认可的,究竟是十二贤才中的哪位?”

  “这,却是不知。只是,数日前,在那墨云楼上,天阳公……”

  “嘘,噤声,你不怕被人围殴么?”

  翠薇峰顶,采薇阁大门外,一块平坦的青石上,白露身穿朴素的布衣长裙,跪坐在一块软垫上,轻抚面前五弦琴,‘叮叮咚咚’,弹出了一曲如高山流水的高雅之曲。

  按照白家公布出来的程序,这是‘贤聚雅和’之礼中必备的一环,是未出嫁的女子展示才艺,让部族长老们评定自己是否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好女子。

  梅林中,有读书人鼓掌赞叹。

  白露的这一首琴艺,不能算绝顶,但是也算上佳,在镐京城内,也能排入前百位。

  加上她绝美的容貌,以及白长空唯一孙女的光圈,她的这一首琴曲,就博取了无数人的欢呼赞叹。

  她在山上奏曲,下方就逐渐有太学、国子监的书生高声吟唱诗词,符合她的曲子。

  梅林外,一株极大的松柏树下,一架朴素的四轮马车静静的停在这里。

  鸿胪寺卿李梓阴沉着脸,坐在马车里,目光如刀,死死的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自己最心爱,最宠溺,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儿子李尔雅。

  李尔雅,年仅十八,高有八尺一寸,生得玉树临风,极其的儒雅风流。

  他就是前些天在白家门口求娶的十二贤才之一,也是在墨云楼上比拼文采的十二贤才之一,更是在卢仚大闹一场离开后,以一曲超常发挥的咏梅词,被白露一眼看中,最终确定为夫婿人选的幸运儿。

  李尔雅真心实意仰慕白露多年。

  只是,以前白露和朱钰走得极近,李尔雅哪里敢和朱钰竞争什么?

  他对白露,就真的是‘念念不忘’,进而‘辗转反侧’,因此‘夜不能寐’。

  猛不丁的,白露被卢仚‘悔婚’抛弃,白长空放话说,要从镐京贤才择优而嫁之,李尔雅当即动了心。听闻有人纠集同好,跑去白家登门求娶,他第一时间应和,火急火燎的掺合了这件事情。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凭借自己的才华和人品,得到了白露的芳心。

  所以,白家提出,要按照古礼操办他和白鹿的婚事,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更是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父亲。

  李梓这些天,还忙着收拾四极坊的烂摊子呢。

  他整天被那些骄狂放肆的世子、小姐折腾,差点气得出手杀人。

  猛不丁的,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居然欢天喜地的告诉他说,白长空要将自己的孙女嫁给他,而且是采用什么、什么古礼,短短一日间就能完成大典,将白露抱回家!

  “尔雅,你可想好了。”李梓目光阴沉的盯着李尔雅:“没人能逼你做什么,哪怕是白长空也不行。如果你不愿意娶,你现在就学卢仚,爹亲自送你去守宫监。”

  李尔雅骇然瞪大眼睛看着自己亲爹:“爹,您说啥胡话呢?白露小姐,就是我心中不二的良配啊……您就放心吧,等我娶她回家,我会好好待她,明年,就给您添一个大胖孙子!”

  李梓的脸抽了抽,他往日里见谁都堆着十成的笑意,每一条皱纹里都浸透了笑容的老脸,此刻挂满了寒霜。

  他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阴恻恻的说道:“白露之前的未婚夫婿是卢仚,可是卢仚,他宁可加入守宫监……”

  李尔雅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提那国贼做什么?他蠢呗,放着为霜这么好的女人不要!”

  “蠢?”李梓气得差点一耳光糊上李尔雅俊俏的面庞:“他蠢,他能够在旬日内得到天子的宠信,甚至是太后的恩宠,甚至大将军都对他颇有好感,让他轻轻松松的得了个公爵?”

  “你知不知道,你爹在朝堂上摸爬滚打了一辈子,也就混了个鸿胪寺卿,连爵位的味道都没摸到……如果卢仚蠢,那你爹?还有朝堂上几乎所有的文武大臣们,都是蠢货么?”

  李尔雅呆了呆,他看了看李梓,摇了摇头:“好吧,他不蠢,他的那一笔字,那几首词,堪称当代无双。那又如何?为霜是我的人了,我要娶她。”

  “快点,爹,准备好,等为霜的琴音结束,我们就要直入翠薇峰。”

  “我会一路高歌,登临山顶,然后当着那些大贤的面吟诗作赋,展示才艺……您不在后面给我撑腰,我还真不敢当着这么多大贤的面卖弄。”

  李梓眸子里凶光隐隐,他看着迫不及待推开车门跳下去,迈着急促的四方步向内走去的儿子,幽幽说道:“去,调三百内门弟子,去我府上,将那些仆役、侍女,整个换一轮。”

  “白长空,你最好不要耍什么手段。”

  “不然,我要让你明白,什么狗-屁文教大贤,在我乞巧阁看来,杀之不过如屠猪狗尔。”

  “都说前朝覆灭,是我乞巧阁、九阴教、飞尸宗、天欲宫四圣教蛊惑天子,祸乱天下导致。”

  “嘿,嘿,若是真敢招惹到我孩儿头上,我就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祸国殃民的真正祸害!”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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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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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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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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