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帝君独宠:心机兽宠养成妃>第298章 抢亲抢男人
  我叫蕲霰,我是个土匪,我一把大刀砍天下,威风八面,可今天,我要成亲了。

  我穿着绣红鞋,小脚裤,红罗裙,每一步都只能迈出去一点点,别扭的我快死掉。

  因着是我成亲,周围人都在喝酒,唯独我不能喝,我要等我夫君来接我。

  我夫君叫青华,是个心机深重的王爷,不过无所谓了,所谓心机是给别人下套,而自己不中陷阱,我虽然看着笨,但在有些事情上却还是看得透的。

  说什么青华对我不真心,真心哪是今天说爱你,娶你,就能证明的?

  皮相,钱财,地位,那都是外物,能找个我看得顺眼的,留在身边我会觉得高兴的人,跟我过一辈子,这就足够了。我蕲霰向来爱抢劫,我不信我用一辈子去劫他的一颗真心会劫不到!

  坐在堂上等待,闲来无事便拉过一边的虎皮毯子搁腿上撸着,直等到好好一张虎皮被我撸秃噜了,也不见我那夫君来山上接我。

  一边喝酒的兄弟们也起了疑惑。

  “怎么个情况?这吉时都过去两个时辰了,他们人怎么还不到?”鬼道仙问。

  他跟小尼姑和好了,两个人走到哪里都抱在一起,此刻也不例外。

  而小尼姑之前也根本不认识胡媂,是胡媂穿了一身尼姑装硬要做人家师姐,为人家出头,这才有了两个尼姑敲山门的事情。

  “不会是破了吧?”王二狗因为抢小尼姑,被鬼道仙打掉一颗牙,如今说话漏风,可我还是听懂了,他在问:不会是跑了吧?

  我淡定摇头,皇上还在这里,他青华不管怎么说都不会跑的,除非……

  心中想起一个人来,便也不管不顾的揭开红头纱在周围找起来。

  “老六怎么了?”二哥看出不对劲,连忙问我。

  “胡媂呢?”我问。

  昨天暹罗使臣没来我就已经觉得奇怪,今日我大婚,她这种爱凑热闹的人居然不在现场,那更是奇怪了。

  所有人都冲我摇头,说不知道她在哪里。

  忽然就听到山下喽啰来报:“大姐头,乐王爷派人捎来口信,说是自己考虑了一个晚上,觉得还是不娶你了,此刻他和他的大军已经全部离开三清庄园,往都城去了。”

  “哎呦我去!还真逃分(婚)啊!”王二狗嘴里说着,眼睛却看向我,意思明确:你看看,我说什么来着。

  我冷笑:青华是不可能逃婚的,若真逃了,那必然是有人做了手脚,而这人恐怕就是胡媂无疑了。

  “老六?”二哥知道我的脾气,上前一步。

  我一把扯了红盖头,随意往桌上一丢,冲小喽啰喊道:“来啊!带老娘的砍刀上来!”

  原本正在喝酒的土匪们,精神一震,一双双狼眼是个个金光闪闪。

  雪亮的大砍刀呈上来,我一把抓起,扛在身上就往外走,浑身上下的金银首饰在此刻“叮叮当当”个没完,好像在劝我别去,可我是谁?我可是第一女土匪蕲霰啊!只有我欺负别人,有谁敢欺负我?

  “小的们!”我冲白虎堂外的兄弟们道,“跟老娘我一起去抢男人啊!”

  “好嘞!”

  “抢男人去喽!”

  “乒乒乓乓”的摔碗声,我们这山寨,每次喝酒喝的兴奋了,大家都喜欢摔碗,而且摔得声音越响方才显我们的匪气。

  一旁的贼老爹不禁皱眉,他不动声色的对我二嫂道:“记下来,那些个摔碗的,你空了给他们些教训。”

  周围听到的人脸色大变,让二嫂教训一下,那可不就是让她当了试毒的药材吗?

  二嫂最爱拿人试毒,听了这话当然欣喜:“是。”

  “哼,让你们摔我碗!让你们浪费我的钱!”贼老爹冷哼一声走了。

  留下一众呆萌喽啰风中独立……

  出了山门,我穿着新娘的大红喜服,胯下一匹黑色汗血宝马,朝着都城方向就追去。

  沿途路人看到我的风姿,无不侧目震惊,于是乎全天下都知道了,我蕲霰穿着嫁衣,当天现逮夫君,可谓天下第一奇闻。

  前方探子来报:“他们在十里坡附近停了,似乎是整军休息。”

  我心说,这逃婚怎么还能弄个休息,多半是青华在其中使计等我去抢,我万不可耽搁。筆趣庫

  率着众喽啰就往那边赶,果不其然就见十里坡附近,皇旗飘扬。

  “兄弟们,这回咱们是抢人,切莫伤了性命,实在不行,卸了手脚就好,明白没有?”

  “明白!”众人回应。

  鬼道仙还贼贱贱道:“也不能伤了乐王爷的厉害处,不然大姐大一样杀了你们。”

  我:“……”

  厮杀打斗是家常便饭,这群官兵本也不想跟我们斗,如果不是有人从中作梗,这两拨人今日可就在一起喝酒了。于是乎,土匪打的散漫,官兵抵抗的也无力。

  我更好,刀就扛在肩上一路往里走,根本没人拦我。

  众军当中扎着三个帐篷,我随便挑了一个就走过去,还听到有个士兵冲我叫:“哎,哎,哎,错了,是隔壁那个。”

  好嘛,还指引我抢劫,可见这群官兵的心思是向着我的。

  “谢了。”我冲他一拱手,挑了门帘就走进去,果然就见我家夫君正坐在里面跟人下棋,见我来了也不抬头,只是轻轻道:“快下完了,下完再说。”

  而与他对棋的居然不是胡媂,而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女子,她长得清秀,眉目间透着疏离之气,白皙的皮肤加上那一头的黑发,很有几分仙人的味道。

  我反正也不急,便干脆随便寻了个座位坐下等他们下完。

  “你输了。”不久,女子抬眼,她目光闪亮,唇角那一抹淡笑看着不错,却着实缺点人情。

  青华也笑,笑得毫不在意。

  这跟他平时对待其他女子时完全不同,我微微皱眉,不禁又握了握我的大砍刀,万一他真说要跟她怎么怎么样,我就先砍了这个女子,反正我是土匪,我家里还押着皇帝陛下,他能奈我何?

  “按照约定,你得跟我回家。”女子说,她从头到尾都不看我,只是跟青华说。

  青华居然也不反对:“我从没说过不听你的。”

  嘿呀,他这话说的完全无视我啊!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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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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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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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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