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其它小说>时光陪我睡觉觉>第834章 大结局
  季忆看着刘畅,明明那么执着的语气,表情却是淡然的。

  没有悲伤,当然,更没有喜悦。

  那种万事皆看淡的通透。

  对,是看淡,不是看破。

  以前她不明白看淡和看破这两个词有什么不一样的。

  今天明白了。

  看淡是淡然处之,怎样的结局都欣然接受。

  看破是心如死灰,灵魂不在,虽生犹死。

  她以前总觉得这个女孩太会投胎,老天又眷恋,简直是天选之人,什么都好,好到你想嫉妒都不知道该怎么嫉妒。

  如今,她觉得,她也是个普通人,有喜怒悲伤,有不测风云。

  “你的感觉一向准,那他肯定是快醒了。”刘畅笑了笑。

  季忆也跟着笑:“你说的没错,就是这样。”

  季南风和笙歌也偶尔会来,看霍修远,也看看女儿。

  从霍修远手术后,季忆好像真的想通了,表情不沮丧,不悲伤,就像是霍修远真的只是睡着了一般。

  他们每次过来的时候,季忆也没有刻意的不做什么,该给他按摩,按摩,给他洗脸就洗脸。

  笙歌见她,也就放了心。

  最坏处想,就算霍修远真的醒不过来,去了,季忆也不会走极端。

  由夏到秋,由秋到冬,青城迎来了第一场雪,天气格外的冷。

  路上有积雪,季忆今天没有开车,从季家出来,风一吹,感觉脸都是疼的。

  季忆搓了搓手,戴上手套,步行去坐地铁。

  步履从容,并没有上班族赶时间的焦灼。

  雪还在下,没一会儿,黑色的大衣上落满了雪。

  她走之前,奶奶说让她带伞的,她没带。

  记得霍修远说过,下雪天打伞多矫情啊,下雪的时候就该出去疯,出去玩,去和这雪亲密接触,因为不知道下一场雪是什么时候。

  是啊,下一场雪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就是明年。

  所以,霍修远,你要赶快醒来,不然,就真的看不到今年的雪了。

  季忆今天上午有手术,出了地铁,走了十分钟就到了医院。

  和往常一样的和同事打招呼,大家表情也无异样,久而久之,一些人尽所知的事也没什么好八卦的了。

  来来回回也无非是什么命运都是公平的,季家大小姐什么都好,但情路坎坷。

  喜欢上一个一穷二白的小警察,如今还植物人,也没那么让人羡慕了。

  季忆并不介意他们如何说,有一次他们在办公室说的时候,她正好走到门口,都听到了。

  若无其事的适时推门进去,一切如常,倒是害的他们有些心虚,事后找季忆道歉。

  季忆一脸无所谓的笑,其实这事若是搁别人身上,我也得八卦两句。

  那之后,就再没人说过她的事,即便是问,也是当着她的面,不再私下碎嘴。

  从手术室出来,办公室里的人对她简直从未有过的热情,拉着她说话。

  季忆虽不高冷,但也没有多平易近人,科室里除了刘畅和几个小护士,和大家相处的都一般。

  直到刘畅进来,对大家使眼色,季忆也看到了。

  愣了一瞬,立刻想到什么事了,季忆拨开同事,拔腿就往外跑。

  霍修远的病房。

  季忆吸了口气,猛的推开门。

  霍修远靠坐在床上,安静地看着她,目光柔软带着笑意。

  季忆站在门口,居然忘记了迈步进去,她刚是一路跑来的,气喘吁吁,胸口上下起伏。

  她张了张口,要说什么,可唇瓣张了张,嗓子被堵住了似的,发不出声音来。

  倒是霍修远先一步开口:“重新认识一下,我是霍修远。”

  季忆的眼睛瞬间就湿润了。

  这才注意到,这个病房被整理过了,有鲜花,有气球,那么俗气的摆成了心形,一定不是他的主意。

  刚才科室里的人把她拦着,就是在搞这个吧,害她还以为他……

  幸好不是。

  “你怎么确定,我还愿意重新认识你?”

  霍修远看着她,生意有些嘶哑,说话也有些慢:“那我等到你愿意。”

  季忆红着眼睛慢慢走到床边,霍修远伸手,虽然比之之前有些瘦弱,但并不像别的久睡刚醒的病人那般孱弱。

  毕竟季忆一直在给他按摩针灸,从未懈怠。

  季忆握住他的手,熟悉的温度,熟悉的触感。

  “对不起,”霍修远说对不起时,眼眶也跟着红了,接着眼泪从眼眶中涌了出来。

  这声对不起虽然迟到,但到底有机会对她说出口。

  季忆蹲在地上,抱着他的手,眼泪也越流越多:“说对不起有什么用,你欠了我那么多,想想怎么赔给我吧!”

  霍修远抱起她的手吻了吻,手背上还有她的眼泪,湿咸的味道:“对不起,”。

  “你除了对不起不会说别的?”

  “大概是舌头僵硬了……”睡了太久,都不会说话了。

  季忆抬头,扑到他身上,吻住了他的唇瓣,许久,许久,二人气喘吁吁的松开彼此。

  季忆红着脸问道:“现在呢,好点了吗?”

  “季医生都是这样给病人治病的?”霍修远微白的脸上一坨醉红。

  “是啊,你再睡下去的话,我就这样治病!”

  “可惜我醒了。”

  “你再不醒来,我就打算嫁人了。”

  “嫁谁啊?”

  “反正不是你!”

  “是吗?”

  “霍修远,你真的睡了好久!”季忆嘴上不说,表情不漏,但心里真的有些怕了。

  她是医生当然最清楚,病人昏迷的越久,醒来的几率就越小。

  因为人的器官也会随着主人的沉睡,渐渐的萎缩沉睡的。

  “是呀,好久,不过,以后不会了,我会陪着你,再不分开。”霍修远反握住季忆的手。

  他沉睡的这一年里,做了个长长的梦,梦里回到了他们小时候,那个幼儿园,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他记得那天她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头上戴着小公主的水晶发冠,白色的袜子,黑色的皮鞋,站在老师旁边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季忆,季节的季,回忆的忆,大家也可以叫我小四月,人间最美的四月哦……”

  他那时真的以为见到了仙女,那天的季忆就鲜活在了他的心口之上。

  他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他也不知道,但很清楚,第一次见到她那天,他就很想,很想把她带回家了。

  自此以后,同一个小学,同一所中学,唯一遗憾,他缺失了高中毕业后的八年时光,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机会弥补。

  “你这算是求婚吗?”季忆问道。

  “那你肯嫁吗?”

  “你这个求婚场面弱爆了,配不上我的美貌和地位。”

  “那你想要怎样的?”

  “赶快好起来,不要待在讨厌的医院里,穿西服,系领带,单膝跪地,一手捧鲜花,一手举戒指,说一万遍我爱你……我是公主啊,你这么潦草,怎么配得上我……”季忆越说声音越低,眼泪越流越多。

  季忆知道她又在作了,其实,她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他醒来,只要他醒来就好。

  这个人,这个混蛋,让她把一生的眼泪都要流光了。

  “好,我答应你!”霍修远认真道。

  “蠢货!”听不出真假吗?

  ……

  一个星期后,霍修远可以自己拄着拐杖下地走路。

  毕竟昏睡的时间有些长了。

  半个月后,他已经与常人无疑。

  一个月后,已经非常健朗,任谁都看不出这是才昏睡一年刚醒一月的病人。

  小四月窃喜,应该快要求婚了吧,毕竟都恢复这么久了。

  可是没有。

  而且这一等就又是三个月,春节都过完,情人节也过完,春天都来了,她还是没有等到。

  他到底是不是蠢啊,他到底在干什么?

  怎么二十八岁的脑子还没有八岁的时候好使?

  季忆明示暗示的无数次,可霍修远就像是一块榆木疙瘩,一点动静都没有。

  季忆一生气,懒得理他了,这就是个混蛋,还是个十分蠢的混蛋。

  睡的太久,脑子睡坏掉了。

  春暖花开,又是一年人间四月天。

  小四月的二十八岁生日。

  女人这个年纪很尴尬了。

  如果已经结婚生子,再有个好老公,人家就会夸你人生赢家。

  可如果像她这样的单身狗,就会被说成剩女,恨不得从你身上挖出点禁忌什么的。

  而她,就恰巧的处在这么个年纪。

  虽然容颜依旧,装高中生都没负担,可心老了,也只能装一装嫩,而不是真的嫩了。

  从雪花等到春花,这个榆木疙瘩到底什么时候求婚啊!

  季忆走出办公室,走出医院,再往前走,发现脚下有些不一样了。

  红毯。

  平日的水泥路上铺了红毯,她抬头,红毯的尽头,霍修远一身西装,熨帖笔挺,手捧鲜花,一步步朝她走过来。

  季忆的心砰砰跳着,这个蠢货是终于要求婚了吗?

  可怎么也不让她准备一下,她刚下手术,头发没造型,衣服也不漂亮,也没有化妆……

  霍修远走到季忆面前,按着她所有的要求,单膝跪地,一手戒指,一手鲜花,为了说够一万遍我爱你,他从昨天就开始准备了:“季忆,嫁给我!”筆趣庫

  纵然等了很久,对他已经不期待了,但还是红了眼睛:“你傻不傻?”

  霍修远:“……”

  “我不是说了,不要在医院吗?”

  “已经出了大门了。”

  “那你也该告诉我,让我准备下,我现在很丑知不知道?”

  “你一直是最美的小仙女!”霍修远拽着季忆的手,帮她戴上戒指,然后才从地上起来。

  “霍修远,你让我等太久了,你这个蠢货!”季忆扑进他怀里,喜极而泣。

  “是你说,我的腹肌,胸肌,肱二头肌都没了,穿衣服没型,你摸摸看,我又练回来了……”所以才等了这么久,他想用最好的自己来配她。

  “我什么时候说了……”

  “梦里,你说的话,我都记得!”

  季忆羞恼:“霍修远,你就是个蠢货!”

  “我爱你,小四月!”

  (全文完)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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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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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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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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