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怎么还?我变胖就变胖,又不是什么不可饶恕的事。我知道林启晟你不喜欢我,就像凡尘世界也没什么人喜欢我一样,我理解的,我对此早就很习惯了。”我说完,拍了拍他的手,不喜欢太胖的,大不了不聊就是了,他没必要勉强自己和我演戏。
我要继续说话,林启晟揽着我的肩膀不放,随他去了。
“想想初一的时候,我经常在班里看一个女同学,她挺时尚开朗的,挺有个性的一个女生。看的多了,觉得有好感,有种心动的感觉。那时看雨蒙蒙电视剧,有次做梦,都想看到那时还没有出版的电视剧版本的小说,买的正版书籍小说是作家早年创作的,电视剧是改编拍摄的,那时还没有和电视剧一样剧情的文学书籍,我却很想看,那时真的是做梦都想看,当年有些爱情电视剧可是非常火的,让很多人看的如痴如醉,觉得有的爱情真的太动人了。我在自家车里说做梦看到电视剧本小说,大人笑了笑,我妈说我也许未来还因为这个成名了。我有时在学校的室外,会用浅色运动鞋踢石子,不是装的单纯,而是真的很单纯,那时单纯的比白纸还白,和纯水一样干净,真的很简单的一个人。那个中长发到肩的时尚女生会主动跟我打招呼,她挺外向,而我比较内向,也许我比较早熟,虽然外形只是寻常小胖,却有着一种很独特的气质。有男同学私下议论,他们虽然有时欺负我,取笑我的肥胖,学习不好,还被同学孤立,但有人评价我看起来很高贵,有种说不上来的气质,也许是因为那时家境还算富有,或是因为什么,其实是因为我的内在,我一直觉得我内在很强大,即使此生被人欺负,都是暂时的,人生一场大梦,醒来才是真正的我。我那时坐自己家的车上学放学,我妈我爸或其他人开车接送我,到学校门口的停车处,我再往学校里走。早上走到教学楼的时候,我很喜欢走侧门,到的早,楼道里还没有人,那个门上有玻璃,会显出我的身影,我很傲慢很清高的扫视玻璃倒映的模糊侧脸,我很喜欢那一刻,好像颜值气质瞬间提升了一个维度,然后随着往前走,我还得面带微笑的继续扮演学习不怎么好的胖学生。班里有的女生说早上看我,脸上会发光,那是我用了化妆品,教室灯光照的亮,也是因为之前被玻璃照的特别有自信,当然显得神清气爽,神采飞扬,我那时皮肤变得白了,但我此生的皮肤底色是很标准的黄皮肤,我至今还得喝很多奶制品,才能维持住白皙的肤质,如果多照阳光,就显现原来的皮肤底色了,皮肤发暗,得需要恢复,才能重新变白有光泽。我羡慕那些怎么晒都不发暗的天生白皮,那种冷光白的娇嫩皮肤很棒的,我此生没有那么好的皮肤,是用化妆品和奶制品维持出来的,俗语讲一白遮三丑,皮肤白对形象有好处。那个时尚女生,她那时善良和气,有时我被同学欺负,她会为我说一些话,我内在挺感谢她的,只是有些感谢没有说出来。她以前偶尔会来图书馆,就坐在我的附近,有次还坐在背对的位置。”
“有故事啊!还有呢?”林启晟盯着我看,我说的这些话,有些事情突然引起了他的注意和警觉。
“没什么啊,林启晟你此生的青春在等待你梦想喜欢的人,而我的青春,那时还不知道我此生梦想喜欢的人是谁……”我说完,把他的胳膊从我的肩膀拿下来,他却不想放手,可被我强制放开了。
我说我想去别的位置坐,这边大堂有一万多个位置,空间很开阔,还分多个区域,有的是位置。他却不让,我继续坐在原位和他聊我过去的事。
“那个女生人很好,我会看她,她会看我。上生物实验课,生物老师的那个老太太,在实验室讲台用小动物做实验,通过微量电击,观察神经反应,当然还有其他实验。有次做实验,那个女同学举手,去讲台按老师要求做实验,用投影屏幕给学生们看。我去到空位置的一边,那一排没有学生,没有坐原位。我把那时戴的手串拿下来,动着白砗磲的手串,静静的看着讲台实验和投影展示。时尚女生她在余暇,发现我在注视她,看了看我,好像那一刻,突然让有些事情改变了。生物课那时用蚯蚓兔子燕鱼蟾蜍鸽子等做实验,很多人以为没什么,这是生物科学,通过实体观察,才能进一步了解。旁桌有的男同学说我虚伪,装的不忍见这些,说我不吃荤一样,其实我吃荤更多,很爱吃肉的,经常无肉不欢。他们觉得做些实验是很平常的事,可我觉得与这些小生灵无冤无仇,活整这些不善,吃当然可以吃,干脆些就是了,没必要如此,可以看生物课的影片图片,也有教学作用。到了初二,我更加爱美,有个女同学说我的手是女人手,长期在家不干活的缘故,人变得秀气了,我不以此为耻,反而觉得自己那时挺美的,即使不符合大众审美观,胖也可以美。初二下学期和初三,班里有个像电视剧渣桓的南方男生,他对我好一些,我误认为他认为我好,可这些都只是我以为,他初一在政治课发言,女老师问同学不喜欢什么样的学生?原意想让同学说不守规矩的,调皮捣蛋的,可这个男生说不喜欢学习不好的人,而我那时学习就不好,成绩在班里倒数,后来学习成绩进步一些,总成绩在班级也不过中下等。初中暑假毕业后,我发短信表白过喜欢,当然结局惨淡,被回短信说我有什么魅力?还被短信的言语侮辱,这种杀伤力挺大的,我当时预料到不会有什么,拒绝就是了,没想到会被取笑和嘲讽,想想真挺难堪的。哎,自作多情,被这个人以前骂过,可以忍着,忍了多次,就是被人骂而已。这么多年了,我并没有回避,是我那时想多了,都只是自己的幻想,把别人微末的示好,看作很好,那时还一遍遍回忆并加强这种感觉,后来想想,那是何必,真的自欺欺人,自欺自苦。我上了高一,逐渐也就放下了。那时我只是心中太渴望一点点的关怀,其实不过如此,不过是那时很想被人保护,不想被人欺负,很渴求被尊重而已,那时还不懂什么是喜欢,有些行为和情绪,只是模仿电视剧,不能说是错觉,但其实是差不多的,等长大后,才明确懂得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但也不过一知半解,总看别人的故事。”其实有时当观众也挺好的,故事里的有的角色经历很出彩,但不见得只有好,可能得经历很多波折和考验。
xъΙQǐkU.com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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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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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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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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