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深空彼岸>第二百八十七章 魔胎
  繁星点点,银月高挂,森林中各种夜鸟啼鸣,远处更有野兽嚎叫,这里是深山野岭,远离城市。

  “抵临仙道高峰,让我跟着共灿烂?”王煊皱眉,一副不解的样子,看向他问道:“什么意思?”

  “我会厚葬你。”郑武说道,刷的一声向前冲来,像是一道血色的闪电,在沿途留下残影。

  王煊催动古灯,一支暗红色的箭羽破空而去,将一些参天古树绞碎了。

  那疾冲而过来的血色身影瞬间弹指,震动出一片血光,流动刺目的符文,与暗红色的箭羽激烈的撞在一起。

  山林中,轰的一声腾起刺目的光华,照亮了夜空,让天上的明月都黯然失色,原地成片的古树粉碎,藤蔓炸开,地面熔为岩浆地,通红一片。

  刷的一声,郑武像是一道幽灵来到了近前,向着王煊扑去,要没入他的身体中,迅如雷霆。

  在王煊的背后有一座茅屋,从那破烂的草屋中透射出炽盛的金光,一株黄金小树不过一米高,扎根在铜盆中,有种神圣威压,光华大作。

  在树梢上,共有九只金色的小鸟,啾啾而鸣,其中四只冲了出来,对着血色身影就扑杀了过去。

  “嗯?”郑武极速躲避,在林地中如同闪电掠过,速度太过了。

  其身影所过之处,粗大的古树折断,山石猛烈的飞起,他像是雷霆与飓风,所过之处一片破败。

  但是,他逃不了,被四只金色的小鸟堵住了,瞬间有四道金光绽放,像是仙剑喷薄可以劈开天地的剑气般,将郑武锁住了。

  噗的一声,四道金光划过,将他斩开!

  四只金色小鸟啾啾而鸣,相当的神异,鸟喙再次喷出金光,将那残余的血光绞碎。

  “我还以为多厉害的角色呢,说着莫名其妙的话语,什么体验璀璨与绚烂,就这?跑这喂鸟来了。”王煊摇头。

  突然,神色一凝,精神感知到,血色身影被绞碎后,有几缕纸屑洒落,染着发光的血,焚烧成灰烬。

  不是真身?

  远处,密林中走来一道身影,在月光下朦胧而飘渺,是一个仙气出尘的少年,其体内有浓郁的血精,如小太阳在发光。

  “这就是你杀我郑家高手时所用的异宝?果然不简单啊。那群方士留在人间的顶级神物,专杀元神,既歹毒又神圣,了不得啊,居然落在你的手中。”

  郑武走来,空明出尘,少年形象,其精神体给人超凡脱俗的感觉,但是,也有种若隐若无的压迫感。

  王煊双目深邃,暗自警醒,这个人居然这么谨慎小心,以一张符纸承载部分天血天命试探。

  “我当是谁,原来是黄琨在金顶山要接引的那批人,死的那些高手都是你们这个阵营的真正仙人吗?很差劲啊。”王煊平淡地说道。

  郑武没有说话,直接向前走来,依旧自信,云淡风轻,像是一个翩翩少年谪仙,降临人间。

  刷的一声,他一分为九,化成九道红色光束,从原地消失,像是突兀的贯穿了虚空,要从王煊身上的九道红色印记中钻进去,防不胜防。

  黄金树发光,九只小鸟啾啾而鸣,再次发威。一时间,恐怖的黄金光淹没这片山林,生生将那九道光束逼退,要擒杀他们,即便有胎衣接引,郑武也无法钻进王煊的血肉中。m.xbīQikμ.com

  九只金色神禽齐出,要彻底绞杀他!

  郑武叹息,从血光中硬挤出一滴金色的血液,爆发刺目的光芒,化出一道淡淡的虚影,身穿黑色甲胄,但却绽放亿万缕金芒,淹没整片山脉!

  郑家准备充足,那位绝世高手给了他不止一滴血液。

  九只神禽无惧,毫不犹豫的扑杀了过去,吞噬那道身穿甲胄的绝世身影,毫不畏惧,要将其绞杀。

  王煊真的动容了,对方背后有一位绝世高手,果然可怕,即便手持顶级异宝都不见得能挡住。

  在九只神禽扑向郑元天的虚影时,郑武动了,这次与王煊身上就的九道红色印记共鸣。

  他刹那分解了,化成成片的流光,以赤霞的方式,从四面八方汇聚过去,突兀的没入了王煊的血肉中。

  王煊双目深邃,阻击赤霞,一番对抗后,他的精神体极速内敛,冲向命土中!

  他感觉到,郑武已经从血肉中聚霞成身,快速抵达命土的边缘地带了。

  瞬间,两人在这片特殊之地再次相遇,立身在一块生机无比浓郁的土地上,这里是万法之初始之地。

  王煊盯着他,没有说话。

  这位不速之客闯入他的命土中,想要却而代之,剥夺他的一切,此时正在对他笑。

  郑武的精神体很强,但看起来十分飘渺,他打量四周,道:“超乎我的预料,不比我的命土差,这样再好不过,我的天血天命携带一身精华而来,借你之体再生,效果更佳!”

  “魔胎?!”王煊冷漠地盯着前方的少年。

  然而,他并没有看到天药的主根,也没有看到药土等,这让他皱眉,难道被赤蒙意外截胡了?

  “仙胎也好,魔胎也罢,称呼不同而已,效果一样,可成就最强根基。熬过列仙大劫后,我必冲霄而上,给我足够的时间,没有人是我的对手!”

  郑武浅笑,清秀的面庞写满了自信的光彩,背负双手,俯视着王煊,道:“你可以自绝了,从命土中消散,这里被我征用了!”

  换谁都无法忍受他这种姿态,闯入他人的命土中,还这般轻慢,俯视着对手,让对手自己去死。

  郑武看着有仙气,但其实张扬霸道到了极点。

  王煊杀气涌动,盯着前方,为何没有看到天药?他身上铿锵作响,穿着元神甲胄,手中持一柄样式古老的玉龙刀,甲与刀都在同他共振。

  “滚!”王煊喝道,挥动先秦玉龙刀,划出一道很恐怖的光束,又是专杀元神的大杀器。

  这是他从财阀那里交易来的成果之一,不过肯定比不上黄金树等,但也算是稀有的异宝了。

  事实上,他还是在尽量克制,未见天药真是不甘心啊。

  金属链摇动的声响传来,郑武的身上有三根银色的神链飞了出来,极速撞向玉龙刀,交击过程中,精神能量震动,火星四溅。

  三条神链居然挡住了玉龙刀,可见其威势!

  “可惜,这本是一件最顶级的异宝,贯穿大幕时,断裂成三段,想要修复的话,需要漫长的光阴。”郑武轻叹。

  叮!

  玉龙刀被击落,三条断裂的银色神链交织,向着王煊飞去,要将他束缚!

  王煊一闪身,从这里消失,退到有形的血肉中,似乎要尝试炼化对手。

  郑武笑了笑,道:“看来你的手段也不过如此,虽然有些造化,在金顶山能杀我郑家仙人的元神碎片,但主要是仰仗外面的那株黄金神树啊。”

  他在笑,但眼底深处却很冷,道:“我允许你还活着,毕竟,我还需要一些时间啊。”

  “现在命土由我接管了。”郑武开口,掌控这里,就等于掌握了万法之始,尤其是,他很清楚,命土与内景地有些关联,这里是他的终极目标!

  郑武平静而从容,等他炼化命土后,都不用去追杀王煊,便有手段通过命土杀了对方的精神体!

  “来!”郑武舌战惊雷,有符文浮现,冲出命土,飞出王煊的身体,

  远方,泥土下冲出一道更为浓郁的血色光团,刹那扑向王煊的肉身,一眨眼就进入了命土中。

  又一个郑武出现了,而且天血与天命比之前的要浓郁很多!

  这是赤蒙都没有发现的郑武正真,携带着最强大的底蕴,一直蛰伏,没有露头,现在确定没什么问题了,他闯了进来。

  “你还真是苟啊,所谓的魔胎,这么胆小怯弱吗?”王煊在血肉中看到这一幕,在那里嘲讽。

  事实上,他心中却无比忌惮,郑武早先各种轻狂,言行傲慢,依旧是在试探,怕有什么古怪。

  现在,郑武击退王煊,逼走其精神体,认为掌控了最为重要的命土,大局已定,其真身才出现。

  “在我实力还不足以纵横天下,睥睨列仙时,怎么谨小慎微都不为过。待我筑下最强根基,他日崛起,无论是方士中的第一高手,还是释迦与道教之祖等,都将会被我镇压!”

  后出现的郑武,天血天命更为旺盛,而且携带着稀世仙珍!

  刹那间,两个郑武融合归一,清秀中,仙气弥漫,他笑了起来,十分的畅快。

  “一切准备就绪,终于可以开始了。”

  他取出一些五色土壤,并非真正的土质,属于半能量化,半物质状态,是从高等精神世界的不周山采集来的活性土壤。

  不周山,常年丰茂,诞生了各种灵粹神药等,因为五色土质极其适合精神大药等生长。

  “这可是好东西啊,属于不周山精华中的精华,是在山上的古药田中挖出来的五色土,可以让命土活性提升,更适合蕴养天药。”

  来自不周山的五色土洒落命土后,这里瞬间生机勃勃,生命气息顿时浓郁了一大截,效果显著!

  接着,郑武又取出一块药土,黑莹莹,像是一块玉石,流动着强大的生机,有淡淡药香。

  这是绝世强者郑元天的药土,无需多想,它是无价之宝!

  “远祖的药土,拿多少异宝,拿多少神物来换,我都不会去交易,这是滋养命土的奇珍。”

  郑武说道,深有体会,他在大幕中的真身当初就用过这种东西。

  黑莹莹如玉石的药土,刹那没入命土中,这个地方泛起阵阵黑色的涟漪,旺盛的生机再次提升。

  王煊的命土现在氤氲仙雾缭绕,简直成为了一片至高圣地,吸一口气,都让人有羽化飞升之感。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它啊,让它再次生根发芽,与我共生,培育魔胎,为我筑下最强根基!”

  郑武取出一株植物的根茎,看起来不是多么组大,手腕那么粗,很多根须分散着,大体都在三尺多长。

  “我很期待!”他大笑了起来。

  “我也期待!”王煊也笑了,内心颇为激动,那可是传说中的天药的主根,来自最高等的精神世界,如今即将扎根在他的命土中!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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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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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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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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