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对陈兔儿看低了一些,也就不以为意,再继续包扎了一圈,杨彬站起来,拍拍手说道:“别大咋呼小叫了,还是想想怎么活着吧!”
说着杨彬的肚子‘咕噜’了一下。
听到杨彬肚子的叫声,陈兔儿突然感到一股很饥饿的感觉,“我还不能动,暂时害的用着他……”想着,陈兔儿哼了一声,收回了手。
要想寻到食物,要么自己去寻找,要么能找到人家,现在时间不过中午,杨彬的想法是沿着河流边走边看,能找到食物就吃,找不到就只能吃些椰果将就,而水流之处是必有人家的。
但陈兔儿人却是个大麻烦,既不能走,腿部还需要尽快医治。
“这老婆害我不浅呀!”
摸了摸空空的脑袋,想着苏清华的规矩,君子远锱铢,银子都放在柱子身上,杨彬叹了口气,然后向陈兔儿问道:“你身上带银子了没有?”
“没,没有,你想干什么?”以为杨彬想谋财害命,陈兔儿再次提高了警惕。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我就知道她不会有!哎,老天饿不死瞎鹰,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算一步吧!”
最后的希望破灭,杨彬心里重重的叹了口气,蹲下了身子。
“你能上来吗?”
“你干什么?”
“背你呀!”
“你,你别故意讨好我,我是不会给你机会的!”
“额!”
听到这话,杨彬两眼一黑,差点摔倒,但随即他站了起来,拍了拍手说道:“谢谢你不给我机会啊!我都饿得前心铁后心了,那你怎么走?”
听杨彬说话阴阳怪气,陈兔儿狠狠瞪了杨彬一眼,然后气鼓鼓的说道:“你,你去给我折两根树枝来。”
……
两根合适的树枝几乎熬尽了杨彬所有的力气……随后的行程自然很慢,另外杨彬也清楚陈兔儿是不可交谈之人,说的越多她往坏处想的越多,所以杨彬也不和陈兔儿说话,只是在河边寻寻觅觅,希冀能有所得。
但河岸除了鸟兽的蹄印爪迹以及野草外却没有什么发现,而河滩上虽然草丛茂密,或许能有所得,但杨彬自感没有在草丛里跋涉的力气。
最终,杨彬在河边捡了颗肥厚的野草,依稀记得叫萋萋芽,扔进了嘴里,一股苦涩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散开来。
“还是家里好呀……”
感觉没有什么毒害,杨彬弯腰有拔了一颗,然后向陈兔儿递去。
“我不吃!”
陈兔儿把脸扭向了草丛,继续说道:“一个大男子连东西都找不到,真是笨猪!”
“我去,找东西也得有力气吧!这丫头真是娇生惯养惯了,一点礼貌都没有!”
杨彬心里正腹诽着,而在这时,陈兔儿突然停了下来,指着远处的河滩叫道:“你,你快看,那是什么?”
顺看陈兔儿手指的方向一瞧,前方河滩的草丛一阵晃动,被践踏的草丛里清晰的露出一个巨大的黑乎乎的东西,侧面依稀可见一颗白亮的獠牙!
“野猪!”
杨彬心里砰然一惊,这可是能与狮虎相博的东西,发起疯来几乎自己都怕!
而在下一刻,杨彬一边小声说了句:“别出声!”一边拦腰把陈兔儿一抱,快走两步,趴在了草丛里。
从没被男子野蛮过,陈兔儿大脑一片空白……
而当她反应过来,看着紧偎在身边的杨彬,心里顿时又羞又臊:“他怎么能抱我,我又不是他夫人!他现在还不离开,果然是想趁机楷油……不管是不是,他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胆大妄为就该受到惩罚。”
想着,陈兔儿把香囊对着杨彬轻轻一挤,一股淡淡的粉未落在了杨彬的身上。
杨彬毫无察觉,从草丛的缝隙里,杨彬紧盯着野猪的屁股,心中饥火升腾。
当然他想的不是吃野猪肉,而是想着野猪是杂食动物,它这样在草丛里折腾一定是寻找到了什么,而野猪能吃,他自然也能吃,至少要比野草强一些!
卧在草丛里感觉有些发痒,杨彬知道草丛里空气不流通,污浊,皮肤会有些不适,也就没太在意
野猪折腾一阵子,从草丛一跃跑到了河边,这时杨彬才看清这野猪居然是有三四百斤的大咖!
心里庆幸着自己的小心,等野猪饮完水跑远后,杨彬才跑到刚才野猪折腾的地方,低头一看,地面一片狼藉,绿色的藤蔓和心形的绿色散乱了一地。
杨彬瞧着心里立刻一阵狂喜——这不是红薯吗,居然已经出现在这里!
红薯这个东西出自东南亚,高产抗旱,一亩地好的能收两三千斤,在南方虽然作用不明显,可在北方,如果是欠收的年月,那就是保命的东西!
当然这个作用杨彬现在用不到,杨彬所想到的是红薯的另一个作用——造酒!想到的是后世的老白干,二锅头!筆趣庫
现在这里的而粮食金贵,粮食酒就太贵了!
再往地面上瞧去,果然有野猪啃食时掉下的红薯渣滓,而且地面还有一个老鼠洞,看到这里杨彬突然明白了,这一定是田鼠偷了农民种的红薯到此,然后红薯在这里发了芽,也就是说附近必然有人家!
如此想着,杨彬一下子来了精神,弯下腰在草丛里寻觅起来,不一会儿,一块硕大的红薯到手!
“以后发大财就靠它了,记得这玩意最喜欢贫瘠之地,回头买个贫瘠的庄子,种它几百亩,哥也当当地主老财,过有闲的生活,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呀……”
眼前仿佛出现一条金光大道,手持红薯,杨彬不觉而笑。
斜刺里,陈兔儿看着杨彬的笑容,心里突然间毛骨悚然:“他拿的是什么?笑的好阴险,一定是毒物!还好我早有防备,现在也该发作了吧,这东西越活动发作的越快!”
痒!
先是从后腰开始,杨彬挠了挠,然后感觉痒意上升到了后背,同时还往大腿蔓延,“难道是草丛里有瘴气?”杨彬一边挠着,一边想着,然后从草丛里走了出来。
可是痒意还在扩散,到了前胸,而且痒意似乎还在往身体里渗透,“真是乐极生悲!”顾不得形象,杨彬在全身使劲抓挠着,很多地方都被抓出了血,可是感觉痒意仿佛继续往骨头里钻去!
“这可怎么办?这瘴气居然这么厉害!”
越挠杨彬心里越惊骇。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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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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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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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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