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莲儿说:“嫂子,我先前跟你闹着玩的,你别当真。”
小花对何莲儿友善一笑,“放心吧弟妹,咱一家人,没事儿一块儿逗乐,谁都不会往心里去的。”
孙氏原本还有几句话要说大安,见此情况立马打住。
有啥话私底下再跟儿子说得了,晴儿说的对,儿子是个成年人,需要面子,自己见好就收吧。
不然待会玩笑开着开着开成真了,连累俩儿媳妇起矛盾,可就不好。
虽然花儿性子好,莲儿也温顺,可花儿和莲儿毕竟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们是妯娌。
妯娌之间,总归要互相客气一点比好好相处。
大安就此得到大赦,赶紧回了堂屋。
接下来不管外面院子里孩子们叫闹成啥样,他都不会再出来看一眼了,不然老娘又得说他。
吃过晌午饭,大安和小花一起来了骆家跟骆风棠一起喝茶,聊天。
最主要的事情是过来看两个小外甥。
“怪不得大家都说团团长得像大舅,这么一对比,还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呀。”
小花抱着团团,再去看大安,左右比较,不得不感叹这血脉亲的强大。
“就连峰儿都没有这么像的!”末了小花又补充了句。
“峰儿像娘,所以他更多的是像花儿你,福娃像大安更多一些。”杨若晴说。
小花点头,“很多人都说长子像母,长女像父。外甥随舅,侄女像姑,看来还真是不假。”
大家都笑了。
大安直接掏出两个红包,一个孩子一个。
杨若晴当场就拆了,两个红包里都是一枚用红头绳串着的‘铜钱’。
请注意,是铜钱的造型,却是用纯金打造而成。
“这见面礼也太重了吧!”杨若晴说。
大安只是淡淡一笑,“再大一点,送文房四宝,我书房里收藏了两套难得的文房四宝,辰儿我都没给,以后给他们兄弟留着。”
杨若晴乐了,“团团估计有可能得到,圆圆就难说了,看这模样就没念书的气质。”
还真像个打铁的糙汉子,尤其是顾着腮帮子瞪眼珠的时候,特别的用力。
而且这小子不到百日,力气还贼大,给他们兄弟洗澡的时候,团团的小手轻轻一碰就掰开了,手掌心里能洗得白白嫩嫩的。
而圆圆呢,那小拳头捏得可紧俏了。
你用的力气小了还掰不开,用大了力气又怕弄疼了他,可是让人头痛,所以他那小手里脏污纳垢,抓了一堆衣服上的棉絮和棉线的碎屑,再混合上他本身的汗珠和皮脂分泌物,久而久之那小拳头搁到你面前,你能嗅到一股发酵的气味,老上头了。
最后还是郑小琴聪明,发现圆圆怕痒,所以每次想要给他洗手就哈他痒痒,腰啊,脚底板啊啥的,他咯咯的笑,身体扭成一团的时候那小手掌自然就松开了,正好可以洗一洗。
“姐,辰儿军务繁忙抽不出空回来过年,这可以理解。大志呢?他已经好多年没有回来过年了吧?”小花问杨若晴。
提起大志,杨若晴就不由得要叹口气。筆趣庫
“那孩子七岁那年腊月接到他扬州老家捎信,他母亲病重,我们托左君墨左大哥捎他去扬州后,这么多年就一直没能回来过年。”
“不过,这中间回来过一趟,就是他考取举人的那一年。只不过,那回他回来,刚巧我还不在家,错过了。”
“所以说,自打七岁之后,姐你就没再见过大志了?”小花又问。
杨若晴笑了笑,“也不是没见过,这期间我去江浙一带办事,曾和你姐夫一起偷摸着去扬州看过他两回,但,没有让他知晓。”
“为啥?都去了扬州,咋地也要见上一面,一块儿吃顿饭啊!”小花对此很是不解。
杨若晴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散去,眼神也变得有些落寞。
“哎,我想当然是想啊,何止是一块儿吃饭,我都恨不得把志儿给带回来!那可是从一周岁左右就在我身边,我亲手养到七岁多,养了六年的儿子啊!”
“就算不是我亲生的,可他学走路,学说话,学吃饭,都是我手把手的教,都是我亲眼看着,看着那么小一点儿孩子,柔柔弱弱的,被养到那么大,陡然就去了扬州,我这心里能好受嘛,我不好受啊!”
屋子里沉默下去,骆风棠和大安相顾无言,都不说话了。
只有小花还在劝杨若晴,“既如此,那去了扬州就更应该见一面啊,不然说不过去。”
杨若晴苦笑,“我怕见了面,吃了顿饭,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想去求大志的生母让她把孩子还给我。”
“可是,孩子是她生的,孩子懂事,也有意愿留在那边为他生母尽孝,服侍汤药,我提出的要求会让对方为难,是要人家骨肉分离,所以,我还不如不见,就靠着平时写写信来联络下感情吧!”
这回,就连小花都沉默了下去,不知该如何劝解杨若晴了。
峰儿现在的年纪就是七岁多,将近八岁。
换做是自己,若是峰儿从现在起去了别家生活,自己的心,肯定也是被挖走了一块。
“我们前阵子收到了志儿的来信,今年他打算回来过年。”骆风棠的这句话,让大安和小花的情绪都跟着高涨了几分。
“确定么?若真那样,那敢情好,我们也有好多年没见着志儿了,估计都长成大小伙子了。”小花笑着说。
骆风棠点头,“确实是大小伙子了,年纪轻轻中了举人,家里的担子都是他在挑。”
不仅家里那么多兄弟姐妹都是依傍着大志这个举人老爷过活,就连他父亲家那边的七大姑八大姨,母亲娘家的那些亲戚,好多都依附过来了。
当初幼小的时候因为他生病母亲的羁绊,他回不来。
如今担起了家族那么多人的生计,营生,他的交际和其他产业也都在那边,估计更回不来了。
且这趟回来过年,骆风棠其实是有别的猜测的。
但他却不忍跟杨若晴那说,不想因为他那些猜测而断绝她最后的念想。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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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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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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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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