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杨华梅没错!
乖乖,这两只手里拎的,大手笔啊!
一副猪蹄子,少说有四斤重。
五花肉应该有五斤,而且还是四成瘦六成肥的那种,一看就是用来红烧。
这么多东西凑在一块儿,少说也得百来文钱,这梅儿出手咋这么大方?是家里要来贵客还是咋地?
刘氏直接追上去跟杨华梅那搭讪,眼睛直瞄向她手里拎着的猪蹄和五花肉。
“梅儿,咋买这么多肉啊?家里来客啦?“
杨华梅一副心情大好的样子,边走脸上还挂着笑,听到刘氏搭讪她抬起头,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散去,但说出口的话却一点都不友善。
“我家来不来客关你啥事儿啊?“
刘氏一愣,没想到杨华梅张口就怼人,要知道自己这会子可是笑眯眯跟她打招呼的。
“买那么多肉你们吃得完吗?这热天的,不怕坏掉啊?“刘氏又问,还是想套出杨华梅如此大手笔的原因。
杨华梅故意晃了晃手里的肉,笑着说:“吃不完就扔呗,又不花你的钱,要你多管闲事?“
这下,刘氏也真被气到了,她撸起袖子双手叉腰说:“我说梅儿啊梅儿,你是属疯狗的嘛?我说你啥了啊犯的着上来就乱咬人?“
杨华梅也不甘示弱,“你才是疯狗呢,我买我的肉,花我的钱,要你在这指手画脚?你算哪根葱啊?“
当下,姑嫂两个就在大路中间吵起来了,你一言来我一语,那是吵得唾沫横飞,互不相让。
肉棚那边的人都放着肉不买跑来这边看热闹,于是,杨华梅和刘氏各自拽着自己这边的人痛斥对方的不是,围观的人就各种和稀泥。
但这稀泥是越和越稀烂,到最后和成了麦芽糖,带拔丝的那种,将杨华梅和刘氏紧紧黏在一起就差没打起来。
直到大孙氏看不下去,冲过来把两个人给分开,这时杨华梅估计也累了,拎着肉赶紧脱了身。
刘氏还想去追,被大孙氏拦住,“她四婶,你是不是过来买肉的?你要是不买我可要收摊了。”
刘氏这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可不就是过来买猪蹄子的么,昨夜杨华明想吃。筆趣庫
她拍了下脑袋说:“给我一对猪蹄。”
大孙氏愣住了,望着杨华梅走远的背影,满脸为难:“最后一对猪蹄被梅儿买去了,要不,你换点别的?”
“那个天杀的,连猪蹄都跟我抢!”杨华梅气得跺脚,差点把自己的那对猪蹄给跺肿。
大孙氏也很不好意思,搓着那双油腻腻的手说:“后天的猪蹄子我一定给你留着,要不你先瞅瞅别的?”
刘氏还是站在原地咒骂杨华梅,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大孙氏知道刘氏在想什么,于是凑到刘氏耳边耳语了两句。
刘氏顿时眼睛一亮,既不跺脚,也不咒骂杨华梅了。
“她大舅妈,这可是你说的哈!”
大孙氏满脸无奈,但还是说:“嗯,是我说的,来吧,看看你想要点啥。”
刘氏被大孙氏拉到了肉棚子里,刘氏瞅了一圈,最后割了两斤五花肉。
大孙氏也履行自己的承诺,搭了半斤猪肝送给刘氏。
这才抚平刘氏的忿忿不平。
刘氏买到肉和猪肝并没有急着回去,而是留在肉棚子里帮大孙氏接着卖猪肉。
待到客人都散了,大孙氏拿起带来的水袋子喝水,客气的问刘氏喝不。
刘氏折腾了这许久,尤其是先前还跟杨华梅那吵架了,口干舌燥是真的。
她下意识就想说她喝,结果一抬头看到大孙氏那手指间沾惹的肉沫和黄颜色的猪板油渣渣,一股子
腥呼味儿。
刘氏果断摇头:“不渴不渴,她大舅妈你喝你的。”
大孙氏也懒得跟刘氏这客套,仰头一顿牛饮,舒畅得打了个响亮的水嗝。
刘氏坐在边上打量着膀阔腰圆的大孙氏,如此豪迈,要是往嘴上贴一瞥胡子走出去跟爷们没两样了。
再联想三嫂孙氏,明明是亲姐妹,可是在后面的生活经历里却是越长越远,除了五官依稀还有些相似,其他方面的气质是完全不同。
三嫂一看就是个弱妇人,需要像三哥那样的男人去疼爱。
大孙氏喝得尽兴了,一扭头发现刘氏正直勾勾打量自己,于是问:“她四婶,你这样瞅我做啥?”
刘氏回过神来,忙笑着说:“她大舅妈,你这身子板长得可真好,拳上能立人,肩上能跑马嘞!”
大孙氏满头黑线,“她四婶,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
刘氏一脸认真,“当然是夸你呀,咱俩没怨没仇的,你还送我猪肝,我损谁也不能损大舅妈你啊!”
大孙氏尴尬的笑了笑,“你这夸的让我有些招架不住,我要是个真汉子,保准喜欢听。”
可我跟你一样是个女人啊!
大孙氏心里的咆哮刘氏听不见,刘氏说:“我记得你刚来长坪村那阵子,高高瘦瘦的,是这些年养猪卖猪肉日子过好了才这样的,可见这猪肉真是一个养人的宝贝!”
大孙氏苦笑:“咋说呢?从前在山里穷,吃一回肉都稀罕得不行,如今自个卖这个,就不稀罕了。可这东西吃多了也容易长胖,不好。”
“大舅妈你怕啥长胖啊?你养猪那活计多累?不吃点油荤使不出力气。”刘氏纠正。
大孙氏点头:“这倒也是,两百斤重的猪我一把就能拦腰甩肩上。”
吃的好,干的活计也累,最后的结果就是人长得不是那种肥头大耳的胖,而是粗壮,结实,敦厚,魁梧。
用刘氏的话来说,拳上能立人,肩膀能跑马,不是爷们,却比爷们还要真!
“她四婶,咱不说这个了,说点别的吧。”
是个女人都爱美,大孙氏变成如今这样,心里也不太好受,但又没法子,所以只能强行转移话题。
刘氏忙地点头,话锋一转又回到了杨华梅身上:“先前梅儿过来买那么多东西,有没有说家里来啥客人?”
大孙氏愣了下,随即摇头,“我问了,她说没来客人,就家里吃。”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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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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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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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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