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笑了笑。
在没遇到杨若晴之前,她自问自己在女人中也算是本事的。每每回想自己前面二十多年的经历,她心中也是升起无限感慨。
她刚生下来,娘就死了。
爹很快就娶了继母,继母是同村的一个寡妇,带了一个胖儿子,让她喊他哥哥。
继母对她不好,非打即骂,父亲对此不闻不问。
再大一点,她从村里磕闲牙的妇人们那里听到闲言碎语,说她生母在世的时候父亲就跟那个寡妇偷了。
母亲是被父亲活活气死的,母亲尸骨未寒父亲就把那个寡妇娶进了门,让她这个继女端茶倒水。
恨意在心里一天天滋生。
伴随着恨意一天天滋生的,是她的身体和容貌。
村里人都夸她是个美人坯子,像她村花的娘。
她发现继母带来的那个大她三岁的傻哥哥看她的目光越来越不一样,尽管那年暑天她才八岁,他也才十一岁,但她傍晚洗澡的时候他已经不满足于趴在门缝里偷窥了。
他堂而皇之的闯入她的屋子里,对她做一些恶心龌蹉的事,尽管他还没长成一个男人,成不了事,可那些浮于表面的动作让她惊恐。
她夜里睡觉偷听到继母和父亲的说话,父亲想把她卖给邻村一个五十开外的地主做小妾,对方许诺给她家两亩地,外加一只猪崽子,父亲动了心。
而继母却想将她留给那个傻哥哥做童养媳。
那天夜里她吓得魂不附体,一件衣裳都没带,连夜就想逃跑。
傻哥哥不知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堵住了她的去路。
她也不知是哪来的胆量和智谋,撒了个谎哄骗着傻哥哥去了她屋里。
到了屋里,她拿出之前家里用来闹耗子剩下的药,偷偷放在茶水里哄着傻哥哥喝了。
看着他毒发身亡,看着他口吐白沫在地上挣扎,看着血液倒灌进他的眼睛里,看着他指着她,蹬着脚想叫又叫不出来。
在他刚断气的时候,她还不解恨,拿剪刀剪了他那根让她想起来就恶心的脏物,然后连夜逃出了家。
她在外面流浪,跟野狗抢食,被乞丐追打,最后晕倒在一个大户人家的后门外面。
那户人家的主人心肠不错,让她做了个外院洒扫的小丫鬟。
有一天她看到了那家的小主人,多么文静秀气的一个少年,她想方设法的接近他,想得到他的垂青耗能借此攀上高枝。
可那小主人对她的主动反应冷淡,这事儿还传到了女主人的耳中。
她被痛打了一顿,卖给了一个人伢子。
人伢子是个变态,到手后就玷污了她,那一年,她刚刚十岁。
几经易手她被卖到了一个戏班子里,在那里她学会了低调,但也更加卖力的学习唱戏。
她很得班主的青睐,教了他不少东西,甚至还收做了入室弟子。
在外人看来,她无疑是走了大运,可只有她自己清楚,那个人前看似敦厚和善的班主,夜里偷摸进她屋里的时候就是一只披着人皮的老畜生,老狗!
她跟着戏班子跑江湖,不仅要伺候班主老狗,每到一地搭台唱戏,有人肯出钱,老狗就会拉皮条,让她去陪酒陪客。
她一点点的脏污下去,逢场作戏变得比谁都会。
直到那一年辗转来到清水镇唱戏,她遇到了当时的张记包子铺掌柜。
那天他在台下看戏,肩上坐着他的孩子,身旁依偎着他的妻子,一家人言笑晏晏,那么的有爱。
她眼红了,嫉妒了,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想要停下来,找一个那样的肩膀靠一靠。
她用了手段,迷得那张掌柜为她神魂颠倒,不仅为她赎了身,甚至还不惜休妻弃子来迎娶她进门,给她体面,让她成为张记包子铺的老板娘。
平日里花枝招展的站在前台给人算账,镇上的脂粉铺进了新的胭脂水粉,她总是第一个去买。
四季的新衣裳,从未间断过。
当年她在家里的时候,她最渴盼的事就是爹能多看她一眼,继母能不要那么频繁的打她,那就是最幸福的事了、
后来到了那个大户人家,她渴望的是能伺候那个小公子,哪怕给他做妾也乐意。
再后面在戏班子里,她觉得要是老班主不爬她的床,让她好好唱戏,赚够了钱就赎身,到时候隐姓埋名做点小生意过完这一辈子就好了。
再后面她期待嫁给张掌柜这样一个有点财力,年纪也不是太大的男人。
前面的那些愿望她都落空了,唯独最后那个愿望实现了。
她如愿以偿的挤走了张掌柜的原配和子女,嫁给他做了继室,起初那两年日子过得确实滋润。
她也想过要给张掌柜生几个孩子,就这么殷实富足的过下去。
可谁知,张掌柜生了一场病,病好后男人那方面的能力就不足了。
加之又是奔四的年纪,本身就不如年轻人来得凶猛。
而她才刚刚二十出头,日子久了哪里熬得住?
于是,她就有了第一个‘相好’,趁着张掌柜半夜起身去后院揉面忙活,那个野汉子就偷摸着来找她私会。
‘相好’这种东西,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后面她厌烦了那些油头粉面的男人,都是冲着她的皮肉去的,好没意思。
直到遇到大白,这小子不仅眉清目秀,而且嘴巴也甜,人也机灵。
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小弟弟,平时逗着玩玩,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对她动了真格。
明里暗里的,都护着她,几回被张掌柜派去县城采买,还偷偷给她带点小礼物,小惊喜。
人常说烈女怕缠郎,何况她本就不是什么烈女,这一来二去,两个人自然就干柴烈火上了。
大白为了她,也算是拼了,可运气不好,阴沟里翻了船。
如今只能窝在乡下过日子,原本想着先把娃生下来,耐着性子过,等大白赚了钱有出息就好了。
可是今日从镇上到县城,看到这酒楼的气派,这客房里的布置,红梅的心再一次不平静,也不平衡了。
“娘啊,你说晴儿表姐咋就那么有本事呢?一个女人家赚那么多钱,一辈子都花不完啊……”
杨华梅的头发已经干了个七七八八,正准备喝完凉茶就上床睡觉呢。
听到这话,她笑了声,“她呀,本事确实是有,不过,生意能做那么大,多半也是因为棠伢子的帮扶。”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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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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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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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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