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察觉到了杨若晴不在身边,那小嘴儿一撇,就要开哭了。
“哇……”
这边,杨若晴正要上前来安抚,床边的追云突然有了动作。
只见它身子往前探去,伸出舌头往骆宝宝小脸上轻轻舔了一下。
骆宝宝似乎有点懵圈的感觉,忘记了啼哭,睁大着眼瞪着面前这硕大的白狼的脑袋。
追云又伸出舌头,在骆宝宝的另一边小脸上轻轻舔了一下。
“咯咯……”
骆宝宝破涕为笑了,一双小腿用力的蹬,踹打到了追云的胸口。
追云也不恼,埋下头又往她那没穿袜子的小胖脚丫上舔了几下。
“咯咯咯……”
骆宝宝笑得更欢了,追云的尾巴,也摇得更欢了。
一人一狼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做着杨若晴看不懂的交流。
看到眼前这一幕,杨若晴真是惊呆了。
想不到那么难哄的骆宝宝,竟然被追云轻松搞定?
狼王追云,那么傲娇,那么高冷。
原来,还是带娃的高手啊?
嗯嗯,有句话可以改动一下用在追云的身上了。
这世上没有高冷的狼,只是它暖的不是你而已。
哈哈,追云,暖狼一枚!
这一夜,杨若晴一个人带俩娃,竟然破天荒的睡了个好觉。
为啥?
追云一直在陪着骆宝宝玩耍。
杨若晴刚好偷了个清闲,蒙头大睡。
等到她醒来的时候,发现两个娃都睡得安好。
追云也不知几时上了床,趴在骆宝宝的身侧,脑袋挨着骆宝宝。
一条粗大的狼尾,呈现环抱之势,将边上的辰儿也一并护在中间。
听到杨若晴醒了的动静,追云睁开了一条眼睛缝隙往这边看了一眼。
见到是杨若晴坐起了身,它便又放松了戒备,再次合上眼,接着陪两个小家伙睡。
吃早饭的时候,杨若晴把昨夜的这些事跟拓跋娴和孙氏她们一说,她们都惊呆了。
孙氏道:“从前只听说过狼叼小孩的事,没想到,追云竟然这么护着咱辰儿和宝宝,真是神了!”
拓跋娴道:“追云是狼王,兴许还是我们不知道的狼族的血统。”
“追云极具灵性,除了形体和不会人类的语言,其他方面跟人无异。”
“让它跟辰儿和宝宝在一起,我相信它不会害两个孩子的。”拓跋娴道。
杨若晴道:“追云什么都懂,它疼辰儿和宝宝,这毋庸置疑。”
于是,追云暂时留了下来。
天晴了,采药队又得忙碌起来,杨若晴又要开始早出晚归了。
早上起来,给俩娃洗过澡,换上单薄透气的小衣裳,喂得饱饱的。
然后,她再奶挤一些出来,放在那里,供两个孩子半上昼的时候喝一回。
晌午和下昼就喂面汤和甜米汤,等到日头下山的时候,她就回村了。
孙氏晌午要给学堂烧饭,所以上昼是没有功夫过来带孩子的,她得等学堂的学生们吃过了晌午饭,刷过了锅碗,下昼才能过来换班带孩子。
所以上昼就是拓跋娴和王翠莲带孩子们,等到一个,或者某个孩子睡着了。
就放在屋里的摇篮里,交给追云来守护。
如此,便可以空出一个大人来,去做点其他的事,譬如洗尿布啦,烧饭啦啥的。
几日下来,大家都觉得有了追云,大家都轻松了很多。
照顾起双胞胎来,井井有条。哄骆宝宝,再也不用手忙脚乱了。
因为有追云在,它总会有很多种法子让骆宝宝破涕为笑。
大家都越发的喜欢追云,信任追云了。
明天就是五月初五端午节了,今天初四,杨若晴带领采药队的众人上山。
大家今日再忙活一日,明日过节放假,就不出来了。
家里面,也开始忙活了起来。不仅要带孩子,还得为端午节做准备。
浸泡糯米,红豆,煮蜜枣,剔除枣核。
浸泡粽叶,采办过节的礼品。
杨华忠赶着马车去了镇上称肉,打酒。
骆铁匠则去了村后的鱼塘边,打算捞几条鱼上来过节,送亲友。
当然了,孩子们身边,不管再忙,都不能少人。
拓跋娴专职守在屋子里,两个孩子放在一间屋子里睡,追云也在一旁守着,一切都很祥和。
然后,有人过来了。
“娴夫人,你在屋里么?”
身后的小院子门口,传来妇人怯生生的询问声。
拓跋娴放下手里为辰儿做了一半的小鞋子,起身来到门口。
只见一个身量高挑,穿着打了补丁的衣裳的妇人正在那里朝里面张望。
看到拓跋娴出来,妇人往后退了一步,脸上露出一丝讨好而又怯怯的笑容。
“你是……?”拓跋娴问。
那妇人笑了笑,“我是钱氏,杨华林的填房。”
拓跋娴明白了。
眼前这个妇人,就是前段时日闹得风风雨雨的那个钱氏啊……
从晴儿处,拓跋娴听到了一些关于这个钱氏的事情。
这个妇人,勾栏院出生,行为不端,作风不正,心眼很坏。
上回满月酒,晴儿的二伯杨华林送来两双鞋子,晴儿没收。
挑明了态度不跟这些人走动。
于是,拓跋娴收敛起脸上的笑,语气淡漠疏远:“你有何事?”
拓跋娴出身高贵,又久居高位,只要她不笑,骨子里那股与身俱来的贵气,便如同一道看不见的气压,威慑着钱氏。
钱氏缩了缩脖子,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腰也挺不直。
“这不……明个,明个过节嘛,我做了一点油炸的角子,送点过来给亲戚们……”
钱氏唯唯诺诺的道,并从身后拿出一只篾竹篮子。筆趣庫
拓跋娴往那篾竹篮子里扫了一眼,里面果真放着好几只碗。
每一只碗里,果真都装着一平碗的油炸角子。
在长坪村住了这么久,此地的一些风俗习惯和风土名情,拓跋娴也已摸清楚了。
油炸角子这东西,是每年端午佳节,这一带的老百姓们最热衷的吃食中的一种。
原料是麦子粉,揉开了,掐成一个个锥子状,然后放到滚烫的油锅里炸得酥脆酥脆的。
大人孩子都喜欢,当零嘴,下饭,都可以。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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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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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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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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