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其它小说>诡秘之主:瑶光>第七十四章 温馨友爱应当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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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丝特隔天仍然醒得很早,她的生物钟在廷根时就很稳定,现在即使没了贴身的怀表,她也能猜测到大致的时间,现在还不到七点钟。

  她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果不其然看到窗口又蹲着那几只云雀。它们似乎认得她,一见她站到地面上,立刻发出悦耳婉转的鸣叫声。

  艾丝特会心一笑,将昨晚剩下的三明治掏出来,拉开了整扇窗户,再度掰了些面包碎洒到窗沿,那几只小鸟在她的注视下晃着尾巴,高兴地蹦来蹦去捡吃的。

  艾丝特打了个哈欠,前去盥洗室洗漱。

  一个黑影从隔壁的屋顶飞落下来,仗着比云雀大一圈的体型,它直接用翅膀扇飞了两只小云雀。在几只云雀愤怒的辱骂声中,这只乌鸦吞下几口沾着炒蛋、体积最大的面包块,然后一蹬窗沿,重新飞往贝克兰德北面的方向。

  艾丝特回来的时候,几只云雀还在叽叽喳喳地挥动着翅膀,她茫然地重新掏出三明治,又掰了一些面包碎安抚这些小鸟,然后将剩下的塞到了自己嘴里。

  为什么它们看上去那么生气?

  这只是个简短晨间插曲,并不会影响艾丝特的生活,离她去天籁咖啡馆上班的时间还有不少,在看到搬着一盆肥料走下楼的罗曼诺太太后,艾丝特主动询问她是否需要个帮手。

  “这么有空?你找没找到工作啊,可别学加尔温那个混小子天天游手好闲的。”罗曼诺太太嘴上这么说,却将抱着的肥料很不客气地塞到了艾丝特手上。

  “我的工作还要一段时间才需要过去,就在街拐角那家天籁咖啡馆,他们早上客人并不多。”

  “哦?玛莎那么抠门的人居然舍得雇佣新员工,这可真稀奇。”

  罗曼诺太太带着艾丝特走到门外,指示她拿着喷壶浇灌方形花坛,浇透表面土层时也要给叶子上洒够水,贝克兰德的空气污染导致植物花叶上也会频繁落灰。

  “还行,看得出你是个细致的家伙,比里奇好多了。他之前打碎了我三个花盆,你能想象吗?足足三个!我再也没让他接近过我的孩子们。”

  没有多久,诺恩也从公寓里走了出来,背着他那个老旧又容量巨大的背包,跟两人打了招呼:“早上好,罗曼诺太太,卢娜。”

  “早安,诺恩。”

  诺恩走到艾丝特身边,望着那颗挺直身子的向日葵:“怎么说呢?向日葵确实很适合你。”

  “是吗?不知道诺恩喜欢的花又是什么?”

  诺恩微微一笑,指向了向日葵旁边那盆低矮的红色天竺葵:“我小的时候,家门口挂的最多的就是它,我——我母亲曾经告诉我,它的花语是‘幸福就在你身边’。在他们出事前,我家里开着一间花店。”

  艾丝特手上浇花的动作停下了,面露哀伤:“我很抱歉……”

  “不不,是我太多嘴,我得赶紧走了。”诺恩摆摆手,跟两个人道别,“再晚点地铁上更拥挤了。”

  “晚点见。希望你能有愉快的一天!”

  诺恩苦笑起来:“只要孩子们别问太多怪问题就好。”

  直到诺恩走得看不见了,罗曼诺太太才清了清嗓子:“咳,我不知道诺恩还有这样油嘴滑舌的时候。”

  “油嘴滑舌?没有吧?”艾丝特茫然地继续浇着花。

  “年轻人,不要小看老年人的观察力!虽然诺恩不是个坏孩子,但是我不建议你跟他走得太近。”

  艾丝特的动作一僵,回忆起那天门缝里看到的疯狂眼神:“我知道了,不过邻里之间关系和睦总比天天打架好。”

  即使只是虚假的和睦。

  当艾丝特站在花坛边听罗曼诺太太科普她的“孩子们”常规花期的时候,一个全身裹在咖色风衣的男人走了出来,他冷冷地扫了眼两人,一言不发地飞快离开了。男人面具底下那鹰隼般锐利的眼神让艾丝特皱起眉头来,看来这位就是传说中住在五零一的那位先生。

  果然很凶。

  数分钟后,爱格妮丝和乔瑟芬也走出来了,爱格妮丝今天换了暖橙色的唇膏和亮金的眼影,整个人看上去光芒四射。两个前往贝克兰德大学校区的女孩离开几十分钟后,里奇也慌慌张张地跑出了屋子。

  “该死,我差点忘了我今天还有早课!拜拜两位女士!”

  里奇连罗曼诺太太和艾丝特的回应都没等,直接就冲向街口跑去地铁站。

  艾丝特估摸了一下时间,也跟罗曼诺太太道别,前往天籁咖啡馆。

  几分钟后,加尔温伸着懒腰从公寓门走出来,在经过罗曼诺太太身边的时候,突然被她叫住了:“加尔温,你在看什么?”

  加尔温的表情都被挡在墨镜后,他停下脚步站在那株向日葵旁边:“当然是在看花啊。花也是大自然巧手而就的艺术,既然有值得我欣赏的美,我自然会为它流连。”

  “你在窗口看花那么久,为什么不走下来看呢?”

  加尔温沉默了几秒,摇摇头:“太近了反而就难以看清了,夫人。不过这朵向日葵怎么这么高?显得格格不入。”

  罗曼诺太太坐在花坛边,手里转着大地母神的生命圣徽,笑出了声:“花就是花,不需要融入什么。”

  “原来如此,受教了。”

  加尔温也没告别,就这么快步离开了公寓,也走向地铁站的方向。筆趣庫

  罗曼诺太太望着加尔温的背影,伸手捶着自己的腰和胳膊:“唉,人不服老不行了,幸好有小卢娜。早知道这栋公寓会迎来这么多才华迥异年轻人,我就该明白这是个烂差事……”

  铃兰花街平静而普通的生活还在持续。

  当夏洛克·莫里亚蒂在明斯克街十五号逐渐打响自己“私家侦探”的名号并频频遇险,铃兰花街二十九号的“钢琴家”卢娜·杜博阿,也在进入这里居民们好奇的视线。

  艾丝特很高兴能有两周平静的生活,相比值夜者无时无刻不在担忧生命问题,她更喜欢铃兰花街这样贴近普通人的日常。

  不过也有的人会以群体活动为乐,比如里奇。

  “露天音乐会?”

  艾丝特重复了这个词语之后,旁边椅子上的坎德拉表情顿时阴沉起来:“没有这么夸张,只是随便演奏点什么,娱乐而已。不过上次的‘音乐会’是灾难性质。”

  里奇一巴掌拍在桌面上,然后在裤腿上搓着发疼的手心:“这次肯定能不一样!你不知道,诺恩写了段谱子,听他哼真的很不错!我们可以按着这个演奏!”

  “可是我不知道我能演奏什么乐器,钢琴大概不方便。”

  坎德拉耸耸肩:“你可以摇我的沙锤,我很乐意。爱格妮丝会吹口琴,乔瑟芬有一架三角铁,里奇会拉手风琴。”

  里奇这次用力地拍在自己大腿上:“没错!就让诺恩来当指挥!”

  坎德拉竖起一只手,“打住!首先诺恩不会指挥,其次我们没人看得懂指挥的手势,你能不能走走脑子?”

  “所以加尔不参加吗?”艾丝特问。

  坎德拉的嘴角扯动一下:“让他参加就是上次最大的灾难。”

  里奇笑得就猖狂多了,他一直“嘎嘎”大笑很久才停下:“说起来有趣的是,满嘴都‘热爱艺术’的加尔是个音痴。他当时带来了一把小提琴,拉完一曲连广场上的鸽子都吓得跑光了。”

  艾丝特也跟着笑起来:“怎么会这样!看他经常来咖啡馆听我弹钢琴,我还以为他是个音乐狂热爱好者呢。”

  “他是个浪荡的花花公子,这里每个人都知道。”坎德拉不屑地说。

  “好啦,不要在背后说我们的墨镜先生坏话,他听到了会伤心的。”

  坎德拉用手扶着额头,无奈地道:“你应该知道他的‘伤心’都是浮夸演技吧?”

  里奇不好意思地挠着头发:“真的吗?可他看上去确实挺伤心啊。”

  坎德拉看向艾丝特:“卢娜你可以过来看看,我觉得有你在加尔总不至于捣乱。不过那个家伙说的话都别放在心上,据里奇所知,加尔没有任何一任女朋友超过两星期。”

  艾丝特用力地点点头:“我懂了,我会小心的。”

  然后坎德拉指向里奇:“只要你不是这种傻瓜,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里奇不好意思地红了脸,但还是笑眯眯的,完全没有被喊“傻瓜”的自觉。

  “时间已经定在这周日下午了,今天才周二,我们还来得及练习。”里奇突然从他的公文包里翻找起来,然后掏出三张新手写出的曲谱,这是他用来分发给参与成员们的备份,“这是诺恩写的那首曲子,我到时候会负责主旋律,让爱格妮丝的口琴来伴奏。你能看懂吧?”

  “没问题的。”

  艾丝特这段时间也在附近的书店买了些音乐书籍,也弹奏了不少当地流行的旋律,获得了顾客们的一致好评。凭借“解密学者”的分析能力,她很快就掌握了这个世界稍有不同的七线谱,学习新乐曲都是小菜一碟。

  艾丝特接过里奇手上的纸张,只是看着看着,她脸上的表情逐渐放空了。

  里奇似乎很喜欢这首曲子,他哼了一小段,然后兴致勃勃地望向坎德拉:“怎么样?是很不错吧?”

  “去喷泉广场弹这样的曲子会不会太伤感了点?”

  里奇用力地摇起头:“怎么可能!只要我们演奏得够好,只是曲调忧伤的问题根本不算什么!而且难得诺恩特地写了这样一首曲子,我很想试试。”

  坎德拉叹了口气:“唉,随你们便。卢娜你周日不是还要上班吗?”

  沉默片刻后,艾丝特捏紧了曲谱,让里奇看得心里紧张恨不得把纸张抢回来,直到艾丝特露出一个很浅的笑容:“我会请假的,我当然要去广场参与你们的音乐会。我会让玛莎给我调休,等音乐会结束再回去店里加班。”

  “那太好了!你一定要来捧场!”里奇笑嘻嘻地说。

  艾丝特将曲谱还给里奇:“这首曲子诺恩有起名字吗?”

  “没有,他一直没想好。”

  “我有个好建议,”艾丝特从椅子上站起身,她需要回房间冷静一下,“你帮我转告他好吗?‘白桦林’。”

  因为这是它原本就有的名字。

  *是俄语版的白桦林《Берёзы》,不是朴树那版,虽然那版也很好听但是他原创的,并非俄语翻唱。

  最新网址: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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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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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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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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