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男人三十>第四十一章 可怜的女人
  哗啦啦!

  黑暗之中,彻骨的冰冷席卷我的全身,身体砸在水面上让我浑身生疼,接着我感觉到激流勇进水流。

  本来我以为我会死,但是求生的本能让我不免双臂猛烈划动,双腿开始猛烈的蹬,就好像之前受的伤都不算什么。

  睁开双眼,我看向几十米高的山壁,我知道那小胡子和黄毛见我跳下,肯定会追过来看个究竟。

  连续划动着,我确保自己不会被淹死,对着河对面的岸边靠近过去。

  我不知道这里到底有没有人家,我只知道我要活命,我要找到人报警。

  在这一刻,我的求生欲望是难以想象的,如果说经历了过了一次死亡,那么会倍加的感受到活下来的重要性,而现在如果小胡子和黄毛再追杀我,那么我肯定会拼死一搏,一旦求生欲达到巅峰,那就是鱼死网破,会有杀人的决心。

  很快,我便来到了河对面的树林,我托着疲惫的身体对着树林里面走,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我已经看到了盏盏灯光。

  这森山里居然有一个村庄,估计和刚刚那个村庄差不多,如果说刚刚那个村子在山上,那么这个村子就是在山下,或者说,这整个一个地方,还是一个山区。

  离我最近的树林不远,有两间瓦房,院子篱笆墙的门半开着,我踉跄着几步走进院子,接着‘噗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就好像是用完了最后的一股力气,我的脑袋昏昏沉沉,只听到有人喊着‘先生、先生你醒醒’。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张木床上,这是一间非常简陋的房子,在床边有着一个陈旧的衣柜,衣柜半开,里面有些年代久远的衣服。

  碎花裙子、泛黄的内衣、军大衣,床边还有一个竹藤包裹的热水瓶。

  是谁救了我?

  我刚要起身,这才发现我浑身无力。

  吱呀!

  房门打开,接着我见到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人,她有着一米六的身高,穿着一件大红色的羊毛衫,一条黑色的踏脚裤,但是她的极为丰满,那未经修饰的脸庞有着一股乡村美妇的神态。

  她的年纪估计在三十岁上下,那前凸后翘的身材让我不免多看了她两眼,不过这个女人见到我醒来,她却是有些慌乱。

  女人就好像在斟酌着什么,然后她开口了。

  “先、先生你是哪里人?我把你的衣服都洗了,你是不是遇到坏人了?”

  这个女人说话有些紧张,但是她眼睛里又有一些期待,虽然我还不了解她,但是看到她的穿着,我不免会联想这里的生活水平。

  “谢谢你救我,不过我想要报警,你有手机吗?”我问道。

  一听我的话,女人有些尴尬,她从裤兜里拿出一个破旧的手机,接着她开口道:“先生,我的这个手机还是老公以前去大城市打工给我买的,以前我都用这个手机联系他的,但是后来他在工地上摔死了,没有赔到钱,所以这个手机欠费了。”

  “欠费了?”我有些惊讶。

  “要、要不去村长家,让村长过来?”女人继续说道。

  “等等,我睡了几天了?”我忙问道。

  现在我必须要知道过去了多久,因为我不确定小胡子和黄毛会不会到山下来盘查,一旦被他们发现,那么就完了,所以这非常关键,因为我许诺他们的五百万,他们会为了钱去拼命。

  “先生,你是昨晚在院子里昏迷的,现在马上就要吃晚饭了,待会就要天黑了。”女人继续说道。

  听到女人这么说,我继续问道:“我来你家,你有没有告诉别人,有没有人来找我?”

  “没、没,你这伤一看就是被人打得,我哪里敢说出去,万一坏人找过来怎么办?”女人继续道。

  听到女人的话,我深呼口气,心里一下子踏实了很多,也就是说我现在是安全的。

  “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里?”我问道。

  随着进一步的接触,我才知道这个女人叫李美凤,这里是贺家村,是当地有名的贫困村,年轻人基本上都去大城市打工了,女人和老人都会留在村里,至于李美凤是邻村嫁过来的,哪想他老公在工地上遇到了意外,老板跑路,没有获得什么赔偿,就工头还是按不住良心过不去,寄给了李美凤三千块钱息事宁人。

  三千块钱就算是一条人命?这听上去就好像是天方夜谭,但是事实的确如此。

  “谢谢你救我,等我回去,我一定会报答你。”我忙说道。

  “真、真的吗?”李美凤惊讶地看向我。

  “嗯。”我点头。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你是大城市的人吗?”李美凤对我好奇了起来,她坐在小板凳上看着我,就好像第一次见到城里人。

  “嗯,我是城里人,我的家在滨江市。”我点了点头。

  “是不是和电视里一样,城里都是高楼大厦,然后吃的好穿的好,花钱都不用现金了?”李美凤继续问道。

  “对,你说的手机支付,你没去过城市吗?”我笑道。

  “我、我还有地要种,这季节种的是玉米,每天都要浇水,而且去城里要花不少钱。”李美凤有些别捏地开口。

  近距离下,我不免看了看李美凤胸前的丰腴,这才发现原来这么偏远的山村也有这么漂亮单纯的女人。

  当然了,这是我初步了解到的。

  后面的时间,女人将衣服收了进来,我床上衣服和她一起吃了顿晚饭。

  这是灶头饭,以前我小时候也经常吃,虽然是一盘辣椒炒鸡蛋,但是我感觉特别香,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看着李美凤在厨房刷碗的模样,我确定我有几件事要做。

  首先是注销我的手机号,然后我需要一部手机,另外就是我必须要回到滨海,去揭发李嘉豪雇凶杀人的事情,当然了,那耀哥等人一个也不能放过,还有那些贩卖人体器官的,对,他们一个都不是好东西。

  很快,李美凤做完家务,她脸色有些红润,尴尬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这张简易的木床。

  这我才发现这个家里就一张床,也不知道她昨晚是怎么睡的。

  “对不起,我来这里打扰到你了,我要不这就走。”我忙说道。

  “没、没事,你受伤了,你睡床上,我打地铺就行。”李美凤轻咬着嘴唇,昏暗的灯光下,她别捏的扯了扯衣角,那丰腴的身材彰显着她的成熟和迷人。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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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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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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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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