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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7章127属实是王姥姥进丞相府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

  待本相稍后试探他一二!

  胡惟庸还在房间内休息,准备在晾一晾王布犁。

  今天请的客人又不是王布犁一人。

  总得有人作陪,有些话不能他这个丞相来说。

  这是有关胡惟庸的谋划。

  对于拉拢人和打击异党派这方面,胡惟庸几乎是无师自通。

  现在没有科举,天子换成察举制。

  那今后能当上官的,都得是他胡惟庸的人!

  王布犁在房间里休息,相府院子装修奢华。

  一般人也领悟不到什么士大夫能欣赏的美感。

  客厅内的东西才更有视觉冲击力。

  王布犁听闻有被天子降罪的武将,以及想要谋求进步的官员们,经常拿来金帛、玩好之物前来送胡惟庸。

  现在一个客房里能把玩的物件都很多,王布犁忍不住上前观看。

  好家伙。

  这玻璃大马,被当朝丞相摆在显眼之处,一瞧还挺珍贵!

  明代方以智在《物理小识》一书中提过。

  因为“三保太监郑和曾携西洋烧玻璃人来”,从此以后,明朝才开始了大规模生产玻璃。

  宋应星所著的《天工开物》中记载:“琉璃石产于西域,因其五彩晶莹,为中原人喜爱而仿造。”

  当然现在人家明人管这个叫琉璃或者药玉,而且还十分滴珍贵。

  西游记里沙僧打碎了个琉璃盏,就直接被罚下凡间。

  大明皇帝颁发给状元的的配饰,就是玻璃的,才显得状元不凡。

  “烧玻璃?”

  王布犁哼笑了一声。

  现在倒也是个发财的路子,省的被外国人给哄骗喽。

  可惜大航海不开,没法子对外进行反倾销。

  他又听到门外有人说笑着走进来!

  老上司吴卫,和另外一个文士一同走进会客厅。

  王布犁连忙上前行礼问好。

  吴卫极为诧异王布犁来的如此之早:

  “布犁,你如何来的这般早?”

  吴卫心里其实的挺满意的。

  至少自己同王布犁说的话他听进去了,如此才能早到,放低姿态,没有恃才傲物。

  恃才傲物之人一般没啥好下场,就你清高是吧?

  等我排挤死你。

  “小子从皇城出来,与胡相同乘而来,便早到了些。”

  听到这话,吴卫颔首。

  胡相拉拢王布犁的诚意太足了。

  不是谁都能轻易与丞相同乘的。

  一旁的御史中丞涂杰也在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

  至少从丞相的动作而言,是挺看重此人的。

  “这便是伱的得力手下,王布犁?”涂杰摸着胡滓鹩医爬愣幡了笑。

  “不错。”吴卫又给一阵夸,这才介绍道:“这位乃是御史中丞涂节。”

  王布犁又连忙行礼,这个是正四品,也是个铁杆胡惟庸。

  可惜在面对朱元璋的威压下,带头告发胡惟庸谋反,然后一起被老朱给送噶了。

  正是好兄弟,一起死。

  真不错啊。

  又是一个被贴上死人标签的人。

  现如今看涂节气色很好,想必结党营私的日子过的分外舒心呐。

  “年少有为,年少有为啊。”

  涂节坐在黄花梨的椅子上,手里敲着物件,打量着坐在一旁显得极为拘谨的王布犁。

  “对了,你去同太子禀报假钞案,太子是如何说的?”

  “涂中丞,此事还轮不到我去同太子汇报,自是有钱尚书在呢。”

  涂节颔首,他知道胡相的意思,但是摸不透胡相想要用什么样的力度。

  吴卫也不清楚,今日前来作陪,也得看胡相的意思。

  没让涂节等太久,便看见房子外面有人在用眼神示意,他才站起身来说要去如厕。

  等房间里就剩下两人,吴卫这才叮嘱道:

  “布犁啊,一会在宴会上好好表现,胡相不是一个桀骜之人,他很惜才的,并不会只采取非淮西人不被重用的用人之法。

  胡相是帮助陛下广纳天下英才。

  方才这位涂中丞,他便是江西人。

  但是为了融入圈子,家中侄子与淮西人结了亲,都是一条比较好的出路。

  如今你入了太子的眼,将来的官职定然在我之上。

  若是朝堂当中还有人帮你抬轿子,那你青云直上便易如反掌了。”

  “多谢吴老爷的教诲。”

  王布犁先到了声谢。

  若是自己不知道他们全都是死人标签的话,这算是把自己融入他们圈子里的好机会。

  在古代联姻是拉近两个人关系的最佳手段。

  国与国之间也是这般,诸如孙权刘备联姻,联合抗曹。

  “嗯。”

  吴卫相信王布犁是个聪明人,一点就透。

  二人没说多久,便有小厮前来喊人,说是饭菜准备好了,请二位入席。

  王布犁这才被引入相府深处,内设高墙,重堂复道,庭立三门,相府的规制。

  庭院前都种着白皮松柏,阶梯全都是青石,上面不见一个树叶以及尘埃,周遭仆人多如牛马。

  但胡惟庸很守规矩,朱元璋稽古定制,约饬文武官员家不得多占隙地,妨碍居民居住,又不许官员在宅内凿池养鱼,以免伤泄地气。

  目前而言,胡惟庸是不敢违背朱元璋定在明面上的规矩。

  士大夫宅第的大厅,多为五间。

  在厅前还有屋,俗名“五厅三泊署”,意思是说可以借此障蔽炎热。

  再通俗点就是凉棚(卷棚)。

  大明皇宫中每当夏季就搭卷棚。

  小说《金瓶梅》中也提到西门庆搭盖卷棚。

  需得有钱有势人家才有资格。

  按照陆游记载蔡京的宅邸。

  王布犁被引到此处,是厅上待客,童仆供待,宜列于此耳。

  至于窗户也有说法,唤作柳叶格。

  据大明人考据,这种模式始见于宋代的秦桧,被成为太师窗。

  厅堂之中,有堂联,有春帖。

  王布犁瞧着那厅上的对联。

  才美如周公旦,着不得半点骄;

  事亲若曾子舆,才成得一个可。

  王布犁才疏学浅,没想明白,难不成胡惟庸自比周公,下面那个是曾子?

  他被人引导着入座。

  然后王布犁就瞧着满桌子的金银器陷入了被动。

  朱元璋吃饭都不会用这些玩意,而且王布犁在皇宫也吃过饭,属实是皇帝吃什么他吃什么。

  所以王布犁才会对老朱是个抠逼,而且对自己个也扣的那种人印象极为深刻。

  如今大明可谓是百废待兴,老朱自是要禁止一切奢靡。

  直到洪武后期,朱元璋重申节约简朴的行为,在饮食上制定了一套等级制度。

  虽说胡惟庸作为丞相,完全可以用金器,可他真敢用,王布犁也是佩服。

  整个相府内,在王布犁看来,全都是死人了。

  胡惟庸不知道检校的厉害吗?

  就在王布犁疑惑思索当中,胡惟庸带着涂节来了,二人连忙起身行礼。

  “坐坐坐。”

  胡惟庸坐在主位上,左手是涂节,右手是吴卫,对面坐着王布犁。

  “咱是淮西人,但对于天下各地的菜肴都能吃的上。”

  中国地域广博,各地都有基于本地物产或者饮食习惯之上的饮食风俗,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名特菜肴。

  但是因为路途遥远,也没有什么冷链运输技术。

  于是,长久下来饮食也就有了地域的差异。

  一般说来,东南之人食水产,西北之人食陆产。

  食水产之人,无不以鳖、蛤、螺、蚌为珍味;食陆产之人,反倒以狐、兔、鼠、雀为美品。

  胡惟庸摸着短髯笑道:

  “海南人食鱼虾,北人厌其腥;塞北人食乳酪,南人恶其羶;河北人食胡葱、蒜、韭,江南人畏其辛辣,咱不挑剔,啥都能吃。”

  大佬发话,没有人接茬,因为大佬还没说完。

  “咱听宋朝人言不到长安辜负眼,不到浙右辜负口,不过现在嘛,咱觉得是不到浙西辜负口了。”

  吴、越两地被称为天下美食的汇聚之区。

  这当然是这两个地方的地产使然。

  吴、越虽同属江南,饮食风俗固然不乏诸多相同之处,但若细究起来,两者的差别仍然颇大。

  大体就是,吴地奢侈,越地俭朴。

  吴地花样翻新,越地朴实无华。

  要论享受生活,还得是吴地才行。

  按照明代士大夫的传统看法,元人茹毛饮血,几乎不懂火食,经常搞驴炙、火炙鹅、活割羊,吃鹿肉。

  在江南的一些蒙古人每天杀鹿以食,所居之地遂称“鹿皮弄”,又每天杀牲以充馔,血从沟中流出,涓涓不止。

  “胡相说的对!”

  作为第一捧哏的涂节立马接过话茬附和,不让话落在地上:

  “我便是山西人,也爱吃羊肉、胡葱、蒜、韭,这几个蘸料加在一起可以让羊肉异常美味,有句俗语说我们山西人饭以枣,故其齿多黄,食用羊,故其体多肉。”

  “羊肉回头再吃,今天的主菜便是浙西的口味,其余则是一些各地不值提的尝鲜菜,布犁,你可尝过?”

  “小子还未曾出过远门,今日便是有口福了。”

  胡惟庸哈哈笑了两声:“你还年轻,今后有大把的时间外出,喝一喝这茶。”

  管家立马就给几人倒上,笑呵呵的道:“这是用惠泉水泼峒山庙后茶,泡出来的。”

  “烧兰溪猪(金华火腿所用之猪的原料)。”

  “煮太仓笋(笋以六月所出为佳)。”

  “松江米。”

  “蒸蛎房(海蛎子)。”

  “蒸熊掌。”

  “东海的鳆炙。”

  “西域的马奶。”

  “烧鹅翅。”

  “海参炖鳆鱼(辽参)。”

  “炖白鲞(黄花鱼)。”

  “冰鸭。”

  林林总总,金器银盘上摆着珍贵食材做出来的菜肴。

  胡惟庸虽说是以浙西菜为主,可是同样天南海北的食材也没在桌子上少见。

  王布犁是有些发懵的,老朱每餐都要吃一道豆腐,然后成为皇宫的惯例。

  只有到了明后期奢靡的时候,皇宫的豆腐才不用黄豆磨了,而变成百鸟脑,就是把成百只小鸟的脑子掏出来当作豆腐吃。

  首辅张居正奉旨归葬,路上饮食,每餐水陆已过百品,居正还感到没有下筷子之处。

  现如今看来,尽管大明初期,都不能与后面相比较,但胡惟庸也是够奢侈的。

  桌子上摆的美酒是竹叶青,更是宫廷御酒。

  待到管家给每个人的金杯里倒了美酒后,才退到一旁候着。

  胡惟庸很满意王布犁显露出来的惊诧,果然这小子是喜欢奢侈的。

  王布犁在饮食上虽然吃了许多科技与狠活,但这些菜肴,可真不是他这个打灰的人能够吃得到的。

  “听他报了如此多的菜名,老夫腹中饥饿了,动筷子吧。”

  胡惟庸发了话,三个人才开始慢条斯理的动筷子,王布犁上来就搞了块熊掌,而且不是他想象当中黑了吧唧的模样,就跟蘑菇差不多。

  等进了嘴里之后,王布犁就觉得胡惟庸的厨子定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玩意,手艺真他妈的好。

  反正今天王布犁就是来吃饭的,既然胡惟庸如此热情好客,王布犁自是猛吃。

  这几个人都上了岁数,哪有一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能旋饭呢?

  管家已经给王布犁添了三碗饭了。

  胡惟庸屡次想要在饭桌上提起话题。

  但是看着王布犁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狂吃,他只能耐下心来,胃口也起来了。

  谁组局是专门为吃饭来的?

  吴卫瞧着王布犁吃的猛,也是把话都给咽进肚子里了。

  说实在的,这种餐标,他这辈子也没吃过。

  更何况吴卫这个六品京官日子本就过的贫苦,还戴着镣铐。

  幸亏天子近两日开恩,给吴卫摘了手铐,只是叫他戴着脚镣。

  这一次在相府的桌子上,他才不至于特别尴尬。

  随着王布犁哐哐旋饭,吴卫也加入了旋饭小分队。

  这俩人平日里不愧是能在一起乱几把分析案情,消磨时光的主,在旋饭上也不逞多让。

  唯一的看客便是涂节,他不乐意跟底下的人一起吃饭,实在是他们一点都不雅。

  连吴卫这个呆久了的七品官,吃起饭来也毫不顾忌自己士人的身份。

  一个两个的都跟上辈子没吃过好饭的饿死鬼投胎一样。

  当真是山猪吃不了细糠。

  胡惟庸吩咐管家去叫厨房整点消化食的汤,他算看出来了,吴卫日子过的也极为贫苦,收买一个人也是收买,同时收买两个人,为他奔波,那也是省时省力。

  而在此他不过是随口吩咐别人做点小事,就能获得别人的效忠,在胡惟庸看来,可是太划算了。

  一顿奢华的晚宴吃完之后,王布犁与吴卫二人笑了笑。

  当真是大哥别笑话二哥了。

  在王布犁看来,皇宫的饭食在胡惟庸面前算个屁啊?

  果然还得是贪官会享受生活。

  贪污了后一文不敢花的人,始终是特例。

  待到胡惟庸又去更衣,涂节依旧要去如厕。

  王布犁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吴老爷,让你笑话了,我在大明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吃到如此珍馐美味啊!”

  “哈哈哈,实不相瞒,我在大元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饭菜,更不用说在大明了。”

  吴卫丝毫没有觉得不妥,谁不爱吃好吃的。

  他本以为当了官之后,也能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可目前来看,当真是现实打了他的脸。

  两个人说着哪道菜最好吃,一道道品尝开来。

  胡惟庸漱口后,也抹了抹自己的肚子:

  “王布犁到底是少年人,胃口如此之好,看的老夫不知不觉也吃多了。”

  涂节只是笑笑不接这话茬,劝道:

  “胡相,真让那小子娶了侯爷的庶女,他如此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怕是会丢了侯府的脸面呐。”

  大明目前的侯爷不多,只有七十九个,但那也都是战功卓著之人。

  纵然是他们的庶女配一个县衙小吏,说出去不要面子啊?

  “他现在是小吏,将来可不一定是小吏,众人只会称赞平凉侯眼光独到,这对于他的处境很重要的。”

  平凉侯费聚是朱元璋的老乡,又长相颇佳,很早就追随朱元璋了。

  朱元璋以三百人收服数千人,费聚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后来征讨方国珍,他亲儿子战死,在老朱排名的三十四位功臣当中行十八。

  而且还是淮西二十四将之一,资历及老。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费聚他这几年生的都是女儿,想要生儿子继承爵位一直生不出来,导致他心不在焉,沉溺酒色,办事不力,屡次被朱元璋斥责。

  费聚惊恐之下,便寻求胡惟庸的保护,这才算是搭上了关系。

  胡惟庸觉得费聚生那么多女儿,不拿来联姻可惜了。

  涂节认定胡惟庸做出了决定,便准备促成此事,免得到时候费聚那里不同意。筆趣庫

  否则他这个媒人当的就是费力不讨好。

  本来是一件喜事,最终闹成了坏事,那可就十分的麻烦。

  “王布犁此人虽然聪慧,但方才那顿饭,本相算是看出来了,他对于追求口腹之欲是很强烈的,而且没钱是无法办到的,他爹就是一个乡野郎中,能赚什么钱财?”

  胡惟庸又听着观察他的仆人反馈,王布犁一直都在看客房里拜访的名贵琉璃大马,也判断出来此子在财物方面是有些见识的。

  这琉璃可不比金子便宜。

  “足以此人是极为容易拉拢的。”

  胡惟庸又张开双臂,等着仆人给他换外衣:

  “本相既然要拉拢他,就一口气用钱财女人地位,把他给砸的晕晕乎乎,为咱所用,免得一点一点出手,小气吧啦的,反倒把他胃口提起来了,费力不讨好。”

  “胡相~高明。”

  涂节连忙吹捧了一句。

  胡惟庸甩了下衣袖:“咱们走。”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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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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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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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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